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2 / 2)
之前的十一年,小六都待在一个小山村里,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么繁盛辉煌的京城。
站在城门口,小六心砰砰跳个不停,城门又高又大,道路宽阔的可以通行几辆马车,来到这般陌生的地方,她很紧张,可想到自己的家人也在京城,她突然就不害怕了。
小六眼里含着期冀,“不回去了,我要留在京城找我的爹娘和姐姐。”
和镖局的人分开后,小六沿着街道,打量着两旁的商铺。
她兜里是有几百两银子,但她不舍得花,听说京城物价很贵的,她打算先找个活计,好歹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街道两旁的铺子有招帮工的,但一看小六是从外地来的,铺子的掌柜们都不要她。
在街上逛了一天,小六耷拉着脑袋,不知道该去哪里。
酒楼里的香味飘出来,小六下意识走过去。
站在酒楼门口,小六咽了咽口水,来京城的路上,吃饭她都是随便应付的,她很想进去好好吃一顿,但应该要不少银子吧?
算了,她还是花几个铜板吃碗馄饨吧。
*
吴远山的姑父刘春来还真是被徐小娘害死的,得益于沈暮朝那日在刘家的发现,官府的人把徐小娘带到府衙,很快,徐小娘就招供了。
原来徐小娘当初跳河自尽是被刘春来救下的,但刘春来一个乡下人,平日里邋遢又不讲究,徐小娘其实很看不上刘春来这样的糙汉子。
她委身与刘春来,也是想找个落脚之地罢了。
注意到刘春来和吴氏常往粮仓里跑,次数多了,徐小娘留了心眼,她旁敲侧击打听,发现原来粮仓里藏着刘家的银子。
刘春来这几年攒了不少银子,害怕遭贼,他把银子全藏在了粮仓的墙洞里。
知道这个消息后,徐小娘就生出了把那些银子据为己有的心思。
那天夜里,吴远山的姑母吴氏先离开粮仓,没过多久刘春来也走了。等两人歇下后,一直称病不起的徐小娘,悄摸去到了粮仓。
她本打算拿了钱财就跑走,不料,刘春来其实并没有睡下,吴氏和他吵了架,不让他睡在屋里,刘春来抱着枕头和被褥,又从屋里去了粮仓。
去到粮仓,刘春来正好撞见徐小娘蹲在墙洞边偷银子。
见状,徐小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她先是声泪俱下认了错,等刘春来怒火稍歇的时候,徐小娘又去到灶房,给刘春来倒了碗下了药的茶水。
这些药,放的剂量多了,可以让人很快昏睡过去,徐小娘本就存着偷钱的心思,提前备有这些药也不奇怪。
哄着刘春来喝下后,等刘春来快要昏过去的时候,徐小娘拿走了墙洞里的几百两银子。
药效还未完全发作,刘春来撑着力气要把银子抢过来,徐小娘顺势用砖头砸了刘春来的脑袋。
担心事情败露,徐小娘杀了刘春来后,把刘春来喝茶的茶碗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又故意把嫌疑尽数推到吴氏身上。
确实,明面上看来,吴氏最有作案的动机,若不是沈暮朝心思缜密,注意到那只茶碗的不对劲,发现了官差没有发现的线索,吴氏的冤屈不可能这么快就被洗刷。
结案后,吴远山特意在百味楼设宴,请沈暮朝来赴宴。
为表诚意,吴远山把百味楼里的招牌菜全点了一遍,宴席结束的时候,还有好几道菜没有动过筷子。
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吴远山找了个木盒,把剩下的菜肴打包,与沈暮朝一道出了百味楼。
还未走到门口,门外梳着厚刘海、不断咽口水的小姑娘就映入了他们的眼帘。
小姑娘身上的衣裳普普通通,一张小脸还没有巴掌大,面黄肌瘦,看起来很是可怜。
沈暮朝和吴远山商量道:“若是她不嫌弃的话,不如把这些吃食送给她?”
沈暮朝有洁癖,打包的饭菜他自然不会要,而吴远山是请客的人,也不好意思把这些吃食带回去。
吴远山也是这么想的,他冲着小娘摆摆手,“小姑娘,你还没吃东西吧?”
小六咂咂嘴巴,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在叫她,她转过头,警惕地看着沈暮朝和吴远山,“两位公子有事吗?”
看出她眼里的防备,吴远山笑了一下,把食盒递过去,“没什么事,就是刚好遇到了你,看你的样子,你是肚子饿了吧?这里面的饭菜不少,你拿回去吧,可以和你家人一起吃。”
小六不认识面前的两位公子,但她看着沈暮朝,觉得像沈暮朝这般一表人才的公子,应当不是坏人。毕竟,她又穷又不好看,别人犯不着在她身上打主意。
小六惊喜极了,“谢谢公子,谢谢你们。”
和吴远山分开,沈暮朝准备回青石巷,却又遇到了小六。
个头矮矮的小姑娘在他前面走着,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蹲在路边吃东西,看起来像是无家可归。
沈暮朝走过去,“你不回家吗?”
“公子?”赶紧把嘴巴里的肉块咽下,小六抹了下嘴巴,仰着头,看着沈暮朝,“我没有家人,我今天才来到京城,我是来京城寻亲的。”
世上处境艰难的人有许多,沈暮朝不过一介凡人,并没有施以援手的心思,但听到“寻亲”两个字,沈暮朝正了正神色,“你是被人牙子拐走的?”
“是。”小六点点头,“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牙子拐走了,买我的那家人,说我爹娘是京城人,我就来京城找他们了。”
目光落到小六身上,小六大半张脸被厚刘海遮着,沈暮朝看不出什么。
他道:“那你可有去处?”
小六摇摇头,“没有,不过我会洗衣服,在王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的,我也在镖局洗过好几个月的衣服,我打算这几天找个洗衣服或是洗碗的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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