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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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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探魔器。”布兰克林从他斜挎在身上兽皮包里掏出一个像罗盘一样的东西:“有它的指引,只要是黑暗生物,我们都能发现。”

听他这话,宁清的心脏突了一下。视线立刻锁定他手里的东西,“那,它现在有什么变化吗?”

“当然不会有,这里可是红帽子旅馆,莫托城除了城主府外最安全的地方。您不用担心,您待的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布兰克林将罗盘往她面前送了送:“您要看看它吗?它叫探魔器。看到这根金色的针了吗?如果有黑暗生物的话,它会自己转动,指向目标。它是猎人们发明的,从未出过错。”

“从未出过错?你确定?”宁清是真的很好奇,在他递过来的时候,并未犹豫,直接接了过来。它确定,除了上面的文字是这个世界的文字外,其他跟罗盘一模一样:“真是神奇。那么,你们找到了狼人吗?”

“没有。”说到这个布兰克林十分失望:“我们甚至猜测,也许这些该死的黑暗生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逃出了城。”

“……”她很想说,还可能是因为你们的探魔器其实并没有你们以为的那么有用。至少这玩意儿都被她拿在手上了,却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莫托城是人类的地盘,他们大概也会害怕。就像你说的,人类只要足够勇敢,也是能杀死他们的。”

“您说的对,一定是这样的。”布兰克林非常同意这个观点。

布兰克林先生并没有在这里久待,因为不一会儿,他的同伴就来找他了。这些热血的小伙子们,很想干出一番大事来,所以又继续拿着探魔器,去寻找可能藏在城里的黑暗生物去了。

可惜好几天,他们都是毫无收获。但这丝毫没有消减他们的热情,依旧在城里四处奔忙。

而终于,那些去参加卡兰城狂欢节的人回来了。虽然这些人的归来已经无法挽救什么,却让整座城里的人都轻松下来。要知道,这几天每当她想要出门的时候,所有人都劝她再等等,劝她待在旅馆里,免得遭遇不幸。为了不辜负他们的好意,她可是好几天都没有出门了。

可此时,因此这些人的归来,整座城明显的轻松了许多。他们大概觉得,只要有猎人在这里,黑暗生物就再也不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来,再也不会伤害到他们了。

而当城主回来时,更是有许多人来到路的两边,为他们的归来而欢呼。

便宁清也忍不住来到阳台上,看着这一幕。她看到了骑着马的城主与他的长子。他们一前一后护着一辆豪华的马车,据玛丽女士说,那里面坐着的应该是城主的家人。

“城主先生是猎人?”待他们的马车远去,宁清才问身边的玛丽女士。

“是的,城主大人和他的儿子们全都是猎人。他们是落日城来,受到最好的猎人训练。”玛丽女士说到城主时,脸上满是尊敬。

“我发现,你们都很尊敬他。”

“是的。是城主带领着人们一起跟黑暗种族战斗,让莫托城的城民可以安稳度日。”

宁清眯着眼看着远去的马车,却无端想起她城堡里的那些血奴。

血族足有上千人,他们虽然不像人类一日三餐,或至少两餐。可也经常要进食,可食物从哪来?他们并没有离开黑暗森林,没有混迹在人类里,随时可以挑选适合的食物。他们不能出去,就只能收一些血奴在身边,以便随时能饮到血。

可血奴又从哪来?

就她所知,那些血奴的来源虽然确有被掳来的,可百分之九十都是人类送过来的。

虽然她不管事,可也知道,莫托城也会定时往城堡送血奴的。事实上,所有靠近黑暗森林的人类聚集地,都会按时往里面送人。毕竟,对于黑暗生物来说,人类是消耗品。

“说起来,好些天没见到布兰克林先生了,他跟他的伙伴,还没有放弃吗?”

“是的,他们还在四处寻找狼人的踪迹。”玛丽女士回道。“马克昨天还见到了他们,听说是发现了狼人的踪迹。”

“咦?他们居然真的发现了吗?我还以为,就算真的是狼人,肯定也早就逃跑了。”

玛丽女士道:“事实上,他们只是发现了脚印,他们并没有看到狼人的身影。也许,又只会是一次永远没有结果的怀疑。”

“他们总是这样满含激情吗?”

“当他们真正见识到他们的厉害,以后就会懂谨慎了。”玛丽女士叹了口气:“虽然这么说有些过份,但其实这些孩子,也是从来没真正跟黑暗生物有过交集。他们以为的那结英勇无畏,都只是他们的想象罢了。”

宁清曾从马克嘴里知道,玛丽女士的丈夫,就是一个死在黑暗生物手里的普通人。她比其他普通人更知道那些生物的可怕,所以对于这些年轻人的行为,她总是用一种怜悯又嘲讽的语气说他们。她认定,这些年轻人如果依旧这样下去,一定会跟她的丈夫一样下场。

“他们只是太向往猎人的强大了。”心态很好理解,而年轻意味着无畏。

“热血已经冲昏了他们年轻的头脑,他们早已失去了理智,根本不懂得思考,也看不清现实。”玛丽女士早就断定,那两个人根本不是被狼人掠走,而是私奔了。她似乎知道一些内幕,但她从来不说,只是冷眼旁观。

“你是对的,可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在这样的年纪,热血是他们的特质,谁也无法改变,除了他们自己。”

“您说的对,除了他们自己。”大概想到了她的丈夫,她突然变得很悲伤。

宁清看她不再有谈兴,便让她退下了。

…………

猎人,这也是她在这里停留的主要原因。黑暗生物的能量特性,她研究自己就够了。现在,她要研究一下猎人的能量特性。

看完之后,她觉得之前看的史书写的很有可能是真的,至少有一部份是真的。作为血族,她身体里的能量是黑暗属性,而这些猎人身体的是光明属性。只是不同的是,黑暗生物的能量,藏在血肉里。他们都是通过进食来获得能量,吸血鬼靠吸血,狼人吃心脏,死灵吞灵魂。而光明属性的能量是可以修炼的,所谓的猎人资质只是一个引子,有了这个引子还需要努力修炼积累,才能变成真正的强者。

彼此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无所谓好坏。

但她还希望能真正现场看一下他们是如何战斗,如何运用这些能量的。

可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找,猎人的身份比普通人要尊贵,他们自然不可能为了满足一个人的好奇心来做表演,哪怕这个人是一位美丽又高贵的美人儿。若是想看,就只能在他们战斗的时候。

这可比让他们来表演要难得多啦,在城里几乎看不到这样的战斗。黑暗生物并不经常进入人类的聚居地,他们并不傻,知道到了那种地方,他们必须小心行事,而且很容易被盯上。所以,他们大多在城外,朝着落单的人下手。

她既无法预知那里会出事,出事又正好被猎人遇到,然后两边打起来。也不能跟着他们前往黑暗森林,他们是去猎杀黑暗种族,可不会带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哪怕她愿意出再多的钱也不行,毕竟比起钱财,命更加的重要。

但也并不是真的毫无办法,史密斯先生提醒她,如果她要离开莫托城,前往别的城的话,可以雇佣一些跟她目的地刚好一样的猎人,在这样的巧合下,他们也并不拒绝多赚一些。

宁清立刻就这个问题向他打听更多的消息。

“……您要知道,猎人并不算少,可真正的强大的只有那么很少的一些。而他们往往在这里待上一年,也碰不到一个黑暗生物……可他们住宿,用餐,都需要花钱的。如果能多赚一点,又不会使得他们太过麻烦,他们是很乐意为您效劳的。”

“那么,我从哪里能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去哪里呢?还有,我要花多少钱来雇佣他们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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