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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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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欣喜笑起来:“那就多谢您啦!”

盛惊晓看着这少年的喜笑,不知怎么的,竟也觉得他十分可爱,金轩色会爱上这样的人,好像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了。若是换成他……

“你傻了?快点醒醒!”最强剑修系统在他神识中扯着嗓子喊。

盛惊晓脑子一清,在看那少年,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喜欢。他连忙移开眼睛,不敢再看,对系统问道:“他怎么回事?也有‘金手指’吗?”

最强剑修系统道:“你最好躲他远一点。他是有‘金手指’没错,但他的‘金手指’不是我们这类规则碎片,而是别人专门造出来的东西。”

盛惊晓已悄悄退到远处,正想继续问,余光瞧见那少年欢笑着跑向金轩色。

他现在目光从那少年身上移开,就能觉察出更多的不对劲来。

这满街的人目光都在偷偷瞟向那少年,他们看上去都爱慕而痴迷,只是摄于金轩色的存在,不敢靠近那少年。

“他身上是什么玩意?”盛惊晓心惊道。金轩色修为在第七重天玑境末期,以幻术出名,也会被那少年所迷吗?

“大约是‘万人迷’、‘人见人爱’这类光环吧。”最强剑修系统道。

正说着,盛惊晓又听见金轩色与那少年的对话。

“娇娇,你喜欢这座城吗?”金轩色问道。

“喜欢啊!”少年嘴角沾着糖渍,笑容大大。

“那我把这座城给你好不好?”

少年已经眼角迅速泛红,眼看就要掉泪,还在问:“为、为什么?你要离开吗?你不要我了吗?”

“有了这座城,你就可以保护自己了。”

来回拉扯几番后,金轩色终于把城主令转移给了那个少年,又在少年的哭泣恳求下留了下来。

金云城中忽然起了风,风吹得满城金云树飒飒作响,金白之色的花如雨坠地。

盛惊晓的脸色变了,他从这风中感受到了凶烈的剑意。

金轩色的脸色也变了,他发现自己留在城中的这一具幻象化身竟无法消散。

只有那少年还懵懵懂懂,抓着金轩色的袖子追问:“这是换城主导致的异象吗?”

金轩色没空搭理少年,他绷得紧紧的,眼睛死死盯着道路的尽头。

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个人,身材高大、筋骨嶙峋,眉间竖痕深深,提着一柄剑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哪怕从未见过他的画像,但只要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可以确认他是谁。

“剑魔,夏遗。”金轩色干涩道。

除了他,没有任何人当得上“剑魔”这个称呼。

那少年似乎也被摄住了。可是他的眼睛紧接着就亮了一下,用压低后但仍然能让所有人都听见的声音对金轩色道:“他是你的敌人吗?”

“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你!”他挡到金轩色身前,仰头看着夏遗,脸上带着那种在恐惧中鼓足勇气的表情,眼中又泛起泪花,“金大哥是个好人,你不要伤害他!”

夏遗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越过他头顶,看向金轩色。

“我已经不是金云城城主。”金轩色道。

“对!”那少年咬着嘴唇,凸显出嫩红的唇珠,满脸倔强,“我不会让你伤害他的!”

但金轩色还在继续说:“这算是我献给大人的礼物,请您放我一马。”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是想操控这个头脑简单的少年暂时做城主替身,他自己则只留一具幻象化身于此。

若夏遗不再四处屠戮摩厌百城之主,他就拿回城主之位,若夏遗来了,他就散去这一具幻象化身。

但谁想到,夏遗的剑域竟生生将他的幻象化身给截留了下来!

以夏遗的修为,哪怕只是幻象之身,他也绝对可以凭借着联系把自己斩了。剑魔夏遗要杀人,何时看过身份了?无论他是不是摩厌城主,都不妨碍夏遗顺手把他给砍了。

这就是金轩色为什么选择这个少年做替身。他那古怪的魅力曾经也令金轩色沉迷过很久,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才摆脱出来。金轩色不指望他也能让夏遗沉迷,只期望他能令夏遗分神一瞬,这一瞬,就是金轩色逃走的机会。

可惜,他连一瞬都做不到。那金轩色就只能指望他的特殊性能引起夏遗的兴趣了。

少年不敢置信地看着金轩色:“你……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他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水晶珠儿似的挂在脸上,眼尾通红,被雪白的皮肤衬得十分显眼。

许多人都已恨不能冲上来,为他擦去眼泪、替他怒斥金轩色、帮他挡住夏遗。

但他们都陷在夏遗的剑域当中,谁也动不了。

没有人来帮他,这显然违背了少年一直以来的认知。他开始慌乱,他慌乱时也显得可怜可爱,像一只小兔子。

夏遗忽然笑了。他也发觉了这个少年的“金手指”与众不同。

他的剑挑在少年的脖子上,问道:“他为什么不能?”

这张凶戾的脸上突然露出笑,就显出他的好眉眼来。少年忽然开始脸红,软声道:“因为……因为我有‘万人迷光环’。”

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惊恐地捂住嘴。

“继续说。”夏遗的剑上移,剑锋闪着可怕的寒光。

少年被迫移开手去躲剑锋。他一移开手,嘴巴就不受控了。

“‘万人迷光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它是勾魂使补偿给我的‘金手指’。因为他勾错了魂,我寿命还没有尽,他怕被上司发现,就答应让我穿越,给我金手指补偿。”他越说神色就越惊恐,可是偏偏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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