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别急,想想,电视剧里怎么演的来着?要真发生了穿越,换了个身体,肯定是有原因的,我是个警察,我还是个比高勇那小子聪明一万倍的警察,我肯定能找到因由所在!对,我要相信自己!
于是,这一晚上,陶亮都在厕所门口踱来踱去。
他的脑子里一团乱麻。他努力地回忆着自己看过的穿越小说,想从中寻找一些让自己重新回到现实的方法。可是越想,就会觉得那一切都很荒诞,而这种荒诞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他也想过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但是这种真实的感受,和以前所有的梦境都不一样。
1976年,再过十年,自己和雯雯才会出生,因此这是个自己完全不了解的年代。陶亮想到,自己失去意识之前,是在看1990年的那个案子,难道是要我从1976年开始再活十四年,破了当年的那个案子,才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吗?那万一破不了呢?破不了就回不去?而且,就算十四年后我能回去,是回到2021年呢,还是2035年?那时候我可就是快五十岁的老头儿了,那时候我再遇到雯雯……不敢想,不敢想。
为了缓解由于过度思考引发的头痛,陶亮哼起了最近,啊不,是2021年流行的曲子——“坐上那动车去台湾,就在那2035年”。
他决定把这堆棘手的问题放一边,先睡上一觉。说不定,一觉醒来,一切就恢复正常了,这些只不过都是个噩梦罢了!想到这里,他马上往自己的铺位走去。
或许是被陶亮的脚步声吵到了,睡在下铺的小伙子突然开始扭动起来,粗重的呼吸中,夹杂着含混不清的话,似乎在说:“不行,我真的不行。”
豆大的汗珠,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小伙子的额头上冒了出来,小伙子的嘴唇似乎开始有些泛紫。估计,是做噩梦了。陶亮瞥了他一眼,准备一如既往对这种事视而不见。但或许是因为同病相怜,又或是因为一见如故,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多管了闲事。
“嗨,嗨。”陶亮推着小伙子的肩膀,硬生生地把他从噩梦中拽了出来。
醒过来的小伙子,双眼发红,重重地喘着粗气。
“怎么了?做噩梦啊?”陶亮看着他。
小伙子似乎不太敢用自己的眼神看陶亮,他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用手盖住了自己的脸。
“做噩梦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陶亮看出了小伙子的窘迫,轻声笑了起来。
这一笑,小伙子就更局促了,他说:“没,我,不是。”
“什么啊。去吧,洗把脸。”陶亮从下铺的墙壁挂钩上拿下一条毛巾,递给了小伙子。小伙子接过来,慌忙穿上鞋子,向盥洗间跑去。
“这有什么害羞的?搞得和个大姑娘似的。”陶亮摇摇头,他看了一眼窗外,天已经渐渐亮起来了。反正是睡不了了,他索性端着搪瓷缸子跟了过去。
小伙子正在洗脸,陶亮已经倒了一缸子温水站在他身后。小伙子长得很清秀,但是很瘦弱,从背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两侧消瘦的肩胛骨,个子也不高,比陶亮整整矮了大半个头。
等他洗完脸,陶亮将搪瓷缸子递了过去,说:“没事儿,洗把脸,喝口水,噩梦就忘了。”
小伙子很是感激,低着头接过搪瓷缸子,喝了一口,低声说道:“谢,谢谢,老k。”
老k?还皮蛋
(4)
呢。陶亮心中暗想,看起来,自己和这小伙子是有点交情的。
想到这里,陶亮灵机一动,故意装出一脸惆怅的表情,说:“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吧?”
小伙子抬起脸,迷惑地说:“当,当然,冯,冯凯。”
陶亮心中一喜,看来这个小结巴还挺好骗。冯凯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但怎么也想不起是在哪里看到过的。陶亮怕自己反应不过来露馅儿,于是接着编道:“以后别叫老k了,痞气。我看你也就二十出头,我比你大多了,以后你直接喊大哥吧!”
小伙子疑惑地看看陶亮同样青涩的脸庞,欲言又止。陶亮则连珠炮似的继续往下说:“哎,我啊,有一种病,只要一做噩梦,就会近事遗忘。近事遗忘你懂吧?就是会忘记近期发生的事情。”
小伙子的脸上立即变成了极为关切或者说是同情的表情。
“有的时候,病情严重了,忘得更久,比如你看,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来着?”陶亮皱着眉头、敲着脑袋表演着。
“啊?你刚才也做噩梦了吗?”小伙子关切地问道,“你忘了正常,因为我们是昨天才认识的,算是‘近事’。你得这病多久了?”
陶亮见小伙子一着急,说话就不结巴了,看起来他并不是结巴,而是有社交障碍,和不熟悉的人沟通起来比较费劲罢了。于是陶亮摆摆手,苦笑着说:“从小就这样,被别人打了一顿,脑子受伤了,以后就成这样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心要当警察,不让坏人们欺负弱者。当然,你不用担心我,我不做噩梦就没事。”
说完,陶亮假装忧郁地喝了一口水。
“不让坏人们欺负弱者。”小伙子暗自重复了一遍,似乎有些感动,捏了捏拳头,然后像鼓足了勇气似的说道,“我会帮你保密的。那我们重,重新认识一下。你好,大哥,我叫顾红星,20岁。”
噗的一声,陶亮把嘴里的水全部喷到了顾红星的脸上。
在顾红星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当中,陶亮连忙拿起毛巾给顾红星擦脸。
“大,大哥,你,你,你没事吧?”顾红星拿过毛巾,一边擦脸,一边关心地问。
陶亮被水呛着了,剧烈地咳嗽着。他的脑袋很疼,但不是因为咳嗽。他在心里发誓,这一口水,绝对不是为了报复,绝对是出于意外和惊讶。他一边用咳嗽来掩盖自己内心的惊讶,一边偷偷地用眼神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小伙子。
对于这个小伙子,陶亮刚才就觉得有点似曾相识,但是毕竟他认识顾红星的时候,顾红星已经五十多岁了,和眼前这个清秀、稚嫩的小伙子实在是区别很大。顾红星身上的那种威严气息在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身上荡然无存,明明只有羞涩和懵懂。
不管陶亮怎么不愿意相信眼前的现实,但他必须得接受:顾红星就是他的老丈人。他的老丈人,正毕恭毕敬地喊自己哥!
这也太戏剧化了!
“对不住,对不住,我的这种表现,说明我的记忆被唤起了。”陶亮憋着笑,硬着头皮,搜肠刮肚地回想着老丈人的那些往事,一一核对,“你刚刚高中毕业,对不对?咱们这是去沈阳对不对?你老婆叫林,啊,不,昨天我们遇见一个老婆婆姓林,对不对?”
刚说起丈母娘林淑真,陶亮就想起来,印象中顾红星结婚并不早,现在这个年纪,他俩应该还不认识吧。
“对对对,你记起来就好。”顾红星很高兴,说道,“但老婆婆是谁?”
“不重要。”陶亮拍了拍顾红星的肩膀,说,“是你帮助我恢复了记忆,谢谢你。”
顾红星好像是第一次成功帮助了别人,所以显得比陶亮还高兴,说:“你是我大哥,这是我应该做的。”
“是吗?我能当大哥吗?”陶亮心花怒放,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伸出双手,像逗小孩一样,揪住了顾红星的脸颊,说道。
“能!你比我大一岁,而且你对我那么好,怕我第一次睡卧铺会摔着,把下铺让给了我,对我还这么关心。”顾红星的脸颊被揪住,说起话来有些费劲,但他还是略带窘迫却又很认真地点头说道。
“好,那你再喊一声。”陶亮感觉到莫大的满足感,童心大起。
“大哥。”顾红星对陶亮言听计从,就是有点不好意思。
“欸!好的,好的,以后哥哥罩着你。”陶亮又拍了拍顾红星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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