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39节(1 / 2)

加入书签

第134章 阿苏默勒

996迄今为止, 给莫恙检测出了三个主角,一个是燕凌云,一个是仙尊, 一个是东方衡。

莫恙觉得以后说不定还有六七八个, 跟葫芦娃一样,过一阵来一个, 全看996高兴不高兴。

果然, 下一刻,他又听到了播报:

【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正在导入数据……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

莫恙:“……”

除了燕凌云,它没有一个导入成功的,而且就算是燕凌云,它能窥探到的剧情,也只有刚穿越界壁时, 看到的那个画面。

两千年后, 天地崩裂, 燕凌云立地成仙。

离现在还很远。

不过被996捕捉到的,就算不是主角, 应该也是重要人物, 所以莫恙想了想, 主动提出去那边看看。

“也好,说不定能得到些信息。”叶秋水同意。

骑马翻过山坡,莫恙看到了下面的情况。

山坡下, 枯草蓬生,遥遥看见一百多个人影, 是一支十几人的部族正在被百人的马匪围攻, 远远都能听到马匪的欢呼声, 就像猎人发现了肥美的猎物。

那部族为首的是一个青年, 看样子也是一匹狼,颜色却干净得像雪一样,灰白短发,穿着兽皮短打,眼眸像是寒冰,反射着清冽的天光。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青年难以一眼看透,似安静,又似残狞,越看,越像蒙着一层雾,最后只看到他灰白被风吹起的短发。

更奇怪的是,他那十几个族人竟然全都是兔族,一双双红红的眼睛,雪白的尾巴,尽管痩,但每走一步,都莫名让人流口水,瑟瑟发抖团在青年的后面。

几人神识极佳,都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们想要什么。”青年问。

马匪贼首抬了抬鞭柄:“你,可以走,你的族人,留下。”

“除非踏过我的尸体。”

“有意思,看在你和我同族的份上,你敢和我比一场吗?”

“赌注是什么。”

“你赢,我们走;我赢,你归顺我。”

“好。”青年说。

草原上的风很大,将乱草压得很低,春日即将到来,太阳有了一两分的热度,西霄的人穿着袄衣,在山坡眺望要发生的争斗。

贼首的马膘肥体壮,披着战甲,吐着热气。骑马的贼首更是魁梧强悍,拿着双板斧,牙齿上还残留着撕碎猎物的血迹,寸寸筋骨都在绷紧,目光如电。

青年却什么也没有,他缓缓佝下身体,眼中流淌着冰川反射一样的清光,盯准了贼首,那是准备冲锋的动作。

马匹向他碾压而来,忽的,他动了,速度极快,和妖马擦身而过,随即反手抓住鬃毛,直直压上了马匹,躲过抓袭,近身扭住了贼首的脖子,直直把他的头颅拧了下来!

这一下迅猛至极,只在瞬息之间,热血就洒在了草地上。其他马匪骇然,想要冲上去,青年却夺了贼首的马,挥舞他的头颅,冷冷道:“他已经失败,你们还要追随他?”

说罢,把头颅扔向了马群,引来了数人的争夺,那将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青年在鲜血和厮杀中眼眸依旧如冰雪,看不清楚情绪,太阳照得炽烈泛白,灰白短发下,他朝着西霄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天极高,细小霜雪还在飞舞,巨日晕出黑色的影子。

莫恙看见一把刀砍到了他,他反手便砍了回去,正中那人脖子。

这一路莫恙看过很多妖族厮杀,但看这个青年,总觉得很怪异,他似乎没有一点情绪波动,不喜欢,也并不讨厌。

“不是修士。”秦开道,“也看不出天赋神通。”

可整个战场的节奏都被他掌控,对战游刃有余,最后投出标枪,杀死了马匪最后一个领袖。马匪群被他震慑,终于退去,他的族人得以保全。

青年骑着半残妖马,妖马踉踉跄跄,最后失去挟制,才哀鸣着倒了下去。

十几只兔族顿时抱成了一团,把青年抱在了中间,给他舔舐疗伤。

西霄几人互相示意,骑马半跑下山坡,兔族听到动静,发现了他们,脸色顿时惨白。

碍于天性,他们很怕狼,但此时仍然紧紧护着最中心重伤的人。

青年已经昏迷,像泡在血里,衣服脏污不堪。

莫恙驭马走到兔子群周边,丢下了伤药,学着狼族的样子,冷冷用妖语道:“给他上药。”

兔子们不敢接。

直到莫恙似发怒一样用鞭子打了打地,才有一只双马尾兔子精捧起伤药,脱下自己的衣服,取了羊皮水壶里一点珍贵的水沾湿,然后给青年脱衣服擦干净身体。

他身前背后全是伤疤,一看就是陈年旧伤,现在又反复被劈开。

莫恙见他们水也没有,就把自己的水袋丢了下去:“他的名字。”

“阿苏默勒。”双马尾兔子胆怯回道,双手交叉碰着手臂,向他表示尊敬。

药粉洒在伤口上,很快止血,做好简单的包扎,兔子精们都看向了莫恙,十分不安。

“阿苏默勒,英雄。”莫恙想象上辈子看过的电视剧,抛出了个合情合理的理由,“我欣赏他,你滴,你们滴,抗上他,和我们走。”

至于燕凌云,他握着缰绳在最后面,完美扮演了孤狼六人组大哥的角色,体型比刚才的贼首有过之而无不及,兔子精们看都不敢看他,远远的绕开了他。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