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2)
话说回来,当时觉着小学毕业证没用,也是清高作祟,卫孟喜都没要,就只身嫁人了,谁能想到现在政策这么好,凭着这个证,她能去上初中文化补课班呢?这是她读书梦的敲门砖。
而且没记错的话,毕业证就在她以前住那个屋里,后来嫁人后就留给了后头生的同母异父弟弟用了。
继父在前年升为红星县二小的校长,一家子早早搬县城去了。
难道现在必须回一趟红星县城?
卫孟喜有点犹豫,毕竟这段时间生意不好,置办饭馆的本钱都还没回百分之一呢,手里也没钱折腾了,她想还是先等生意好起来,手里有余钱了再回去。反正学校的正式招生还没开始,缓一缓也没事。
可她没想到,自己没回谢家,谢家人却来找她了。
接下来几天,孩子们上学步上正轨,小饭馆一天有一两桌客人,因为物价飞涨,成本增加,卫孟喜小饭馆的经营仅能保住不亏本而已。
赚钱?那是不存在的。
上辈子因为有工友们的帮衬,哪怕最差的时候也能有三四桌客人,男人们吃完都会以“给娃娃买糖吃”的名义,多给个三毛五毛的,所以虽然赚得不多,但还有盈利,哪像现在……
卫孟喜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重生,煽动的翅膀直接把自己第一桶金都给扇没了。
新来几个煤嫂的房子已经盖起来了,但要说快还数隔壁李秀珍家,都已经搬进去住上了。不知道是他们家户口本上的人口多,还是走了啥关系,居然也审批下来两间的面积,跑了好几次卫孟喜这边,请的也是跟卫孟喜那几个工人,盖出来的房子也带着浓浓的卫孟喜风格。
尤其是增加的窗户,做得十分漂亮,还在院角栽了一溜儿的杜鹃花,粉红色,嫩生生的,看着就赏心悦目。
刘桂花努努嘴,“人家这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刚搬进来就请了几桌席,座上宾都是坐办公室的领导,谁不夸他们家小窝棚盖得漂亮啊。
卫孟喜只是笑笑,1980年的人们,整体来说还是十分淳朴的,心思简单,想的都是怎么靠勤劳为建设国家做贡献,虽然不乏严老三那样偷鸡摸狗的,但大部分人都想不到走关系啥的。
就是她,以前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单枪匹马出去跑业务的,在这样单纯的环境里也差点忘了跑关系。
李秀珍的头脑可真不简单。但卫孟喜并不反感,管你有心计还是没心机,只要别危害她的利益,她都能用欣赏的目光看她。
“呦呦,玩儿吗?”忽然,头顶,冒出个小声音,卫孟喜抬头一看,原来是白白嫩嫩的小秋芳骑在枇杷树上。
这树长得茂盛,三分之二在她们家,还有三分之一都长张家那边去了。当时她主动提出,如果张家嫌遮挡光线的话,她可以请工人给砍掉几枝,但李秀珍说不用,现在孩子爬着玩儿不也挺好的?
小呦呦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才吃石榴过敏,却又喜欢跟人家小秋芳玩耍,人在隔壁一叫,她就张着手要妈妈抱她上树,也想学秋芳姐姐晃荡着小腿儿坐上头呢。
“太高了危险,咱们就在院子里玩,好吗?”卫孟喜转头又叫李秀珍,让她注意一下小秋芳,当心别摔了。
虽然树也不怎么高,她坐的位置跟院墙差不多,只是成年人半腰高,但终究是一两岁的娃娃,摔下来磕到脑袋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小呦呦乖乖听话,就坐小板凳上一个人过家家,左手半瓶奶,右手四五片桃干儿,还有半个刚出锅的软乎乎蓬松松的小馒头。
小秋芳在树上晃了会儿,眼睛就直了——两岁的娃娃对奶香味的东西是缺乏天然抵抗力的,嘴巴里不由自主分泌起口水。
正玩着,忽然从窝棚区小街口传来一阵喧哗,越来越近。
“小卫快出来啊,你家来亲戚啦!”黄大妈那大嗓门,格外热情,“你们看,这儿就是卫孟喜家。”
都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她现在穷得叮当响,能有啥亲戚?不会是菜花沟来人了吧?
卫孟喜眼睛一眯,从床底摸出钢筋条,先放到顺手的地方。
“姐。”门口进来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同志,皮肤是很健康的黄色,眼窝深邃,笑起来弯弯的像月牙,两根齐肩的麻花辫,一身新做的还带着折痕的的确良衣裳,脚下还是一双新皮鞋。
卫孟喜心头大惊。
这是本“应该”已经“死”去三年的继妹,谢依然。
女孩的样貌卫孟喜也不会忘,尤其是那双弯弯的月牙一样的眼睛,以前皮肤白皙的时候,常被人夸漂亮。
前提是不跟卫孟喜比。
卫孟喜这段日子都在矿区活动,不用早出晚归风餐露宿,加上营养能跟上,倒是没以前那么黑黄了。她的皮肤是天生的暖白皮,这两年实在是累伤了才会黑,现在一养起来,就让人移不开眼睛。
跟谢依然的小家碧玉不一样,卫孟喜的五官总体偏大,配上她一米七的身高,倒是刚刚好的明艳美人。
谢依然的眼里闪过一丝隐藏得很好的嫉妒,“姐,原来你真来了金水矿啊,咱妈很担心你,你也不打个电话告诉家里一声。”
这一口一个“咱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姐妹呢。
见卫孟喜心里惊异,不接茬,她又从兜里摸出两颗水果糖,径直走到小秋芳跟前,“来,小姨给你糖吃。”心说妈妈漂亮,生的女儿也不差。
小秋芳一把接过去,剥开糖纸,毫不犹豫地两颗一起塞嘴里,嚼得嘎嘣脆。
小呦呦眼巴巴看着,扁扁嘴,终于后知后觉的把自己的奶瓶抱怀里,又把剩下的桃干儿悉数装回小兜兜,叼着馒头跑妈妈跟前。
刚才,秋芳姐姐还说要吃她的奶嘴和桃干儿呢。
卫孟喜心里高兴,她闺女终于自己知道护食了。她这个穷大方的习惯,其实也不算毛病,所以卫孟喜一直没纠正,毕竟懂得分享是个好习惯,可一味的把自己家也没多少的好东西给别人,别人却觉着理所应当,只会惯大对方的胃口,万一哪一天不给,反倒成她的错了。
所以,卫孟喜也没特意教她不能给别人分东西吃,只是希望她能自己想明白,有的人该分,有的人就不该分。
谢依然这才发现自己认错外甥女了,但她不仅不懊恼,还十分,非常,极其的开心。
卫孟喜长得再漂亮又怎么样?生的闺女是个小丑娃呀。
这说明啥?说明新姐夫是个丑八怪啊!她回头,看向自己丈夫的眼光,就愈发满足和骄傲了。
卫孟喜结婚早,不用上山下乡,谢依然比她小几个月,家里只剩她和同父异母的弟弟,肯定就得她去。正好那年高中毕业,她就去了邻省的一个农场,待了五年。
虽说是农场,但因为距离省城近,交通便利,日子比卫孟喜在菜花沟好过多了。关键她还在当知青的过程中,结识了英俊帅气、年轻有为,且家世显赫的另一名男知青。
在她的猛烈攻势下,二人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还赶在回城前把生米煮成熟饭,领了结婚证。
男知青的父母平反后,已于去年回城,他也于半年前先回城,通过全家人的出力运作,这不终于把谢依然的档案和组织关系调到金水矿上,她今天终于离开农场,来到大名鼎鼎的金水矿了。
继母跟她写信时说过,卫孟喜也来做随矿家属了,以后姐俩在同一个单位,要相互扶持,相互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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