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2 / 2)
“您的行李已经准备好了,殿下。”
“巴特勒总是这么周全,让你做任何事情,我都极为放心。”
巴特勒行了一礼。
宁清又道:“我很快就会出行,客人们如果愿意继续留在这里做客,便好好招待。若是要离开,便客气的送他们离开,不必违背他们自己的心愿。”
“是。”
宁清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才道:“那就送我出去吧。”不是送出城堡,而是送出黑暗森林。黑暗森林里没有路径,她是决不会自己拿行李箱的。
“是。”
巴特勒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对她保持着很明显的距离感。他虽然只是她的管家,对她的话从不反驳,只有服从,可却并不卑微。她很奇怪原身的记忆里关于他的记忆如引浅淡,按理说,血族人口不多,巴特勒又强大至公爵,应该很受重视才对。
两人的速度非常快,常人肉眼连他们的身影都捕捉不到。
一路无话,到了黑暗森林外面,这里时常有外面的人会进入森林外围打猎,所以有条小路。巴特勒早已让人在这里替她准备了一辆马车,以及车夫。车夫是个人类,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会一直替她赶车。当然,她如果想换了他也可以,巴特勒已经付了很厚的一笔佣金,如果提前解雇他,那他可就赚了。
“就到这儿吧。”宁清看着豪华的马车,十分满意。
巴勒特对着她行了一礼:“希望殿下旅途愉快。”
“会的。”宁清上了马车,冲他挥了挥手。
马车行驶在乡间的小路上,而此时,夜色正弥漫。
宁清说不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因为在此之前,她虽然曾做过吸血鬼,做过僵尸,可却没有来过这样的背景时代。
这个世界没有国家,只有区。东西南北中五区,其中中区又称之为暗区。
世界版图上,人类占了四个区,黑暗生物仅占一个区,人类的地盘刚好将黑暗森林包围在中间。但没有人觉得这对黑暗生物来是危险的,因为暗区是最大的一区,他的面积足以顶得上其他四区的总和。只可惜,在这个仅有的一个区里,却生存着好几种黑暗生物。吸血鬼,狼人,以及死灵。而每一种黑暗生物的数量都非常非常少,且虽然同属黑暗生物,却彼此争斗、敌对、互相仇恨,只要遇到就必定你死我亡。
因此,哪怕有三个种族,总数依旧不多。据她从记忆里所知,吸血鬼总共不到两千人,狼人要多一些,大概五千人左右。可他们的寿命比不上吸血鬼。死灵就更少了,据原身记忆所知,真正称得上死灵的,只有三只而已。
可黑暗生物虽然少,却都是以人类为食。吸血鬼以人类的血液为食,狼人们每到月圆之夜,就必需要人类的心脏,死灵们需要人类的灵魂。人类的数量多,在他们眼里,不过是食物繁殖的很快,他们的食物更加富足。
剧情还有至少一百年才会开始,她需要利用这一百年,来淡化原身在其他人心里的形象。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虽然她现在成了血族,却不想延续之前的进食习惯。人血这种东西,她是拒绝的。
这种时候她就要庆幸她曾去过那么多的世界了,曾有那么多的见识,让她的脑海里记着一些适合吸血鬼修练的功法。
吸血鬼需要吸血并不是因为肚子饿,而是因为他们需要能量。他们的能量来源于血液,只要拥有足够多的血液,吸血鬼就是不死的。同样,如果想要变强,也同样需要吸血。
她现在不吸血,那就得想别的办法来吸收能量。因为平时的日常活动,也要消耗一定的能量。虽然少,可时间一长,便会觉得疲惫。这种时候,就需要吸血来补充体力。就像人类饿了一样,需要进食来补充营养。
所以为什么越是高贵的吸血鬼对血液越是挑剔?挑剔意味着少,如果要坚持这一点,那他们吸血的次数就会变少。那是因为他们身体里的能量富足,日常消耗很久,才会让他们有“饿”的感觉。新生的吸血鬼则会很容易就觉得饿,他们在进食这一行为上,还经常不受控,就是这个原因。
人在饿急了的时候,连同类都吃。吸血鬼“饿”急了,自然会本能的捕食身边的食物。
她现在已经不是挑剔了,而是准备绝食。可她还并不想死,那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是没有修炼功法的,从血液里摄取能量乃是本能,根本不需要修炼。她猜测,男主之所以对女主的血液近乎痴迷,也是因为她的血液里的能量,正好是他所渴求的。大概是能量属性相合!
马车一刻不停的行驶了一夜,离黑暗森林越来越远。终于在天亮时,到达了第一座城镇。这里有高大的城墙,却没有守门的士兵。原身是不屑于了解人类的,对于食物,人们的要求就是足够美味,谁会去了解他的生活习惯了。
何况,她已经有几百年没出来走动了,这就造成了她对于这里一点儿都不了解。看着哪里眼里都是陌生……
进城之后,虽然她极力不去东张西望,可眼睛依旧转动频繁。
这里的居民的着装多种多样,她看到穿燕尾服高腰裤的,有穿骑装着马靴的。也看到穿着牛仔t恤的,有穿农民布衣的,穿长袍和格子裙的……他们融汇在一起毫无违和,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小姐,红帽子旅馆到了。”马车在一家叫红帽子的旅馆前停下。
她乘坐的这辆马车非常豪华,因此还没等她下车,旅馆的老板已经迎了出来。是这一位有着金色头发,略有些胖的和气人。他的脸上习惯带着笑容,说话的声音特别响亮,每一个字都透露着热情和高兴:“夜安,尊贵的女士。托尼·史密斯向您致敬!”
“夜安,斯密斯先生。”宁清冲他点了点头。
“哦,女士,我从未见过比您所乘坐的这辆马车更气派的马车。请允许我大胆的猜测,您应该刚经过一段不短的旅程,刚刚来到这座偏僻而危险的小城吧?这个时候,也许您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还一点美味的食物,和香醇的葡萄酿酒……我可以保证,在莫托城,绝不会有比红帽子旅馆更舒适的地方了。”史密斯先生用夸张的语气奉承着她,同时也大胆的推荐他身后的旅馆。
宁清并没有急着下车,而是等他将马车一侧的门打开,并将一个踏脚凳放在地上。待他伸出手来之后,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搭在他的手背上。
“你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先生。你说的都对,我的确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更需要一桶热水。我希望你的伙计已经将客房打扫干净,将一切都准备妥当。”
“当然,他们都是勤劳又细心的小伙子和姑娘,他们从不偷懒,决不会让客人发现一点灰尘。热水当然有,我们还可以为您准备各种鲜花,可以让您泡在您将要使用的热水里……”
“我不喜欢吵闹,但愿你这里能有一整层的空房间。你可以放心,其他的房间虽然我也许并不会使用,可该付的房间我是不会吝啬的。”
“赞美您的慷慨大方。您的运气可真是太好了,若是昨天您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也只能失礼的拒绝您了。但今天,我们当然有了。”
“还要替我的车夫准备一个房间,另外照顾好那些马。”
“当然,您请放心,他们都会被照顾的非常周道,我们有最好的马草。一定不会耽误您的事情。”
莫托城是离黑暗森林最近的城,这里经常有吸血鬼猎人到来,这里的旅馆生意向来很好。但史密斯老板却根本不为难的将一整层的房间给了她,并且立刻就带她来到接下来她要住的那一层……她便知道,现在城里并没有太多的外来者。
宁清跟着史密斯老板将整一层看了一遍,并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哪怕是最好的,也绝谈不上豪华,但非常干净。而且所有用具都是新的,她怀疑在她来之前,她的那位管家已经派人过关照过了。
“尊敬的女士,您觉得怎么样?”
“还行。”宁清在沙发上坐下:“我需要一个能干的女管家和一个男仆。我希望他们非常能干,并且懂得看人眼色,还需要他们善用口舌,既可以替我介绍本地的一些景点名人,也可以给我讲一些解闷的小故事。我会雇佣他们十五天,每天一个金币。”
“我立刻去替您找来,您只需要稍等片刻,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出现在您的面前。她会是最得力的帮手,将您照顾的无微不致。她会满足您所有的需求,也许还会有一些超出预期的小惊喜。”
“希望如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