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节(2 / 2)
和苏启荣通过电话后,他有种预感,苏思琪的古怪应该和她家里有关,苏启荣那么不想让苏思琪来北安,但苏思琪偏偏要来,这其中的蹊跷值得深究。他起初并没有猜到,但吃饭的时侯,苏思琪说得那样直白,他就想到了,只是不敢相信,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巧合的缘份?
苏思琪若无其事的盘腿坐着,眼里的血丝还没褪去,脸上带着一丝倔强,嘴角却扬着轻蔑,就象个刺头。谁这个时侯惹她,一准会被扎得流出血来。
这样的苏思琪让沈孟青很心疼,他默默的把女人抱过来,紧紧搂在怀里,他的头贴在她耳畔:“不要紧,该面对的时侯就要面对,有我在,不要怕。”
“我没事啊,真的,一点事都没有。”苏思琪夸张的笑,不知不觉又红了眼眶,死死咬着牙,不让那股酸涩涌上来。
怎么可能没有事,空缺了二十几年的母亲突然出现在眼前,还是以这样一种尴尬的身份,她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所以才变得这样反常。这个傻姑娘,她一个人担着,却不肯告诉他,是怕他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吗?
抱了许久,苏思琪终于觉得没那么难受了,心情平复了许多,她拍拍男人的背,“我没事,你别担心。”
沈孟青松开她,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薜姨真是你母亲?”
苏思琪点了点头:“我在爸爸的枕头里看到她的照片。”
“薜姨知道你是她女儿吗?”
苏思琪苦笑了一下,“她那个反应你看不出来吗?我猜她应该四年前就知道我的存在了。说不定你们家就是因为这个反对我们在一起。”
四年前……难道是父亲知道苏思琪是薜姨的女儿,所以才要对她痛下杀手吗?四年没杀成,现在接着杀?
“可笑吧,”苏思琪耸了耸肩膀:“我是你继母的女儿,咱们成兄妹了。”
“你不用介意这个,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也从来没生活在一起过,不管你母亲是谁,对我们的关系没有半点影响。”
“你真是这么想的?”
“当然,没有人能改变我们的关系,除了我们自己。”
苏思琪抱着膝,下巴搁在上面,垂眸看着白色的被单,她的脸色看似平静,但频繁眨动的眼睛出卖了她的心,看得出来她的心里波动很大。
“你恨她?”
苏思琪毫不掩饰的点头:“我恨她,恨她让我没有母亲,恨她让爸爸孤单了一辈子。而且,”她嘴角扯了扯,带出一丝轻蔑的笑:“你看到了,她并不打算认我。”
“你打算怎么办?”
苏思琪抬起头来:“不管我怎么做,你都会支持我吗?”
“会,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好!”苏思琪眼睛微眯,咬牙彻齿:“我不会放过她。”
沈孟青看到她那个样子,心里跳了一下,他了解苏思琪的性格,属刺猬的,她要真恨一个人,一定要狠狠在对方身上扎出几个血窟窿才肯罢休。
只是这件事,牵扯到他家里,他夹在中间,有些东西不太方便出面。
想了想,他说:“思琪,我看还是找个机会,好好跟薜姨谈一谈,她当年抛下你或许是有苦衷的。”
“现在不认我也是有苦衷的吗?”
沈孟青听到这里,突然想到,薜惜雨不肯认苏思琪,一定是有什么顾虑,这个顾虑十有八九是因为父亲,或许父亲并不知道苏思琪和薜惜雨的关系,既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杀她?思路一反转,刚刚想通的事情,突然间又变得不通了。
知道苏思琪是继母的女儿,他虽然吃惊,却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他唯一想弄清楚的是为什么父亲三番五次要苏思琪的命,不会是因为门弟观念,那不足以让功成名就的沈铭儒冒险杀人。
那么,倒底是什么原因?四年前的车祸倒底为了什么?
第329章 那个女人拿棍子打我
屋里光影交错,盛夏的午后,空气中仿佛有着让人莫名的燥动。
薜惜雨低头摆弄着瓶子里的花,一时间有些出神,该来的终究会来,躲是躲不过的。她叹了一口气,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早,她还没来得及把事情处理好,麻烦就来了。
光影明灭间,她抬起头来,苏思琪倚在门边,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薜惜雨没理她,自顾低下头忙自己的事。
苏思琪站着没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看她微微苍白的脸,还有眉眼间那份神情自若。以她的人生经验,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女人面对被抛弃的亲生女儿,没有半点自责内疚,不但坦然面对,还对她充满敌意?
她真是有些哭笑不得了,倒底是谁抛弃了谁?薜惜雨好象有点本末倒置了!
“沈夫人,我是真佩服你,这个时侯还有心思在这里闲情逸致。”
薜惜雨淡淡的瞟了她一眼,没搭腔。苏思琪便走了进去,看了看墙上挂的风景油画,嗤了一声:“沈夫人,如此昂贵的油画就这么挂着,就不怕被人偷了?”
薜惜雨恍若未闻,继续摆弄手里的花。
苏思琪走过来,围着她转了一圈,啧啧有声:“优雅的贵夫人,穿的居家服都是手工定制的老牌子,二十多年的旧衣服,留到现在,当然是不值钱了,但是冠上沈夫人的名号,就不一定了吧?我想很多人会对那些旧衣服感兴趣的。”
薜惜雨终于抬起头来:“你倒底想怎么样?”
苏思琪直视着她:“沈夫人想怎么样?”
薜惜雨嘴角动了动,平静的说:“我希望你不要来打挠我的生活。”
苏思琪眉头一挑:“就这样?”
“就这样。”薜惜雨的声音依旧平静,看着她的眼神也依旧带着厌恶。
苏思琪心头仿佛有火苗窜了窜,沉下脸,逼迫的凝视她:“为什么不肯承认你抛夫弃女?”
薜惜雨脸色微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