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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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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端叶闭上眼睛,怀里的洛星痕也乖乖闭上眼睛。

这一觉睡得很安生,只不过醒来后没过多久,看到了楚枫序。

他似乎已经把饲养区打扫完了,还沐浴过,身上的衣衫换了一身,依旧简单清爽的样子,发束简单扎起来,侧放到肩膀上在胸前垂落下来,简简单单的造型为他增添了几分柔和的韵味,眉宇间的冷冽也好似淡化了几分。

看到楚枫序主动找过来,洛星痕便一脸警惕不开心,紧紧盯着他,似乎很想立马把人赶走。可到底还是按捺下来,听清他的来意。

“金公子跑饲养区叉粪。”楚枫序语气平静,眼底却依稀能够看到几分疑惑。

之前有过洛星痕模仿他的经历,楚枫序本来不会因为这种事情特意来跟两人说,只当是金富贵也突然抽风了就好,但问题是……

“他抢了我的粪叉,一边问我姿势帅不帅,一边做出各种奇怪的动作,不回答他就一直问。一直变换各种动作,有的是模仿我,有的不知道是在做什么,还爬树上抓小鸟。”楚枫序面无表情,显然被烦的不轻,“最后还说,明天会继续来。”

凌端叶虽然隐约有点预感,但听到果然还是感觉很无语,“别管他,估计也就三分热度。”

楚枫序审视的看了看洛星痕,又看了看凌端叶,“金公子为何这样?”

凌端叶想了一下,“大概……是为了成为一个风采出众气度迷人的优秀男修?”

楚枫序:“……”

显然他不明白这跟叉粪有什么关联,难道叉粪能让人变得风采出众气度迷人?

叉粪当然不可以了,只是楚枫序做出来唯美的就像一幅画,让金富贵产生了错误的认知。

就比如说东施效颦吧,只知道这样好看,却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这样好看,盲目学习效仿,产生了相反的作用。

现在去跟金富贵说没用的,放弃吧,正在兴头上他肯定不会放弃,等他意识到自己不行,或者这样不行,就不会做这种无用功了。

楚枫序默默走了,没有再多说什么。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金富贵果然又来了,只不过这次不止是跟着楚枫序学习叉粪了,他像个小尾巴似的跟在楚枫序身边,时时刻刻模仿楚枫序的一举一动。楚枫序在叶莲这里喝茶,他也模仿着喝茶,就像影子似的,楚枫序下棋,他也模仿下棋的动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似乎打算通过这种紧迫盯人的学习方式,让自己也拥有如楚枫序这样的风采气度。

看得梦魇嘴角猛抽,怀疑这小子脑子有毛病。

就连叶莲都不由自主的多看了金富贵两眼,感觉有点好笑。

楚枫序只当自己没看到,视若无睹。

本以为金富贵很快就会放弃的,毕竟楚枫序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日常对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来说实在过于枯燥,没想到金富贵愣是坚持下来。可能这就是爱的作用吧,是他对柳姑娘的爱让他坚持了下来,努力模仿学习楚枫序的一举一动,充实自己。

礼仪举止什么的姑且不提,不是短时间能够产生效果的,需要日积月累的熏陶才能融入骨子里,刻意的模仿只会太僵硬,但叉粪他学习的特别快,做的是有模有样,都不知道是为爱学习,还是为爱叉粪了。

估计是觉得自己学习有成果了,金富贵特意把凌端叶和洛星痕叫上,手里拿着一个粪叉,兴致勃勃的表演给两人看。

然后问:“怎么样?是不是有楚仙师的韵味了?”

对此,两人唯有沉默以对。

似乎从这沉默中得到了答案,金富贵泄气的一把丢开粪叉,垂头丧气的说:“不论我怎么模仿楚仙师,都不能展现出其风采韵味,反而越来越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傻瓜。”

不要灰心,至少你的感觉是对的。凌端叶在心里默默吐槽。

“柳姑娘知道了,会不会觉得我这样特别愚蠢?”金富贵沮丧的说。

洛星痕盯着地上,研究路过的蚂蚁,凌端叶跟他蹲在一起,看着这只蚂蚁在地上爬来爬去。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柳姑娘会不会觉得我幼稚,越想越没有自信,但我转念一想,说不定柳姑娘就好这一口呢。”金富贵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了,从怀里掏出那把黄金折扇,“这几天就当是我犯傻,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特色吧,我就是我,玉盘城少主金富贵,不论如何都不可能变成楚仙师的。”

说着,摇了摇扇子,忽然面目微微扭曲,这几天为了模仿楚枫序,就连叉粪都没有落下,这在之前根本没法想象,心里想开后再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愚蠢呢,居然还硬生生忍受了猪粪的臭味,一丝不苟的模仿着,实实在在的干活儿。

亲身的经历了叉粪之后,让他对楚枫序更加佩服了。

他歉意的对楚枫序拱手,“这几日叨扰楚仙师了,楚仙师果然非我等俗人能够效仿的,勉强模仿只是叫人笑话罢了。”

楚枫序抬抬眼,微微点头。

金富贵终于放弃这个想法,想通了,凌端叶和洛星痕都抬头看他。

洛星痕真诚的发出一个疑问,“你究竟是怎么获得柳姑娘欢心的?”

前面号称对女孩子的心思做过专门的研究,不说完全了解至少也知道个七七八八,但就目前来看,感觉完全是在吹牛逼,就连金富贵口中的打败其他爱慕者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他也很怀疑其中的水分,会不会只是金富贵自我感觉良好之下的错觉。

这个问题凌端叶也很想知道啊,实在没感觉出来金富贵有这样的能力啊。

说到这个,金富贵就精神了,一脸的神采奕奕,无比自信的说:“这可是我潜心研究出来的,绝对没有错!”

“好看,买;特别,买;限量,买;很喜欢,买;很适合自己,买;以前没见过,买;这个颜色我没有,买;这个东西我没有,买;虽然不知道什么用途但感觉想要,买;高兴了,买;不开心了,买;无聊了,买;大家都有,买;一眼就心动,买;新款上市,买;正好搭配,买……”

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出了一大堆的买买买,每一条都是那么的合情合理,符合女孩买东西的心思。

就这方面来说,金富贵确实把女孩子的心思把握了个七七八八。

一如既往的财大气粗,跟他特别般配呢。

只要礼物送的足够多,柳姑娘就看不到其他的穷逼。

那么问题来了……

“柳姑娘全都收下了?”

金富贵不假思索的说:“只送柳姑娘一个人,不论是多么贵重稀罕的东西,次数一多,时间一长,就没有新鲜感了,还会被当成理所当然的,再多的钱财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啊,我虽然喜欢柳姑娘,可也不能把玉盘城给掏空了,成为一个败家子。所以我都是送姑姑的,不用挑选太昂贵的东西,重要的是心意,让姑姑感受到我对她的关心,时时记挂着她,比如说偶然尝到的好吃糕点,新上市的样式新颖的发簪,最近大受欢迎的裙子,刺绣看着很特别的手帕……然后顺便给柳姑娘也送一份,首饰服装乃至帕子花样当然不可能一模一样,另外精心挑选的,这样一来柳姑娘就知道我对她的心意了,我也不用盲目砸钱获取柳姑娘的欢心,还有姑姑从中帮忙协调。”

能获得合欢派女修的欢心,果然是有两把刷子。

这些东西就算柳姑娘全都收下,也不会太贵重,但刷足了存在感,容易拉到好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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