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 46 章(1 / 2)
少年时的连锋城府便很深沉, 但他远远不像现在这么冷漠无情,喜怒哀乐都有,偶尔也会表现出来。
该怎么说呢?连锋是觉得当年的自己有些愚蠢。怀有不切实际的理想, 做着不切实际的事情, 自以为自己在云端,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悬崖的边缘。
他距离年少出征的那段时光已经很久了。
云缓趴在软枕上,浓密的墨发垂落下来。他本就是很消瘦的少年, 肩膀被大半长发遮掩, 精致素白的容颜在灯下更显温柔明净, 看得人怦然心动。
连锋揉一揉云缓的头发,把他推到了床的最里边, 自己坐在了云缓身侧。
这张床真的太小,其实不适合两个人一起睡上去, 如果紧紧依偎在一起的话,这会好很多。
连锋道:“太子讨伐言牧族的时候是十五岁, 灭掉言牧族是十七岁, 中间有两年的时光,这两年的经历, 并非戏词三言两语能够概括。”
麒朝征兵的年龄是十六到六十五岁,表面上如此, 真到了战争频繁的年月, 十二三岁的少年也会被拉去军队。连锋自幼习武, 十四岁之前便跟着外戚将军进军队历练, 十五岁时皇帝交给他一部分兵权, 这在麒朝很是罕见。
当时不少老将并不服气连锋这个少年, 他掌兵开始, 军队里便有不少反对的声音。
云缓认真听着连锋对他讲述, 连锋的声音低沉磁性,在安静的夜里出现,莫名给人一种很温柔撩人的感觉。
“……晋王年少时颇为俊美,与军队里虎背狼腰的将军格格不入,这些大将心里瞧不起年轻的晋王,认定晋王是让他们出力,最后抢夺他们的功劳。他们表面上顺从,实际上给晋王使了不少绊子。”
云缓道:“将帅为了威严必须用雷霆手段治军,太子杀了他们么?”
连锋捏了捏云缓温软的面颊:“他是很想杀掉这些人。可是,这些人在军中颇有威望,一旦杀了他们,下面的士兵们会有异心,从而军心大乱,朝中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大臣亦会反对晋王。”
“与言牧族第一场战役是在羚山,晋王提前布阵,让一直与他作对的老将军带领弓箭埋伏小路等待对方逃兵……”
老将军自然不信连锋带的骑兵能打败骁勇善战的言牧族军队,他没有按照连锋的安排埋伏,反而带着将士从另一侧包围。
结果可想而知,言牧族中了连锋的埋伏,他们败得一塌糊涂,从小路逃跑,本该埋伏在这里的将军去其他的地方扑了个空,他们得了一条生路。
按照军令,这个老将军本该被斩首,连锋反而宽恕了他。老将军羞愧难当提剑自刎,连锋的出手比剑更快,不仅阻止了老将军以死谢罪,一向寡言少语的他还说出一番话语安慰。
从此之后,这位老将军和他部下大将死心塌地的追随连锋,听从连锋的所有命令。
云缓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
这些人联合在一起给太子许多难堪,私下里抹黑太子,说一些很过分的话,张口闭口“黄毛小儿”“无知少年”,有什么聚会都不叫上太子,结果太子最后居然考虑的还是大局。
有这样的心胸,难怪最后能当太子。
云缓道:“太子的心胸比凛州的草原还宽广。”
连锋似笑非笑:“是么?也就一般般。”
“什么一般般,他分明就很厉害。”云缓道,“他当时才十五六岁,比我还小。”
第一场战役过后,言牧族元气大伤。连锋夺回大片麒朝的土地,继续向北进发。因为军中再没有人和他作对,将士们打过胜仗军心振奋,第二次战役对方人多势众,连锋还是赢了。
言牧族的首领乌洛兰昊被气得睚眦欲裂,声称要摘下连锋的头颅祭奠亡灵。
当时言牧族整族的男儿都披甲上了战场,连锋的人马不如对方,加上冬天来了,不少士兵受不了这里寒冷的天气而生病,在许多人看来,第三场战役是赢不了的。
许多民间流传的话本里,连锋最大的仇人就是乌洛兰昊。乌洛兰昊不仅骁勇善战,更有许多阴谋诡计。
但实际上,第三场战役中最大的阻碍却是朝廷。
言牧族这些年之所以壮大到能侵吞麒朝的土地,便是有这个了不起的首领乌洛兰昊带领。乌洛兰昊比连锋大了整整二十岁,三十六岁的乌洛兰昊经验丰富正当盛年,连锋在他眼里就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
乌洛兰昊写信让人快马加鞭送给了都城里的其他皇子,他说连锋若灭了言牧族,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子,这些皇子无法与连锋抗衡。
不仅如此,乌洛兰昊还让言牧族在都城经商的商人在都城里大肆宣扬连锋拥兵自重有意谋反。
皇帝和部分官员怀疑连锋有反心,所以皇帝派了一名将军去前线,明面上是帮助连锋,实际上是监督连锋。
自然,这名将军被乌洛兰昊重金收买,成了军中的一名奸细,时时向言牧族汇报连锋的动向,并打算下毒杀了连锋,他还向朝廷传信说连锋确实有反心。
连锋识破对方真实面目,三军之前斩杀对方。
寒冷的冬天已经来临了,连锋按兵不动,在百里之外安营扎寨。
这个时期的打仗拼的便是人口和粮草供应,连锋这方将士数目不如言牧族,粮草方面——他向朝廷催促了多次,可运粮官就是迟迟不来,最后运粮官来了,只带了一半的粮草和衣物,并推脱说今年秋天减产没收够粮食。
军心开始涣散,哪怕连锋斩了运粮官仍旧没有让军心安定下来。
他想方设法烧了乌洛兰昊的粮仓才让军心勉强安定下来。
某天言牧族让使者带着金银财宝来见连锋,献出无数黄金和宝石,并说乌洛兰昊剁了一根手指发誓,他会暗中帮助连锋登上皇位,只要连锋放过他们,给他们一条生路。
连锋将部分金银财宝散给将士,带着乌洛兰昊的手指往东迁移,偷偷写信给了乌洛兰昊手下最骁勇的大将,将另一部分财宝分给了这名大将作为答谢。
乌洛兰昊怒不可遏,他杀了这名平日里最爱重的大将。接着言牧族看似按兵不动,在几日后的夜晚突然追了上去偷袭。
没想到一片昏暗的营帐在半刻钟内亮如白昼,无数火把点燃,为首的连锋衣着整齐坐在马背上,带着将士前后包抄言牧族的军队,最后在渃河生擒了乌洛兰昊。
渃河结冰百里,鲜血与冰融为一体,四处都是战马和将士的尸首,凛冽的北风将天光吹亮,黎明微光照在了身着银白战甲的年轻的大将军王身上。
他微微笑着看向手脚被绑跪在地上的乌洛兰昊:“一根手指作为信物么?这种信物太便宜了,你要知道,手指共有十根。”
当时连锋年少轻狂,眉眼之间还没有阴郁之色,只有高傲的气焰和勃勃的野心。
乌洛兰昊睁大的双眼流出血泪,接着白光一闪,他的人头落地,年少的晋王——也就是未来的太子殿下的剑尖上滴落着鲜血:“只有你的头颅才能助本王赢得太子之位。”
连锋与乌洛兰昊僵持的那个冬天一直没有下雪,言牧族最后一场战败也昭告着这个扰乱麒朝几十年的异族的消亡,将士们涌入了言牧族的都城。
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了第一场飘雪,鹅毛般的雪花将结冰的渃河掩埋,无数尸首被掩埋在了雪下,他们在等春日冰雪消融沉入河底,到时顺着河流东去看一眼故乡。
这个故事很长,连锋给云缓讲完之后,已经过了子时。
云缓本该睡觉,眼睛却专注的看着连锋,很认真的听他的讲述。
听完之后,云缓道:“那太子有没有把言牧族漂亮的公主带回去?”
连锋轻笑一声:“这些异族女子像伯山族的陌那鸢一样刚烈,留着她们以后必成祸患,凡是乌洛兰一族的人,无论男女都不可能留活口。”
连锋做事,素来是要斩草除根,不留任何隐患。
云缓不寒而栗。
这些年来其实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凛族的老首领非要归顺麒朝,但是,说实话,云缓认为祖父考虑得很有道理。
麒朝太强大了,地广物博兵强马壮,倘若凛族与麒朝起了冲突,必定会有一场惨烈的战争,到时候会像言牧族一样被屠杀得一干二净。
而且,无论云缓的祖父还是如今的凛王,他们的心计和能力都不如当初言牧族首领乌洛兰昊的一半,云广陵和云永泰的领兵打仗能力也远远不及用兵如神的太子殿下。
凛州归于麒朝之后,许多旧日的陋习在逐渐的消失,对许多贵族而言是有一些不利之处,总而言之,得到的好处是比从前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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