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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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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是第一次去,对那里充满好奇。比起芦苇岛的繁荣热闹,这个孤独的小岛就像一个被人遗落的世外桃源。

登岛的那一刻,放眼望去全是竞相开放的鲜花。

“妈,这里真美!”

看到女儿眼底的惊艳,杜乔觉得自己找对了地方,“我的眼光不错吧?前面有一片草坪,咱们可以去那里野餐。”

秦绍延拎着一堆东西,走在前方带路,路过一片花海的时候,小奶糖还不忘拿起相机拍照。

“这里有人住吗?为什么走这么久没看到其他人呢。”

“这里没水没电,而且整个岛的面积特别小,所以不适合渔民们长期居住,前面有几个房子,是渔民暂住的地方。”

旺仔一边听着解释一边左顾右盼,很想再去其他地方转转。

像是看出他的意图,杜乔没给他这个机会,“你第一次来这里不能脱离大家视线,赶紧把那不该有的念头收一收。”

旺仔无奈叹气,只能放弃心中的想法。

大家在一处草坪坐下,小奶糖望着眼前的花海,忽然神色一暗。

“妈妈,元宝和金刚是不是被葬在这里呀?”

去年,家里的两只猫咪相继离世了,这让他们哭了好久。为了逃避现实,她当时并没有问这两只小家伙所葬的地方。

可来到这座小岛后,她有一种预感,它们一定在这里。

杜乔点点头,指着某个方向说:“它们在那边睡觉呢,这次来也是想带你们看看它们。”

经过一年的沉淀,两个孩子虽然不像当初那么悲痛,但还是哭了。

那种对亲人离世的不舍,让他们的心情很沉重。

杜乔见状,轻声宽慰道:“这里环境这么好,它们一定会很喜欢的。如果你们以后想它们,可以随时来这里看看。”

两个孩子闷声点点头,直到离开百花岛,那股落寞才缓解少许。

接下来的日子,杜乔开始频繁接触省报总编。在这期间,她也算是弄明白了《知己》杂志会办不下去的原因。

主要是因为管理层有着相当严重的问题。

买一家杂志社的价格不太便宜,幸好这几年保健品厂让她赚得盆满钵满,才可以毫无压力买它。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洽,双方算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把杂志社从沈城搬到芦苇岛,首先要解决的是杂志社选址的问题。

芦苇岛的房价远比不上京市那种一线城市的增长速度,像这里几层高的旧办公楼,房价还抵不上京市市中心的筒子房。

最后,杜乔把目光放在药厂附近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上,这里原本是一家国营饭店,随着个体经营的发展,它最终成为了历史。

经过打听,这栋二百坪的小洋楼要价十二万,讨价还价后,她花了十一万元把它买到手。

因为房子被放置了很久,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

杜乔又找来装修师傅把房子重新粉刷一遍,还把水电重改线路。

待把这一切都搞定之后,跟杂志社那边谈得也差不多了,杜乔带着钱媛亲自去了省城。

最近这段时间,杂志社里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在讨论杂志社的未来。

多数员工处于惶恐不安的状态,很怕明天接到辞退通知。同时,他们也很好奇买下杂志社的人是从哪里来的大老板?

当杜乔他们到达杂志社的时候,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这其中就有乱写报道的男人。

他只觉得杜乔很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为什么会觉得熟悉?

由省报总编在旁协调,签约的过程很顺利,只用一个星期,杜乔就拿到了杂志社的所有权。

接下来是员工的去留问题。比起沈城的繁华便利,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去芦苇岛工作生活。

为了留住人才,杜乔抛出一个特别诱人的条件,那就是凡到芦苇岛工作的员工都能获得一套二居室的楼房。

不过入住之后暂时只有居住权,要工作满十五年就能获得产权。

除此之外,工资福利也比现在好。

这些优渥条件成功打动了单身员工们的心,对于他们来说暂时没有来自于家庭的烦恼,在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

而且芦苇岛近几年发展得不错,有山有海环境优美,去那里生活不亏。

在诺大的会议室里,杜乔让所有人举手表决,大家你看看我,我瞧瞧你,最终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愿意跟杂志社去芦苇岛。

而那个胡乱报道的男人也在这时认出了杜乔,他万万没想到报道中的主角有一天会成为自己的老板。

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会议结束后,他悄悄找到杜乔,那扭捏的样子和报道中那嚣张的文笔完全不同。

“社长您好,我叫李爱民,那个…之前您那篇报道是我写的,我在这里向你说声对不起,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别和我一般见识。”

杜乔看着眼前的男人,这才知道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谁?他不提的话,自己都快忙忘了!

“你要道歉的不是我,而是我儿子。他是个很懂事的好孩子,结果被你写成了问题少年,你知道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流言蜚语意味着什么吗?”

李爱民垂下头,很后悔当初写了那篇报道,如今算是报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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