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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廷喻......你还没回答我呢。」巧妮佇立在我面前,那表情一样的认真专注。

从音响传出的音乐还在房里回绕,随着音乐,我也陷入那浪漫的气氛里。

现在的气氛,不是也很适合开啟爱情吗?开啟一段二个人共有的甜蜜。

看着巧妮的神情,从她的双眼到她的嘴唇。

那水嫩的双唇,看起来就像布丁一样,柔软而有弹性,实在很难抗拒。如果现在表白了,那有机会能碰到那双唇吗?

这是多大的诱因啊!

「巧妮......我是说,你5s贯彻的这么彻底,你会帮我整理的。」

听我的回答,我也明白,我还喜欢现在的曖昧关係。

「......」巧妮没说话,一样的神情注视着我。

巧妮现在在思考什么?她对我们的缘份,在这一刻是抱持着什么期待吗?

巧妮,你再这么看,我怕我会忍不住表白的。

「廷喻,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嗯......」

「你是否相信有些事不需要开口,我就能体会?」巧妮一字一句的说着,在那认真专注的神情之下。

「嗯,我相信。」看着巧妮,我坚定的开口。

「但是,这也仅止于猜测,并不代表真正的答案,是吗?」

「嗯......是。」

「希望有天,能听到你真实的答案。」巧妮认真的神情,意味深远的说着。

巧妮,我懂你的意思。总有一天,我会清楚明白的让你了解。

在躺椅上,看着吐出的白烟。天气有些冷,我拿了件外套盖着。

天空的明月与点点的繁星在天空构成一片只属于黑夜的浪漫。

在这我认为浪漫的夜里,我在想着巧妮在我房里说过的那些话。

我相信巧妮在等待我跨出最后的那一步,她的话已经表达的非常清楚。

只是,要怎么跨出那一步?

虽然我认为我跟巧妮的关係会顺其自然而水到渠成。然而,在房间里巧妮说的话却让我觉得,所谓的水到渠成是否也只是一种猜测而已?

就像我跟巧妮现在的相处,虽然也有许多亲暱的举动,在外人看来就像情侣一般,但是我们之间却还不确定我们是否是情侣关係。因为我们之间还缺少一个肯定的答案。

既然如此,我应该要跨出最后的那一步,来肯定我们之间的关係,将幸福牢牢的抓着。

不过,表白经验不多,且又这么多年没触碰爱情的我,对于表白这二个字还是会有些害怕。虽然我相信表白成功的机率有90%以上,但对巧妮亲口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在尚未成为情侣之前,我实在不太敢开口。可能也因为我一开始就认为我们的缘份会水到渠成的缘故吧。既然会水到渠成,那表不表白都无所谓了,不是吗?总有一天我们的手会自然的牵在一起,总有一天我会自然的吻上她的唇,总有一天我会搂着她在怀里。

所以,一开始我就没认真思考过表白这件事。

不过,既然巧妮现在在等着我的答案,那我也应该把确定的答案勇敢告诉她。

只是,要怎么表白?

对我而言,表白分成直接与间接二种。

一种是当着她的面直接说出我的感觉,而另一种是透过其他媒介来让巧妮知道我对她的感觉。

对于直接这种,我想我不行。我的下半身器官形同虚设,因为我没种这么做。

所以我应该是用第二种,间接。

如果要间接的对巧妮表白,那透过哪种媒介最好呢?唉,又要残害脑细胞了。

我开始在我们相处的生活细节里翻箱倒柜,希望找出什么蛛丝马跡供我参考。

『如果爱情能像小说般这么美丽,那该有多好。』

『如果哪天,我的感情能像小说一样,我希望是篇美好的故事,并由我自己写下结局。』

对啊......何不用小说来表白呢?

第一次约巧妮时,在那家咖啡馆,巧妮曾说过这二句话。这二句话像是在一本书里,用萤光笔画起来的重点。

仔细想想,从认识巧妮到现在,我们之间的故事也算美丽的。在属于情侣的情人节邂逅,在她公司的美丽巧遇,到我们相同的生日。这一切的一切证明我们的故事到目前为止还算美丽。这就表示,我们的缘份有条件构成一篇美丽的故事。

既然美丽的故事有了,再来就是巧妮最爱看的小说了。

小说......这就是难题了。

印象中的小说,字数似乎都以万计算。对于写作长度最长只有作文的我而言,怎么写出这么长的体裁......

我开始试着写写小说了。

我的构想是,将我和巧妮从认识以来的经过写成一篇小说,然后在表白的时候送给她。

只是我对自己的文笔没什么信心,有可能半途而废,那这篇小说应该就石沉大海了吧?

回想起与巧妮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在心里已经储藏了好多的感动与爱意。如今只差最后这一步,我怎么能轻言放弃呢?而且以小说来表白,也算有特色吧?这适合我这古灵精怪的个性,凡事想与眾不同。

好,决定了,就以小说来表白吧!小说不写完,我就变成屎!这诅咒够可怕了吧。真佩服我自己敢下这么重的咒。

打开了word档,双手在键盘上停留着,脑海里开始回想起认识巧妮的那晚。

在回忆的旋涡里找寻着记忆,我开始循着记忆在文件里key下文字。

断断续续的写了几段,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一章的长度始终未达一页。

妈的,小说真不是说写就能写的。

拿了烟和饮料,步上顶楼,我点了烟,放松脑袋,让它好好休息。

约十分鐘后,再次回到电脑桌前。换个角度,不再将这篇故事认定为小说,让头脑自由发挥。

没想到这招还不错,这一写就写了快二千个字。

伸了伸懒腰,将这篇故事阅读一次。

『在网页间跳跃着,一页换过一页。

慵懒的黏在椅子上,双眼昏沉无神的看着电脑萤幕。

其实我不知道要看什么。

在我最常去的新闻网首页标题全是与情人节有关的消息,似乎这日子就该挑起人们内心的情感。

今天是七夕情人节,道道地地的适合二个人过节的日子。

对于商人聪明灵敏的脑袋,我实在相当敬佩。能够大肆宣传情人节气氛与製造符合节日的商品,让人们陷入节庆气氛并愿意掏钱丰厚商人的钱包。

我不笨,所以我喜欢另类思考。思考的结果就是,我不会花钱在这节日上。

对于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男性而言,被商人们炒成重要节日的这天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是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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