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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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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到了昨晚的骆天易......

男生身材真不错,宽肩窄腰,富有力量感,他双腿修长健美,经常打球运动的缘故,在没有衣物的遮掩下,身体健美的优势很明显就表露出来了。

还有他的......

茂盛,浓密,蓬勃,野性。

不得不说他身体的发育无可挑剔,他没有熟男纠结的肌肉,没有饱满的胸肌,没有健硕的手臂,可他毕竟十八岁,未来可期。

哎,他不觉得丢脸吗?半夜在别人的家,干了这样的事......

想着想着,古琦忍不住笑出声。

她想到了在乌水城那次,他告诉她自己十八岁了,说可以跟她牵手拥抱和做/爱,她当时就笑了,然后他发脾气走了。

这一次何其相似?他好像也生了气?

但是,她真的很想笑他啊,他也太丢人了,她脚拇指都替他抠出一个地宫。

——

之后几天,两人再没联系。

一次,古琦再次来到圆梦餐厅,问了问餐厅经理,说怎么没看到一个挺精神的小帅哥。

经理说:“现在的年轻人是一点苦都吃不了,上班不到三天,就跑了没影儿,三天的工资也不要了。”

“哦。”

古琦点头,低头看菜单,认真点单。

她觉得某人大概意识到自己很丢脸吧,这会儿正在某个旮旯懊恼着......

作者有话说:

明天可能会有吻戏,大后天可能会有床戏(不确定),但我知道你们都爱看这个。

第35章 、成长(8)

江城上午下一场小雨, 小雨过后又是艳阳天。

古琦躺在摇篮椅上看书,厚厚的玻璃墙之外是繁忙的城市,没有夜晚灯光的修饰, 城市的繁荣和喧嚣削减了大半。

和外面酷热的天气不同, 古琦家里冷气充足,很适合盖上毛毯静静地睡上一觉。

古琦手上拿着一本书, 是她在新买的书籍中挑选的,却没想到是一本披着刑侦的外衣,实则是一本通篇都在谈恋爱的言情小说。

小说里关于接吻的情节, 作者这样写道:

——身体瞬间被束缚进一个有力的怀抱, 未尽的语声淹没在满是情意的吻里, 微冷的舌滑入口中, 贪婪地掠取着属于她的气息, 用力的探索每一个角落, 一股电流穿遍两个人的全身。

古琦轻笑:“一股电流......”

真有一股电流吗?古琦觉得夸张。

把书丢在一边, 她从摇篮椅子上坐起来, 伸了个懒腰, 心想一会儿去哪儿走走。

最近白天睡太多,反而有些头疼,得出去活动一下。

想到已经有五天,没见到那个把自己脱得光不溜秋的弟弟,古琦决定去一趟a大,去看看他最近在干什么。

于是拿起车钥匙, 出门离开。

取了车,将车子驶入宽敞的马路, 古琦戴上墨镜, 一边开车一边回想骆天易。

那一天, 他那里是“非常”状态,毯子放下来,他就那样了,简直无法直视,难怪他脸颊皮肤那么烫,也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

古琦当然不知道,骆天易裹着她的毛毯睡觉,很容易就那样了。

驱车驶入a大,在一棵大树下停车,古琦戴上宽檐帽和墨镜下车。

今天太阳很大,阳光刺眼,风里带着酷暑的燥热之气。

古琦皮肤白,不耐晒,通常晒一下太阳,皮肤就会变红脱皮,所以她防晒措施一般都做得很好。

她身穿一件港风复古长袖衬衣,拉低宽檐帽,戴着墨镜穿过树影斑驳的校道。

前面几个女学生并肩而行,她们嘻哈笑闹,笑声青春洋溢。

“哎,你们看过古琦的《古楼幽梦》了吗?超好看!我超喜欢温逊!他为懦弱的李真一而死,好不值得。”

“看了,我也喜欢温逊!一开始我不知道他是主角,毕竟他是死者,古琦用回忆的方式把温逊的生活一点一滴娓娓道来,总让我觉得感伤,毕竟温逊死了,他越美好,我越想哭。”

“古琦的《沉默的羊》和《失踪的第六天》也很好看,她真的好厉害,每一个故事结局都出其不意,引人深思,她现在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没有之一。”

“我也喜欢古琦。”

古琦走在后面,静静听着女孩们的对话,她没想到出个门也能遇到自己的书迷,觉得挺新鲜。

“哎,《古楼幽梦》不是要影视化吗?我听说有一个导演,他看上我们a大人科学院心理学专业的一个男生,让他饰演温逊,这事儿是不是真的?”

“我也听说了,我后来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看到一条官方信息。”

“好多人都这么传,我觉得有一点可信度。”

“那男生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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