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2 / 2)
“于小丽,是我。”郑冬梅的声音。
“冬梅姐!”
郑冬梅从外面走进来,面色很不好,眼神看着也很空,进来问于小丽:“有什么吃的?”
于小丽楞了一下,她店里能有什么好吃的啊。
桌边有个筷筒,郑冬梅从里头抽出一双筷子出来,放在面上把玩着,低声问:“有面汤吗?”
于小丽赶紧点点头:“有有有有。”
上次就见到唐小娟给她点过一碗,细细的银丝面煮上一碗,面汤要少,一起盛到碗里,碗里放少许的盐跟酱油,甚至连猪油都不用放,等面端上来,郑冬梅低下头一口一口的吃着。
过了一会儿,于小丽再看了,就发现郑冬梅不是在吃面,而是在哭?
这是跟于强闹掰了吗?
于小丽很阿q的想着,闹掰也不见得不是好事吧,早掰早好!
她不知道的是,郑冬梅的脑子里头想着的不是别人,而是那个刚过世不久的胖大姐。
一场车祸,带走了娥姐的生命,三个女儿趴在娥姐身上哭着,丈夫和婆婆也在哭。
以前家里是娥姐跑长途支撑,她工作累收入也高,从跑了长途以后家里都变好了,得亏了娥姐收入高,公婆两人不是吃公粮的,以后更没有退休金,二老从五十岁开始就没出去上过班,吃喝用度都靠着娥姐支撑。
婆婆哭得泪流满面的,起初郑冬梅挺感动。
可后来听老太太长吁短叹跟儿子说:“没有阿娥挣钱,以后家里靠你可就难过了哦,阿娥怎么这么短命呢,我还以为以后就能养老享福了呢。”
原来公婆哭的不是娥姐的死,而是自己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儿媳妇死不死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可儿媳妇死了,以后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质量才是大事情。
哭归哭,娥姐家里迅速找到了肇事者,对象本来提出赔一千块的丧葬费。
娥姐公公不肯,不肯让娥姐下葬。
拉着娥姐的尸首,就停在肇事者家门口。
娥姐死状本来就惨,为了让事情看起来影响力更大些,娥姐夫家甚至连最后的体面都没给她,衣服也没给人穿,赤|条|条的就那样大喇喇的把人放在门板上,就停在对方家小区门口。
这可是给这个家里奉献了一辈子的人,谁能想到死了以后会是这个结局。
郑冬梅听完就不行了,她想去,走到路口听人说起娥姐惨状,顿时抱着身边的柱子就呕了一场。
消息传的慢,让人当笑话讲传到了娥姐亲妈的村子里,老人赶过去以后都哭晕在了旁边,但娥姐夫家那边的亲戚多,都不让老太太近她的身就给拉走了。
对方怕了,最后凑了八千块钱出来。
娥姐婆家总算满意。
这笔钱,娥姐丈夫拿了,没有说分给娥姐老母亲一分钱,老人为着外孙女们着想,也没有要女婿拿出来。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刚发送完娥姐,当天就有媒人闻风而来,要给娥姐老公介绍对象。
第二天,家里就有了个陌生女人住了进来。
比娥姐年轻了十几岁,那女人长得眉清目秀的,离婚以后没有孩子,再婚市场上很好找对象。
对方听说娥姐老公得了一笔“巨额”赔偿,对他说:“我没有孩子,你的几个孩子我也不想管,这样才公平。”
那天刚好是娥姐头七。
郑冬梅去娥姐墓前给她烧了很多很多的纸钱,一路从那么远的地方走回来,没忍住又去娥姐家门口晃了一圈,见到娥姐的三个女儿在门口乱转,最小的那个还在吃手指的年纪,身上穿着的衣服脏兮兮的,娥姐在世的时候,每个孩子不是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才会出门?
屋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喊了一声,像唤小狗一样,把几个孩子往回喊。
郑冬梅看到那女人手上带着的大金镯子,突然想到那天从湖南回来,娥姐神神秘秘的跟她说:“老赵说,等我过生日送我一对金耳环,这一单收入不错,老赵应该特别高兴。”
那对金耳环娥姐念了很久,先是买了一对的,让她婆婆知道了,埋怨带孩子辛苦,娥姐就大大方方让给婆婆了。
这次出门前,娥姐不知道能赚这么多钱,拿到钱的时候惊喜的说。
于是再看见那女人的脸,再看见她手上的金镯子,莫名觉得很讽刺。
娥姐在的时候,辛辛苦苦为了这个家里,省吃俭用没人念着她的好,可娥姐一走,一个对这个家庭没有任何贡献的人,轻而易举就能拿走别人一辈子都没想过的东西。
郑冬梅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她明明记得娥姐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每次跑长途,娥姐都会说她爱人的好,不管多晚回来,她爱人都会起来给她做饭,郑冬梅当时都羡慕不已。
这样好的“模范”丈夫,在妻子刚刚入土,就跟别的女人好上了。
郑冬梅想不通。
那男人肯定会狡辩,找个女人还不是为了家里,为了孩子们。
但为了谁,只有他自己知道。
“冬梅姐,哭有什么用?”于小丽也很难受,碰到这种事女人尤其是辛辛苦苦的为这个家庭付出很多的女人,都应该有共鸣吧:“男人就是这样,我们在村里住的时候,还有个男的,妻子生病还没死呢,新找来的就上了门。”
“我不是哭别的,就是替娥姐不值。”郑冬梅哭着说了好久,娥姐的勤劳,辛苦,命苦,老母亲年逾七十,还有几个孩子没人照顾。:“娥姐才刚刚过世啊,才七天,那个男人怎么就那么扛不住!”
“可是这种事情不是应该早就清楚了吗,娥姐买的金耳环,她婆婆要,如果这个老赵真的心疼她,为什么不重新买一副,而是要等到今年赚够多的钱才买,钱是娥姐赚的,花钱为什么要老赵高兴,他真的是娥姐嘴里的好男人吗?”
郑冬梅怔住了,这些她从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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