第9节(2 / 2)
柳思嘉歪头抽出一张传单,问道:“微夏,想好加入哪个社了吗?”
她手里拿着的是篮球社的招新传单,而桌面上林微夏放着的那沓传单呈扇形散开,其中一张被柳思嘉的屁股压着,透出“大提琴社招新”的字样。
林微夏的眼睫动了动。
柳思嘉拿着那张传单往上举,将上面的招新要求念了一遍,据她所知,宁朝也在这个社,他这种人,打篮球肯定是为了耍帅用。
“微夏,跟我去报篮球社,好不好?”柳思嘉怂恿道。
林微夏眼睛仍离不开那张大提琴社的传单,嘴唇动了动:“我——”
“那就这样决定啦,我看你也没什么兴趣爱好,除了看推理小说,”柳思嘉俯下身,那双漂亮的眼睛带着央求,“你之前答应过我要帮我追班盛的,他在篮球社。”
柳思嘉是红色感叹号,热烈而直率,她从不掩饰自己的目的,也知晓人心,知道自己这样高傲的人一撒娇任谁都没辙。
林微夏是白色,像一个标点,安静寡言,不会拒绝朋友,常常一个理由要在舌尖里打几个转,这种沉默同时带着心软。
“好。”林微夏看着柳思嘉的眼神败下阵来。
上课前,林微夏把全部传单扔进了垃圾桶里,那张大提琴的传单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塞进了抽屉里。
某天,她拿书出来的时候,传单掉在了地上,宁朝抬了抬眉,问道:“喜欢大提琴啊?”
“谈不上。”
喜欢前面有个主语“我”字,但我能改变一切吗?
从那次宴会之后,柳思嘉每天雷打不动早起半个小时把牛奶放到班盛桌上,林微夏不解地问她为什么不下了早读直接给他。
“你果然没有喜欢的人,真好,不用像我这样患得患失。”柳思嘉语气羡慕,坦然道,“是怕被拒绝。”
不直接拿给他,是怕被拒绝。
更何况,她太骄傲了。
“送到一定程度,我就表白,到时候再和他说所有牛奶都是我送的。”柳思嘉说道。
柳思嘉站在走廊上,拿出防晒喷雾往脸上脖子喷了一圈,看着林微夏怎么晒都晒不黑跟牛奶一样瓷白的肌肤,拉着她进门,语气羡慕:
“你怎么那么白,羡慕死我了,我防晒做了足足三层。”
林微夏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臂,不以为意道:“好像还好。”
林微夏从后门进去,正好碰见班盛也进来,他走得比她快,黑色t恤的衣料轻轻擦了她肩膀一下,冰凉的烟草味混入鼻尖。
他去厕所抽烟了。
班盛走到最后一排,抬手拎起前面的椅子反过去,懒散地坐了下去。一颗脑袋凑前来,抓起他的衣领一嗅,恰好露出凸出来的两截锁骨。
邱明华压低声音道:“班爷,你去厕所抽烟了,怎么不叫我?赵主任没抓到吧。”
班盛一把扯回自己的衣服,掀起眼皮睨了他一眼,开口:“离远点儿说话。”
他刚洗完手,抽出一张纸擦了擦手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拿起桌上放着的一盒牛奶,正拆着白色吸管。
邱明华语气艳羡:“长得帅真好,我也想喝。”
“出息,你要就给你。”班盛漫不经心地开口,桌子上还有一盒。
“还是算了,我怕送牛奶的那个妹子杀了我。”
林微夏正分着试卷,将这段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从那次宴会之后,整整一周,两人再也没说过话。
周一,柳思嘉同林微夏正式加入篮球社。加入篮球社后,一周大概有两次要去社里报道集合,都是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入社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不用上第一节 晚自习。
至此每到去篮球社报到的时候,林微夏和柳思嘉都会一同出现,运球,练习投篮,再手拉着手一起留校吃饭。
只不过柳思嘉的晚饭常常是一份全麦面包,尽管她已经很瘦了。
柳思嘉加入篮球社的目的,就是追班盛,可是一周过去了,她连班盛的人影都没见着。
周三下午训练结束的时候,宁朝还在那不停地飞跃投篮,汗水沿着他板寸头的两鬓滴落,惹得路过的女生频频回头。
柳思嘉对于他这种借球耍酷的行为无声地翻了个白眼,抱着手臂问道:“哎,你知不知道班盛为什么不来篮球社?”
“听到你来了之后,就不想来了呗。”宁朝抓着球,跳起来投掷,篮球稳稳当当地进了篮筐,砸在地板上发出“咣”的一声。
“你个死人白痴仔。”柳思嘉气得换了本地话骂他。
“宁朝你别逗她了,”旁边的男生拍了拍他的肩膀,扭头冲她解释道,“班盛从来不来篮球社的,一个学期就来几次,也不参加集体活动。”
柳思嘉把这件事告诉林微夏的时候,她正在写作业。柳思嘉撑着下巴语气抱怨:“本以为能趁机接近他,结果人影都见不到。”
“我决定这周五约他亲自去问,微夏你帮我送个信呗。”
林微夏握着的笔尖一顿,抬头看着她:“我和他不熟。”
“我知道啊,你发作业的时候悄悄给他,”柳思嘉拉着她的衣袖,“这事我又不想让别人知道。”
除了你。
柳思嘉骄傲又闪亮,林微夏懂她说这句话的含义,人人都捧着她,她得小心翼翼,暗自进攻,就算到时候输,也不会太难看。
“好。”林微夏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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