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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与尾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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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确实如此。今天早晨阳光很好,奥利安娜偷偷地拿了肉干去喂芬妮克斯,这只善解人意的金毛大狗还特意叼出她的孩子们,让奥利安娜可以隔着花墙摸一摸它们。

“是的,莱斯利阁下的家族成员,金色的,很可爱的小狗。”

“您很喜欢动物,还是说,只是喜欢狗?”

这个问题叫奥利安娜为难起来,她很认真地掰着指头细数:“猫,狗,兔子,像这种很好摸的喜欢,老鼠的话,我应付不来,看见的话,我大概会尖叫......”

少女的侧脸温润而美丽,在奥利安娜没有发现的角度,安德森的喉结滚动一下,勉力平稳地追问道:“那狼呢?”

山洞里,失去神智的巨狼如何以口舌对待她的身体,奥利安娜记忆犹新,但真要问她讨厌与否,她其实是不讨厌的。

至少被暖和的皮毛包裹着醒来的感觉很好,而且,骑士长对她温柔,他所化身的狼她也没有厌恶的理由。

直接说喜欢两个字有点害羞,被问倒的奥利安娜只能轻轻颔首,作为回复。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安德森终于有胆量去牵住奥利安娜的手,镣铐上的铁链撞击,发出响亮的动静:“如果您愿意的话,要不要,不,您能不能摸一摸我的尾巴?”

不同的措辞意味着不同的情绪,要不要是一种邀请,能不能则是一种姿态很低很卑微的期盼。该如何划定骑士长的想法,奥利安娜不知怎么办,可是对方要她摸他的尾巴,那条会动的,毛茸茸的狼尾巴......

是的,尾巴。

尾巴总是能最直观地表达犬科动物的心情,就像现在安德森未能收回的狼尾一样。

在安德森感知到奥利安娜向这里走来时,它就在收拾整齐的床铺上激动地扫了又扫,等到她伸出手为用什么姿势摸一摸它犯难时,这条比它主人更擅长撒娇的尾巴早就缠上了少女的指尖。

奥利安娜不知为何有些紧张,若有似无的痒划过掌纹,像是点燃一道火焰的痕迹,烧得她的喉咙也变得干渴:“真的可以摸吗?”

他大胆地将她拉近一些,就快要让她来到他的怀中。贴近的空间里,困在口枷里的呼吸如藤蔓攀缘少女的肌肤而上:“我相信您是公正的,不会只偏心于康斯坦丁家刚出生的小狗......对吗?”

比起询问,听上去更像是催促与请求了,可绒绒的银灰尾尖正对她柔嫩的手心,若即若离地搔弄着,就连安德森自己都无法说清,这所谓的不能偏心,真的只是在说狗吗?

少有的直白与迫切终于找到原因——因为那无法消除的嫉妒。

他嫉妒除自己以外,被圣女偏爱的其他一切,包括动物,包括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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