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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真他娘的多,耽误老子好事!”他弯腰拔出匕首,抓了把雪擦净上面的血,回身掀开地窖口那块碍事的木板。
晚风猎猎却无法掩盖少女凄厉的惨叫。
王二抓着那纤细的手腕,一边把人往屋里拽,一边撕她身上那件沾满了灰土的旧夹袄,口中含糊不清说着下流的话:“真他娘的香!小美人别害怕,哥……操……”
殷红的鲜血顺着前额慢慢淌了下来,王二下意识摸了一把,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后脑勺被钝器砸后的疼痛,连罪魁祸首的脸都没看见直接昏死过去。
硕大的身躯摔在地上,闹出的动静不小,幸好这村子虽然人口不多,地方倒是广阔,也没惊动其他山贼。
李缄撑着膝盖长长舒了口气,视线一转正好对上一双圆睁的眼睛和一张铁青的脸。
“操!”
被吓到跌坐在地李缄才反应过来那张脸是刚死在山贼手里的李贵,惊慌之下灌了两口冷风,止不住地咳了起来。
方才他躲在远处,远远瞧见山贼那一刀就清楚李贵八成小命不保,就是没想到死相这么吓人。
他一边咳着,又忍不住低头去看。
因为挨过打,李贵那张本就发青的脸上斑驳着红肿和淤痕,鼻梁也是歪的,人中跟下颌上斑驳着血迹,在昏暗的光线下格外狰狞。
过去的很多年里,李缄不止一次地希望过李贵能早点去死,眼下真瞧见了,竟觉得有点百感交集。
春杏还在不住尖叫,小姑娘才十三岁,蓦地经历这种事,早就吓破了胆,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得救,抱着脑袋缩成一团不肯抬头。
李缄好不容易止了咳,想提醒一句再这么叫下去,就算昏死那个不醒,也有可能把其他山贼招过来,一抬头先瞧见她身上那件被生生撕开了前襟的破夹袄。
小姑娘身形还未长开,大半个肩膀露在外面斑驳着青紫的指痕,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
“狗娘养的畜生!”
李缄脱掉身上的袄子,兜头把人盖了个囫囵。
春杏从袄子下面探出头,露出一双红肿的眼睛,巴掌大的小脸布满泪痕,一侧脸颊高高肿起,连带眼睛都不能完全睁开,好半天才看清面前的人,眼泪立刻又滚了下来,呜咽着喊了声:“小缄哥?!”
“把袄子穿上,回屋去!”
平日里二人交集不算太多,但在眼下这种情形里,也没大上几岁的李缄显然就是救星,春杏胡乱地把袄子穿上,啜泣着爬起来往屋里走去。
李缄背过身,看了眼脚下昏迷不醒的山贼。
这世上大多男人都把长在两腿之间的玩意儿看做最金贵的东西,但是可惜,就那么二两肉总也管不住。
他伸手到后腰,摸出柄一掌长的短刀。
这刀他自小就在身上带着,虽然从未用过,却一直精心保养,是把削铁如泥的利器。
就是没想到第一次在自己手里见血是做这种事。
李缄心里感慨着,突然觉得有点嫌弃,握刀的手却没有丁点犹豫。
血光漫天。
昏死过去的山贼从剧痛中醒来,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两腿之间淋漓的鲜血:“啊唔唔唔……”
李缄早有准备,眼疾手快地把一块不知哪来的破布塞进大张的嘴里,堵住呼之欲出的哀嚎和惨叫。
“要是怕招来其他山贼,就不该留他这条命。”
李缄刚松口气,就听见背后传来一道陌生的声音,蓦地回过身,看见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少年,优哉游哉地站在破落的院门外。
少年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披着件华贵的白狐裘,兜帽罩在头上,双手拢在袖中,浑身上下只有小半张脸露在外面,一双眼澄澈明亮,看起来就像是哪个大户人家娇生惯养出来的矜贵公子。
对比起来,手里提着刀、浑身是血的李缄简直是个罗刹。
少年大概也这么觉得,在李缄转过身的一刻蹙起了眉,满眼嫌弃毫不掩饰。
他偏开视线,正好瞧见李贵的尸体,原本还算轻松的神情立时冷了下来,踢开院门径直进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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