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2)
一名群众迟疑地举起了手臂,指了指远处,说:“那边,邮局的后面有个小院,就是他家的。”
“谢谢啦!”冯凯蹦跳着回到车上,一脚油门就开到了镇邮局的后街小巷。
目标院落静悄悄的,可是大门却是虚掩着的。顾红星推开院门,向里面看去。院子里是三间小房子,除了中央的卧室以外,左右两侧是厨房和茅厕。院子不大,一眼就能尽收眼底,肯定是没人。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玻璃酒瓶,有啤酒和白酒的,看来郭金刚还真是个酒虫子。
顾红星戴上手套,迈进了院子里。冯凯下意识地想拦住他,在现代,没有搜查证就随便进入别人家里可不行,就算搜到了东西,也不能当证据用。可是他转念一想,在这个时候,可没那么多规矩,要是也像现代一样要开车回去办证再回来,就得天黑了。
郭金刚的家里陈设很简单,墙上贴着一张毛主席画像的日历,破桌子、破床,除了卧室的电灯以外,就找不到其他家用电器了。家里的桌上有一层浮灰,看来主人是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家里的角落里都散落着酒瓶,显得很凌乱,而大衣柜里的换洗衣服却折叠得很整齐,说明家里是有女人张罗的。
老马还在卧室中徘徊着,良久,他在五斗橱上找到了一个小相框,里面是一张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二十来岁的女子的半身合照。冯凯知道,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结婚照了。那时候的结婚照都只是拍个半身合影,然后放大到六七寸,还是黑白的,不像现在的结婚照那么麻烦。他想起自己和顾雯雯拍结婚照的时候,用了照相馆三套衣服加上他们俩自己的警服,拍摄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给他累得够呛。不过现在想起来,真是幸福而甜蜜。
“嗯,死者就是郭金刚。”老马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这都看得出来?”顾红星走过来看了看,说,“有点玄乎了吧?”
“你懂啥?”老马慢吞吞地说,“这就是法医的慧眼。”
“人死了,就不好认了,这是你之前说过的话。”
“普通人是不好认,但法医还是能认出来的。”老马说,“从五官的位置,还有颅骨的形状就能认出来,不过这需要几十年的经验积累。”
顾红星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在地面和桌椅上寻找着什么,每次看到鞋子,还要拿起来看看鞋底花纹。
冯凯知道顾红星不信老马,但是他是信的。再过二十年,颅相重合技术就要问世了,说白了也就是用计算机来比对颅骨和照片,看五官位置和颅骨形状吻合不吻合。老法医的经验有的时候并不比计算机差。
冯凯和老马搜了一圈,除了那张结婚照之外,就没有再找到什么其他的东西值得带走了。而顾红星则是收获不小,他从现场的酒瓶、茶杯、碗碟上黏附了不少指纹。冯凯这才从自己的固定思维里跳了出来:在二十一世纪,只需要一个dna就能明确死者的身份,而在现在的年代,指纹确定身份的作用是唯一性的。
“哎,你看这床腿上,是不是有几滴红色的东西?”老马戴着老花镜,指着床腿说道。
冯凯也凑前看了看,床腿上有几滴尾端带有毛刺的红色印记,很像是血迹。可是现场的茶几金属件都是红色的油漆,也不能排除那是油漆。冯凯说道:“你有没有那种一滴试剂就能判断是不是人血的东西?”
老马看了看冯凯,说:“你小子懂得还挺多啊。联苯胺是吧?这个我还真没有。”
“那怎么办?用棉签蹭一下,看能不能蹭下来?”
老马点了点头,从勘查包里掏出一包棉签,拿出一根用水浸湿,然后擦蹭了几下。床腿上红色的印记果真被蹭到了棉签上。
“看来是血迹,回去我看看血型,和死者的能不能对得上。”老马说。
“应该能。”顾红星说,“现场的这个水泥地面,有明显的被打扫的痕迹。犯罪分子杀完人之后,打扫了现场。所以,我找不到足迹,你们也找不到其他血迹。还有,你们看,床单枕套是洗干净的,我感觉是杀完人后,刻意换上的。”
“在床上杀人的可能性大。”老马说,“死者是额部受伤,枕部却没有衬垫伤
(2)
,用锤子打了那么多下,没有衬垫伤,只有可能是在枕头上。而且,十几次打击位置密集,说明死者没有躲避和抵抗,很有可能就是睡觉的姿态。”
“你说,究竟是什么人会杀他?”顾红星自言自语道。
“这人凶神恶煞一样,一般人不敢得罪。”冯凯说,“但是他天天欺负人,总有人会仇恨他吧?”
“我刚才看了,大门没有撬压痕迹,院墙上也没有攀爬的痕迹。”顾红星说,“凶手只有可能是从大门进入的。既然死者是在睡眠状态下被打击,那就不是敲门入室了。看来,凶手要么就是家里人,要么就是大门没关好,让凶手溜门入室了。”
“你说,一个溜门入室的人,杀了人,直接跑就是。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打扫现场?换床单枕套?把尸体移出去十几公里?”老马说道。
三个人一起陷入了沉思。
“不管怎么说,先得确认一下死者的身份。”顾红星扬了扬手上的十几张指纹卡,说道。
“还有,得把他老婆尽快找到。”冯凯又看了看结婚照,说,“姑娘长得挺漂亮,怎么会嫁给一个人渣呢?”
“人渣?嗯,这个词好,这个词很有概括性啊。”老马哑然失笑。
“咱们龙番市有多少医院?”冯凯问道,“既然是护士,应该很好找吧?”
“除了几家医院以外,还有乡镇卫生院呢。”老马说,“我看,不是很好找。”
“我去问。”冯凯风一般地冲出了院落。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又风一般地跑了回来,他说:“问到了,龙番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急诊科?”顾红星涨红了脸,说,“那,那是林医生她们科的。”
“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喊他丫丫。”冯凯说,“和唢呐一样,连续上班的时候,她住在宿舍,连续休班,就回家来。但是邻居已经有一个多礼拜都没看到过她了。”
“怪不得家里浮灰这么多,看来她也是好几天没回家了。”顾红星说完,看了看冯凯的眼神,说,“你不会怀疑就是她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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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郭头镇开回龙番市,有二三十公里路,他们开了半个多小时。一路上,顾红星都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一回到公安局,他就迫不及待地钻到办公室里,用马蹄镜开始看指纹。
老马也没有闲着,拿出了棉签,在生理盐水中浸泡,开始做血型。
半个小时后,最先得出结论的是老马。老马说:“现场床腿上的,是血。b型血,和死者的一样。”
“耶!”冯凯挥舞了一下拳头。
“我都说了,看头型,就是郭金刚。”老马说道,“当然,还是得红星那边最后确定。”
冯凯转头看向顾红星,没想到这家伙并没有像平常那样趴在马蹄镜上,头也不抬,反而是面色惨白地靠在椅背上发呆。
“干什么呢你?”连冯凯走过去都没有打断顾红星的思绪,只能用手在他的眼前挥了挥。
顾红星像是从睡梦中惊醒了,说道:“现场找到的几枚右手拇指,都是属于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是死者郭金刚。”
冯凯又“耶”了一声,从住处找到的大量指纹,都能印证是死者的,那就说明这个死者属于这个住处。看来身份认定是没有错的,这个全镇子人视作瘟神的郭金刚是真的被杀死了。
“你把案件往前推进了一大步啊。”冯凯说,“应该高兴才对。”
“可是,另一枚指纹我也见过。”顾红星茫然的眼神转了过来,盯着冯凯,说,“就是那一枚在死者涤纶裤子上留下来的血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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