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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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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啦。」他推开了房间的门,把自己坐上了大张的电脑椅,手上的拿铁,搁在了电脑前方的木质桌子;还有一份早餐──他压根不想碰的东西。

他不饿。

反正,他也不怎么易于飢饿。

习惯了。

省钱,是一部分的原因不错;但他真的对于飢饿,不抱任何感觉,彷彿这类人类的本能,和他失联已久。

这份不吃三餐的习惯,从那时起,便已开始埋下了习惯的因子。

坦白说,待在不具关爱的大人身边,成天用煎熬凌迟着身心;倒不如享受在贫穷之下的自由,自给自足地过着日復一日。

还记得,若有熟识的人询问,为何不住家中;也只回道,在家里会开灯开到太晚,母亲放心成绩,便任由他,在外头租屋居住,每月给上几千的生活费罢了。

可以离开,前提是成绩足够优秀,他当然会一口应允;成绩的部分,较之其他,于他而言,易如反掌折枝。

毕竟他的成绩是如此优秀,除却八年级有段时日,有下滑过些许幅度,是也不是?反正,提升回原先的素质后,也不会被辅导室频繁地「关心」了。

这样,每天夜不归宿,也很是方便。

低下头,柳默钦又见到了血跡斑斑。

凝结的血痕虯曲在手臂上,撩起袖管,有些怵目惊心。

但也就是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血浆等等的组合;看多了,便也习惯了这些无伤大雅。

创伤,不也是在疼痛中癒合的?

但凡习惯了这般辛酸,无论伤口有无痊癒,其实也无所谓了。

免修算什么?数学能力检测算什么?奥林匹克数学团体锦标赛算什么?

至多,是让他结识了晏轩函吧。

他们切磋,他们僵持,他们碰撞,他们相恋,他们结合,他们分手,他们重逢......怪不得,人人说起自己,都会附带一句「想当年」。

青涩的、无从復返的童蒙,较现实里、残酷的旖旎,仍是吸引人的。

好久了。

没有这样子的,两人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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