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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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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女士,您对在鄙店的服务还满意吗?”史密斯店主在傍晚的时候前来拜访。他很担心让客人不满,所以特别来关心一下。他还带来了一瓶红酒当作礼物,据说是他这店里最好的。

宁清欣然接受了这份礼物,顺便对旅馆的一切都表示很满意。

“对了,晚上在猎王广场会有一场篝火晚会,如果您感兴趣可以过去。”

“玛丽女士已经跟我说了,我很感兴趣,会过去的。”

“这可真是太棒了,我会告诉其他人,让他们也跟着高兴一下。要知道,您这样高贵美丽的女士能去参加晚会,可是给他们脸上增了很多光彩。”

“好的,您去告诉他们吧,我会准时过去的。”

她对那位猎王真是好奇极了,所有史书上都没有提到过它的存在,可这个城里的人人推崇着他,在他们心里,他与神无异。当然,因为他跟巴特勒长得像也是她好奇的原因之一。

晚上,她在玛丽女士的建议下,穿着华丽的裙子,跟他们一起到了猎王广场。那里已经点起了一个巨大的火堆,周围围着一群人,有人咒起了乐器,一些人在火堆边跳舞。

宁清不会这里的舞蹈,血族的舞她会,但跟这里并不相同。

见到她来,他们推了一个长得特别帅气的小伙向她走来:“美丽的小姐,我可以邀请你一起跳舞吗?”他的脸很红,但看她的眼神很炙热。只一眼,她就知道,他喜欢她。确实的说,喜欢她年轻美丽的外貌。

年轻的男女总是这样,很容易因为出色的外表就对某个人有好感。

“可我不会跳你们的舞蹈。”

“我可以教你。”小伙迫不及待的道。

于是宁清跟着他一起进入跳舞的人群,他很擅长跳舞,而且热情洋溢。她跟着学了一遍,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然后很快跟上他们的节奏。

音乐的节奏更快了,进来跳舞的人也更多了。

等他们终于跳累,宁清跟着小伙退出来。他拿了一杯红给她,而他在边上滔滔不绝的说着话。

这是个很会讨人喜欢的小伙子,他几乎认识这里的所有人,很多漂亮的姑娘都在看他们。但他一眼都没看她们,他两只明亮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她。

“我听说您是来旅行的,您准备在这里待多久?”

“十五天。”宁清转着酒杯轻笑道:“现在已经过去两天了,还剩下十三天。”

“哦,那可真是遗憾。那么您接下来准备去哪?因为我也将在不久之后离开这里,我要去落日城,我在那里读书。假日快要结束,我必须得在开学之前回到那里。”

“落日城吗?以后我也会去那里的。只是现在还没有,我准备从这里往北走,先去塔洛城,在那之后会去波尔特城。在那之后,才会去落日城。”

小伙听了之后眉头微微皱了下:“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的话,您说的这两座城,他们都离黑暗森林非常的近。”

“是的。”这一点只要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家,想要写一本关于黑暗种族的书。但是你知道,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地方,根本不会知道真正的黑暗种族是什么样的。他们只会粉饰太平,会告诉你,那些都是是传说,是假的。也许你看过现在的那些,那些人类跟黑暗种族的爱情?”

“我看过,可那些全都胡说,完全不可信。”

“可你知道有多少年轻人看了那些之后,在憧憬着那样的爱情吗?又有多少人向往着那些黑暗种族吗?”

小伙不说话了,而且他的好心情也跟着消失。

“你知道当我发现这些之后是什么感觉吗?”

“什么?”

“可怕!”她现在已经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沉重:“非常可怕。”

“您的感觉是对的。如果真有那样的故事发生,那么最终结果,不过是给那些黑暗种族送口粮罢了。”

“所以,我想写一些真实的东西出来,让那些对此抱有幻想的人知道,这样的幻想是有多么可怕。可说实话,在那之前我必须了解什么是真实。毕竟以前的我,对这一切的了解,跟那些人没什么区别。”

“您真勇敢。这样的想法也很伟大,也许您能挽救很多人。”

“谢谢您的赞美,那么,您能跟我说说这些吗?”

“当然,乐意为您效劳。”

年轻人和中年人的想法不同,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差距更大。从这位叫布兰克林小伙的嘴里,她听的更多的都是猎人的事情。这位小伙肚子里有的都是关于猎人的事情。

过去的,现在的。

据说,在其他城市里的猎人公会里,有着一个猎人排行榜。现在最强大的猎人,是一位叫唐古斯的猎人,他很年轻,只有三十岁。但他已经猎杀过三位狼人,以及一位吸血鬼伯爵。他的战功赫赫,名声响亮。人们都很尊敬他,爱慕他。他取了落日城里最漂亮的女人,生了一个健壮的儿子……

很明显,布兰克林小伙将他当作了偶像,夸赞的词简直滔滔不绝。他甚至还说:“我见到过他,而且近距离的接触过他。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那时我还很小,只有八岁。当然,那时的唐古斯阁下也要更加的年轻,他只有二十几岁。那时他就已经表现出了他的神奇的地方。”

“那你可真是太辛运了。”宁清心里感慨,这可真是太巧了,女主角也姓唐,而且,她的祖先里有一位就叫唐古斯,是一位猎人里的传奇人物。而女主的父亲,她的哥哥以及她自己,都从祖先身上遗传到了强大的猎人天赋。当然,最厉害的还是她的哥哥,因为她的父亲很早就被黑暗生物给杀死了。当然,剧情里说,是吸血鬼杀的。就是不知道,这位到底是不是女主的祖先,如果是,必然也是祖辈的了。

“是的,非常幸运。当时是一个没有月色的夜晚,我半夜被奇怪的声音惊醒。当天我的父母正好不在家里,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的胆子天生比别人要大一些,所以虽然那些声音很奇怪,可我还是从屋里走了出来。然后,我就在院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他。他当时的情况有些糟糕,因为他刚跟一只狼人战斗过。他身上全都是狼人爪子抓出来的伤口……我认出了那样的伤。我就猜测,他一定是一位猎人。我向来敬佩猎人,所以我将他拖进了屋里,他流了很多的血,从角落里一直到房间,全都是他的血。”

“后来呢?”

“您知道的,我们这里经常有猎人出现,所以很多人都愿意与他们交易。食物和药物是他们最喜欢的。我的父母恰好在制药方面有些天赋,所以经常做一些药物卖给他们。我经常看他们做这些,也就认识了那些药。于是,我就找出了一些合适的药,替他清理了伤口……幸好,那些药都是管用的。他的血止住了,但以我对伤口的观察,我觉得它们一定会留下一些疤痕,对于这些我完全无能为力。而且我认为,他应该并不会在意,甚至高兴。因为那是勇者的勋章。”

“没错,那完全是骄傲,不该将它们抹去。”

“我也是这样的想的。”布兰克林两眼放光的看着她:“您的想法真让人震惊。要知道,很多年轻的女士都只会觉得它们丑陋,甚至可怕。”

“不,我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它们,黑暗森林里的那些家伙就该全都跑出来了。到那时,她们就会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可怕了!”

“没错。”他的声音高昂起来,显得更加兴奋。“您说的太对了。”

“那么后来呢?他完全好了吗?”

“是的,他完全好了。就在第二天,他就醒了过来,那些伤对他再没有半点影响。我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他醒过来之后,立刻就又进了黑暗森林,并且将那只打伤他的狼人给杀了。”

“真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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