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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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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男人脸色一变,声音又低又沉,把苏思琪吓了一跳,乖乖的递了过去。心里却是有些不舒服,她不是不懂事的人,哪里敢真的接贵人的电话,只是逗一逗他,结果贵人不经逗,那脸黑得跟锅底似的!不就是怕她接了林妙儿的电话嘛!

电话果然是林妙儿打来的,问沈孟青周末有没有空,有部新戏的首映式想要他一起去。

沈孟青稍一沉吟,说他考虑一下吧,不一定有时间。又闲扯了两句,就把电话挂了。

苏思琪坐在沙发上,低头玩手机,想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可男人还是在她脸上捕捉到了一丝小委屈,他坐下来没话找话:“周末有个首映试你要不要去?”

苏思琪没抬头,淡淡的说:“又没邀请我,我去做什么?”

“听说很多明星都会去,要不要去瞧个热闹?”

一听这话,苏思琪有些动心,明星们可不是随便就能看到的,她问:“是哪部戏的首映?”

沈孟青说:“我也没记住,反正是这个周末上映的,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苏思琪还真的查了,居然是《午夜歌声》,一个很凄美的爱情故事,里面的男主角段荣飞是她的偶像。

她关注这部戏很久了,想着首映的时侯一定要去看,结果前一段太忙给忘了,没想到沈孟青却把大好的机会推到她面前。可以亲眼见到偶像耶,如果让萧筱知道,一定眼红死了!

她不再犹豫,心花怒放的说:“好啊,周末我有空的。”

“行,到时侯我让人给你送邀请函。”见女人情绪雀跃起来,沈公子趁机提要求:“现在做饭去吧,我饿了。”

苏思琪早把刚才的不快抛到脑后,腆着脸说:“要不,你请我到外边去吃大餐吧!”

男人眉毛一扬:“凭什么?”

“凭你在我这里打搅这么久,”苏思琪振振有词:“就该请我吃饭。”

男人指着脸上的伤,更理直气壮:“凭我这伤,你就该给我做饭。”

“冰箱里的食材估计也就能做出一两道菜来,你可别嫌菜少不够下饭的。”

“还行吧,”男人扳着手指头慢条斯理的数着:“一个青椒炒肉,一个拍黄瓜,一个小炒南瓜丝,再加个紫菜蛋花汤,三菜一汤,也就差不多了。”

苏思琪眨了眨眼睛,敢情这位爷不但翻了她的冰箱,还看了储物柜,那包紫菜他要不提,她自己差点都忘了。

既然贵人都点菜了,她也不好再推辞,好在都不是什么难做的菜。

猪肉拿出来解冻,煮上米饭,青椒和小南瓜切丝,黄瓜拍碎拿糖和醋腌着放冰箱,到吃的时侯再拿出来,绝对的清脆爽口。鸡蛋打在碗里,一回头见男人倚在门边,不客气的将碗送到他手里:“麻烦你了。”

男人倒是顺从的接过去,却问她:“要怎么弄?”

得,忘了贵人十指不沾阳春水,苏思琪只好耐着性子教他怎么把蛋打碎,沈孟青一学就会,很快就做得象模象样了。苏思琪捏了捏水池里的肉,感觉软了,赶紧捞出来切片。然后起油锅,炒青椒,下肉片,一顿翻炒,辣味和肉香结合在一起,满屋飘香,让人垂涎欲滴。

不到半个小时,三菜一汤就上了桌,苏思琪估计这是沈孟青吃过的最粗茶淡饭的一次,可是贵人并不嫌弃,吃肉喝汤,一点也不含糊。平日里聚餐,他总端着架子,说话少,吃的也少,用一种睥睨天下的姿态,淡漠的看着他们这些满嘴油光的凡夫俗子,以显出他的不同凡响。但现在,他低着头,大口扒饭,吃着家常菜,嘴角泛着油光,似乎已经走下了神坛,成为普通大众,倒显得真实许多。

沈孟青突然眼皮一抬,眸中光芒一闪:“你老看我干嘛?”

苏思琪问:“我这手艺还行吧?”

“还行。”

“要不,”苏思琪腆着脸笑:“你投个资给我开一饭馆得了。我也创个业。”

男人轻笑一声,“你还真敢开口!”

“怎么不敢啊,”苏思琪说:“甭管多豪华的馆子,也没见你吃得这样欢过,证明我的手艺不比那些大饭店的差呀!”

“那是因为你这里没得挑,拢共就三四道菜,集中在一起就显得我吃得多了。”

苏思琪撇嘴,什么呀,明明就是她做的菜好吃,还死不肯承认!

“你真的想开饭馆?”大概是她不说话,沈孟青问了一句。

苏思琪笑了笑:“骗你的,开饭馆累死了,要开我就开个花店,每天对着一屋子姹紫嫣红,空气里暗香涌动,想一想都觉得很惬意。”

沈孟青突然哼了一声:“一个连月季和玫瑰都分不清的人,还想开花店?拉倒吧。”

苏思琪倒是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我分不清月季和玫瑰?方卓越告诉你的吧?”

沈孟青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答她。

吃完饭,苏思琪在厨房里洗碗,心里却犯了嘀咕,饭也吃了,茶也喝了,他还不走,难道又想在这里赖一个晚上?

他在这里,她就得象个小媳妇似的侍侯他,一天三餐,少一餐都不行,大热的天,中午得赶回来,晚上还得睡沙发。凭什么在自己的家里,她还这么不痛快!

不行,她可不想再侍侯了,说什么也要让他走!

偷偷伸了脖子往客厅里瞟了一眼,男人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两条大长腿搭在茶几上,还抖来抖去,悠闲得跟大少爷似的,哪有半点要走的样子!

苏思琪在心里喟然长叹,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还真是一点都没错!

做完事情,她深吸了一口气,打起精神去客厅和贵人斗智斗勇。

装做很随意的样子,把搁在沙发上的包拿起来,“走吧,我送你回去。”

若是别人可能就顺势起身跟她走了,可沈孟青不是别人,他只是懒懒的指了指脸上的淤青,“这样子能出门吗?”

要等这块淤青完全消失,至少得三五天到一个星期吧。难不成贵人真讹上她了?

苏思琪在心里叫苦不迭,她这是什么命哟,辛辛苦苦上班,下班还要侍侯一位大爷,难道是上辈子欠他的吗?

不是上辈子,她心里很明白,是这辈子,就冲沈孟青帮过她的那些事,别说侍侯三五天,就是三五个月那都是应该的。

她想了想,说:“你连换洗衣服都没有,大热的天,在我这住得也不舒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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