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节(2 / 2)
江凌立刻弃马上车,吃了一块妹妹给的糖,小棕脸上尽是满足。
已经救出了姜大郎,回城时姜二爷并未急着赶路,七月二十六晌午他们才回到康安城。姜大郎一进府中的垂花门,便见母亲冲了过来,还不待姜大郎下跪,陈氏便抱住儿子失声痛哭。
姜慕燕跑得一点也不比陈氏慢,她给父亲行礼后,便泪眼汪汪地拉着妹妹的手上下打量,然后心疼道,“妹妹瘦了。”
姜留笑道,“那……”
“留儿啊——”陈氏放开儿子扑过来,一把抱住侄女痛哭道,“你救了伯母的命根子,伯母这条命以后就是你的了,留儿啊!”
差点在伯母胸前窒息的小姜留抬起胳膊拍了拍伯母的背,一时不知该如何脱身。
姜慕燕连忙道,“伯母,祖母还在北院等着,咱们快带大哥和六妹过去吧。”
姜大郎也上来劝,陈氏才松开了胳膊,被憋得小脸通红的姜留刚喘了一口气,便听祖母颤声唤道,“老二,大郎,六丫头……”
“娘。”姜二爷快走几步迎上去, 扶住母亲,姜老夫人拍着儿子的胳膊骂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你们还瞒着我,你们真当我老糊涂了?”
姜大郎连忙上前给祖母行礼,姜老夫人放开儿子,垂泪问道,“你二叔说你伤着脖子了,现在能不能说话?快让祖母瞧瞧。”
姜大郎往下拉了拉衣领,“伤口已经结痂,快好了,孙儿无能,让您担忧了。”
姜老夫人弯腰抱住嫡长孙拍了拍,又唤道,“六丫头。”
姜留上前给祖母行礼,还不等她跪下,就被祖母抱在了怀里。姜老夫人的心情一点也不必陈氏平静,她一边流泪一边道,“好孩子,你救了祖母的命啊。”
陈氏也跟着哭了起来,雅正和闫氏劝也劝不住,姜慕燕便小声对六弟道,“悦儿,你去劝劝祖母和大伯母。”
正跟哥哥说话的姜六郎迈着平稳步子走到祖母身边,抬起小胖手拍了拍祖母的胳膊,一改平日的简练风格,说出三个字:
“祖母,热。”
这大晌午的晒着,可不是热么,姜留暗暗给六弟挑起大拇指,这话说得太到位了。
姜二爷也道,“娘,这里太热了,大郎身上有伤不能见汗,留儿的病也还没好利索,咱们回屋说话。”
姜老夫人连声应了,“是我老糊涂了,咱们快进屋。”
不用别人开口,陈氏便擦着眼泪道,“我这就派人去请回春医馆的李郎中。”
用罢晌午饭,江凌看着郎中给妹妹诊脉,说妹妹已不必用药了,才放下心,准备返回千牛卫。
姜二爷叫住儿子,“为父要回京兆府交差,咱们一块走。”
------------
第757章 姜六娘独挑黄岩寨
父子俩出了府门,姜二爷在马车上低声问儿子,“不管谁问你黄泥鳅的儿子怎么死的,你都要说你追到黄泥鳅时,他儿子就已经被他捆在怀里闷死了。有人问你那孩子的尸首埋在哪了,你就说让人挖坑埋了,那地方你也不熟,不知还能不能找到。”
江凌也压低声音道,“父亲,我能找到。”
姜二爷顿了顿,“不到万不得已,咱们不去找。就算去找,也要多兜几个圈子再找出来。”
“是。”江凌应下,心情略忐忑地问,“您猜到儿把那孩子处置了?”
姜二爷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做得对。”
江凌轻松了许多,又小声道,“父亲不要告诉妹妹。”
姜二爷点头,“她一个小女娃娃,不必知道这些。”
江凌又提醒道,“父亲,书夏那个孩子,看眉眼八成是孟庭晚的。”
姜二爷略沉默,才道,“待查证之后再说。”
马车停在京兆府门前,姜二爷目送儿子骑马远去,才一路与衙差们打着招呼,去见张文江。
因京兆府捕快白鲁等人是先姜二爷一步,押送贺山虎入京的,张文江见到姜枫,并未问他案情经过,只道,“此番你也辛苦了。”
姜二爷躬身行礼,诚恳道,“多谢大人派白鲁等六虽下官出京,若不是他们帮忙,凭下官这点本事,绝不可能在三日内把我侄儿他们救出来。”
张文江越看姜枫越满意,“能在得到消息后立刻出发,并在三日内救出思尧等五位举子,你身为破获此案的主审,功不可没。”
姜二爷一听就知自己今年的功绩表上,又添了漂亮的一笔,他笑得越发明艳了,“多谢大人。下官能破此案,除了咱们府上的得力捕快们办差得力,武陟知县刘孟明和厢军指挥使马成国也……”
张文江懒得听他啰嗦下去,径直道,“这二人的功劳,本府自会跟怀庆知府和羽林卫大将军提及。不过……”
姜二爷抬起透彻明亮的桃花瞳,望向自己的顶头上司。
张文江缓缓问道,“你不觉得黄岩山匪寇犯下如此大案,武陟官员竟毫无察觉,是为失职么?”
姜二爷一看便知府尹大人想听自己的心里话,便如实道,“若让御史们看,他们确实失职。不过下官觉得,聪明又有能力的文武官员都被提拔都到上去了,留在县乡内的官员多是没本事没门路的。刘孟明和马成国虽然没本事,但他们也没不理衙务和军务,当地百姓的日子也过得下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尚且有几分道理,张文江又问道,“若他们是你的下官,就此事你当如何处置?”
姜二爷想了想,为难道,“大人,他们的上官是知府,下官孤陋寡闻,实在不知知府是怎么评判知县功绩的。”
……好吧,算他实诚,张文江道,“若万岁问起来,你就这么讲。”
“下官明白。”姜二爷小心翼翼道,“大人,万岁会过问此事?”
张文江白了姜枫一眼,若是别人出京办差,万岁定不会问,但搁你身上,万岁一定会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