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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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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衣服洗上,她又去厨房,然而冰箱里空空如也,除了水什么都没有。幸亏她包里有吃的,翻了一袋手撕面包出来,就着凉凉的矿泉水慢慢的吃下去,感觉精神多了。

沈孟青一直没起来,她也就懒得管他,坐在沙发上玩手机,一直听到衣服洗好的声音,才起身到卫生间里把衣服拿到露台上去晾着。

段荣飞那件外套真是漂亮,蔚蓝色,立领,一排排的铜扣,衣摆绣着花,腰间有流苏,象中世纪欧洲王子的制服,她小时侯看《茜茜公主》,对年青的皇帝非常着迷,尤其喜欢看他看制服的样子,英气逼人,又浪漫体贴,还在舞会上送了茜茜公主一大捧红玫瑰……

少女的时侯总是幻想那样的白马王子,多情浪漫,带着她去周游世界。长大后才知道那都是不切实际的,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让自己吃饱穿暖才是最重要的。

况且王子从来只爱公主,就算是灰姑娘也是伯爵家的女儿,真正的平民百姓和豪门贵族……她叹了一口气,就象她和沈孟青这样,明明相爱,可麻烦却层出不穷,有来自外界的,也有他们自己的原因。

光谈感情,他们情比金坚,可是真正生活在一起,有些东西总是绕不开的。比如今天要去见的青梅竹马。

苏思琪不知道沈孟青约的是中午还是晚上,怕他睡过头,所以上去看他醒了没有。走到门边听到他在说话,声音清朗,象是醒来很久了,“行啊!我没问题,你觉得行就行,相信你的眼光……她?她无所谓,你看着办吧,她很好打发的……”

苏思琪站了一会,还是推门进去,沈孟青看到她,并没有什么表情,依旧聊得眉飞色舞:“记得,我当然记得,会放在心上的……任何时间你开口,我随叫随到,这总行了吧?我什么时侯说话不算数过……”

苏思琪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一样一样叠好放在包包里,表情淡然,直到沈孟青讲完电话,才问:“中午吃饭还是晚上?”

“中午,她挑了家中餐馆,怕你不喜欢,特意打电话来问。”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倒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她又不是没听到他们说话,是说到她了,可沈孟青那口气淡得好象她无足轻重,完全可以忽略,而且也就那么一句半句。她很想不管不顾的冲沈孟青发顿脾气,可由头呢?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不然男人会说她无理取闹。

她是落落大方的白领丽人,不是小肚鸡肠的泼妇,她不想也不屑于做泼妇。那只会让人瞧不起,她也不喜欢装可怜,因为同样让人瞧不起。

她直起腰,对着靠在床头的沈孟青展颜一笑:“那就起来吧,早点过去,别每次都迟到。”

第266章 两小无猜

北安东边紧挨着皇城根有一片胡同,是曾经王孙贵胄住的地方,巷子比别处的宽敞,里头也全是大宅,解放后多数大宅隔成小屋分给寻常百姓居住,常常是十几户人家住在里头,每天东家吵西家叫,热闹非凡。少数的保留下来让子孙后代继承。后来条件慢慢好了,年青人都出去买房住,就剩下一些蜗居的老年人,渐渐的,这里日益萧条。

早些年传出风声说要拆掉这片地方,结果反对声一边倒,不管是住这里的,还是搬走的,甚至还有外地国外的,联名的联名,上书的上书,倒闹出一些动静来,政府特意派了专家来调查,结论是不拆,因为这片地方的古建筑是国内保存得最好最集中的旧时大宅,为了保护传统历史文化,这片地方非但不拆,还拔了专项基金修缮,沿街为商业用途,吃喝玩乐,后边是幽宁的古建筑,于是来这里吃饭游玩也成了一种乐趣。当初离开的那些人纷纷回来做起了生意,这片地方变得比以前更加热闹。

白墙黑瓦,高高的门槛,漆黑的大门,门环在阳光照射下锃光发亮,门前的石狮子威武雄壮,一只爪下有绣球,一只背上有幼狮。苏思琪好奇的打量了一眼,跟着沈孟青走进门里去。

一进门豁然开朗,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湖,岸边垂柳轻拂,似身姿妙曼的少女,湖上横跨石拱桥,倒映在湖面上,好似一个饱满的圆,非常有趣。从桥上过,微风拂面,湖面金光点点,粼粼晃人的眼睛。

这地方怎么看都不象是吃饭的地方,倒象是漫步在公园里,景色怡人,十分惬意。苏思琪不由得放慢了脚步,深呼了一口气。青梅竹马可真会挑地方!

吃饭的地方就在湖边的一座阁楼里,两层建筑,雕栏画栋,大红的漆柱,祥云式样的窗格,翘起的飞檐,梁舫上描金画彩,漂亮极了。

四面窗户洞开,所以文若嫣老早就看到了他们,迎了出来,俏皮的朝沈孟青眨了眨眼睛,再跟苏思琪说话:“苏小姐,欢迎欢迎,你肯赏脸,真是不胜荣幸。”

地方选的不错,话也得体,盈盈一张笑脸上倒看不出什么暗藏的心机,只是为什么一见面就跟沈孟青眨眼睛,是在对暗号吗?

苏思琪自然不能输了场面,也笑起来:“哪里哪里,早就听说文小姐的大名,今天总算是见着了,果然是既漂亮又有气质。”

文若嫣哈哈大笑起来,嘴巴咧得开开的,笑声爽朗清脆,这时侯的她倒不象什么千金小姐了。她穿着也普通,一条牛仔裤,上面配了一件短款的同色系牛仔外套,扎着马尾,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女孩子。但苏思琪认得那衣服的牌子,出自日本的evi,是世界上最贵的牛仔品牌。

苏思琪在心里有了结论:不显山不露水,青梅竹马是个高人。相反,她倒穿得很隆重,miser最新款的外套加上danu的裤子,脚上七寸细高跟是限量版的sadve鞋。这几乎是她最好的行头了,本来打算穿着见沈铭儒的,后来又担心自己满身品牌会让沈铭儒觉得她虚荣,所以一直收在包里没穿,今天正好穿出来想跟青梅竹马斗个彩,没想到文若嫣玩阴的,低调奢华完全盖过了她。

面对如此高人,苏思琪心里警铃大作,所以比平时要沉默,所谓敌不动我不动,看清楚些再做打算。

文若嫣却很活泼,为人爽朗又大方,一点也不象马佳欣沈贝儿她们,亲热的拉着苏思琪的手让她坐下,还亲自替她倒水。

苏思琪在心里冷哼一声,果然是个虚情假意,笑里藏刀的人,这种人对付起来可比马佳欣们要难多了。

“苏小姐,”文若嫣笑眯眯的看着她:“算了,我还是叫你思琪吧,这样显得亲热,我跟沈孟青打穿开档裤就在一起玩,说起来也不是外人,是吧沈孟青?”

沈孟青站在窗子边抽烟,听到文若嫣问他,笑着嗯了一声。

苏思琪见他目光柔柔,不觉有些刺眼,便说:“沈孟青,那文小姐也算是你妹妹吧?”

不等沈孟青开口,文若嫣抢着说:“当然,那时侯还没有贝儿,就只有我,他妈妈可喜欢我了,一定要跟我家订娃娃亲,我有时侯会住在他家里,他淘气的时侯爱揪我辫子,我就说你再揪以后我不嫁给你了,他赶紧就松手,好象生怕我不嫁他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沈孟青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往窗外弹了弹烟灰,“你说这些干什么?”

文若嫣笑起来,对苏思琪说:“看,他害羞了!”

苏思琪淡淡的笑了笑:“你们还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菜陆陆续续的上来,那样大的圆桌,居然也摆满了,其实就三个人吃饭,根本用不了这么多菜,苏思琪腹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文若嫣招呼她:“思琪,吃菜,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随便点的,沈孟青说你没什么忌口,吃什么都可以。”

吃什么都可以那是猪!苏思琪抬眼剐了沈孟青一眼,他坐在她们对面,离得很开,优雅的啃着一块排骨。

“其实小孩子懂什么,那都是大人们的意思,沈孟青拿我当妹妹看,我呢拿他当玩伴,后来他出国念书,我在国内,每年寒暑假才在一起,他那时侯有些沉默,不爱说话,只有跟我在一起话才多点。后来我也出国了,跟他不在一个地方,隔得也不算远,有时侯周末他会来看我,有时侯我去看他。那个时侯他就已经很花心了,女朋友交了一个又一个,全是一色的洋妞,金发碧眼,肥/臀……”

坐在对面的沈孟青突然咳了几声,文若嫣又笑:“说起你的黑历史害怕了吧?你的过去思琪没有参与,听听总可以吧?”

沈孟青居然有些脸红,瞟了她一眼:“你话真多,跟小时侯一样。”

“这会嫌我话多了,那时侯可不这样,”文若嫣对苏思琪说:“一到周末就给我打电话,我说这周没空不见面了,他却说那我瞧你去,没你在耳朵边恬噪还真不习惯。我那时就想,沈孟青以后要找女朋友一定得找个话多的,不然两闷葫芦在一块,岂不闷死了!”

苏思琪心里象吞了一只苍蝇似的直翻腾,怪不得能忍受她叽叽喳喳,原来前边还有这么个典故。

拿话刺人谁不会,苏思琪嘴角微撇,笑容灿烂:“文小姐,听说你们都差点要订婚了是吗?真不好意思,都是因为我……”

“叫我若嫣吧,”文若嫣笑得更灿烂:“其实我才不好意思呢,我喜欢念书,念着念着就念到博士了,家里人都很担心,女博士搁现在的说法就是怪物啊,哪里嫁得出去?正好沈孟青那时侯失恋,家里长辈看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就开始逼,我们两个一商量干脆就订婚吧,反正知根知底,感情基础也有,他欺负不了我,我也欺负不了他,就这么凑合着过吧。既安心了长辈的心,也解决了个人问题。”

苏思琪笑了笑:“两全其美的事让我给搅黄了。”

“思琪,你别误会,其实我才不想跟他做夫妻呢,他这个人整天沉着脸,无趣得很,有人肯收他那是再好不过了,倒省了我的事了。沈孟青也不想娶我,他一直把我当妹妹,你千万别误会。”

未必吧,苏思琪飞快的扫了男人一眼,说是妹妹,可怎么看怎么暧昧!她不是瞎子,沈孟青对文若嫣跟以前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非常的另眼相待。虽然话说得好听,可是字字玑珠,深层的意思就要她自己去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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