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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 2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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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的空间狭小封闭,周围所剩无几的氧气被尽数抽离,静得只剩下舌尖勾缠的声音。

贺晟吻得用力,带着几分发泄的意味,温热的掌心扣在她颈侧,腕表冰凉的触感紧贴着皮肤,冰得她不禁浑身一颤,偏偏唇上的温度又是滚烫的,冷热交叠,快要让人发疯。

他应该刚刚还在应酬,身上沾了淡淡的烟酒气,并不难闻,反而更让她晕眩。

想到电梯里还有监控,虞清晚只觉得自己双腿发软,整个人几乎是靠在他怀里才能勉强站立着,指尖紧紧攥住他的衬衫领口。

“叮——”

直到电梯门打开的前一刻,贺晟才终于松开她。

虞清晚还在急促喘息着,唇瓣嫣红异常,怔怔地看着他深邃立体的轮廓,心口剧烈的心跳还没平复过来。

地下停车场里,岑锐正等在电梯外,电梯门打开,就见贺晟冷着脸,牵着虞清晚从电梯里走出来。

岑锐立刻打开后座车门,只听见男人沉声说:“送太太回家。”

贺晟的声线有些冷,虞清晚微微一愣,怔然地抬眸望向他。

只见男人面容冷淡,丝毫看不出刚刚还在电梯里和她激吻的模样。

几分钟前的温存好像只是错觉。

虞清晚无措地抬眸望向他,试图从贺晟的脸上分辨出他此刻的情绪,但却失败了。

漆黑的眸底没有怒意,晦暗难辨。

她抿紧唇,轻声问:“你不回去吗?”

贺晟淡声说:“我回公司。”

虞清晚张了张唇,刚想要开口,他却已经先一步转身离开了。

她茫然无措地站在原地,看着男人冰冷的背影,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微蜷起,心里升起一阵难以言说的慌乱来,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他生气了。

-

夜色渐浓。

临城郊区,山路蜿蜒。

一辆纯黑的法拉利拉法疾驰在盘山公路上,锃亮的车灯划破漆黑的夜幕与薄雾,速度惊人,几乎已经看不清车尾灯的程度。

等谈砚开车赶到山顶时,贺晟已经开了五圈。

夜里下了雾,漆黑的夜色里,晚风萧瑟,男人倚靠在车门上,高大身形几乎已经快融入进夜幕里,孤冷寂寥,透着几分落寞。

指间的猩红忽明忽灭,微弱的火光笼罩着他晦暗不清的神情,脚边的烟头落了一地。

见状,谈砚熄了车火,开门下车。

“你说你,不是都结婚了么?大半夜还跑到这里飙车发泄?把医生半夜从床上拎出来?”

作为这些年的朋友和心理医生,谈砚知道贺晟喜欢通过各种极限运动发泄情绪,后来做了两年的心理治疗,他这种极不健康的发泄习惯才总算纠正过来一点。

除了长年累月的失眠症状,归根结底,是他心底的执念太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寄托,但对贺晟而言,那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才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

前几天还在跟他嘚瑟自己结婚了,今天就又成了失意男人。

大概猜到了和什么有关,谈砚挑了挑眉,抽了一根他手里的烟点燃。

“下周的复诊提前,说说,发生什么了。把新婚妻子丢在家里,自己一个人跑到这里飙车。”

周围的空气安静下来,耳边只剩呼啸的风声。

大概是刚才抽了太多烟,贺晟的嗓音哑得厉害。

“我看见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

谈砚抬了下眉,确认道:“只是在一起?没有别的?”

“没有。”

他自嘲地勾起唇角,把手里最后一截烟掐灭。

贺晟自己心里清楚,他的占有欲,近乎病态。不是常人可以承受的。

所以她怕他,躲他,他都能接受。

他也想要试图控制自己,可每次看见她和钟庭白在一起时,理智就会开始丧失,会嫉妒得发疯。哪怕他们什么都没做。

不管如何,当初分开时的背叛和歇斯底里,都像一根坚硬的刺,扎在他心里。

他不知道,虞清晚的心里是不是在计划着第二次离开。

仅仅只是在脑海里设想这种可能,他就已经几乎快要发疯。

这张结婚证,只能锁住她的人。

可贺晟还是觉得不够。

对她,究竟爱还是恨,他早就分不清了。

他本来可以一直生活在那个肮脏不堪的世界里。

直至在那个无人问津,总是被泼满红油漆的旧房子里,悄无声息地腐烂成泥。

是她不同意。

是她把他从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拉出来,明明是她先来招惹他。

他怎么能允许她就这么逃了。

贺晟始终记得他们第一次遇见的那个晚上。

那时候要债的人天天上门,他那个到处借钱欠债的养父早就已经不敢回家。而他平时又在台球厅打工到半夜,凌晨才能回家。

谁知道那夜,他那个养父偷跑回家,想趁着他不在的时候,翻翻家里还有没有他的存款,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

被贺晟撞见,又是一场彻夜难眠的打斗。

他的亲生母亲早在他小的时候就走了,留了笔钱,把他扔给了现在的养父抚养。

贺晟勉强靠着这笔钱上了学,又不得不捡时间在外面兼职打工,跟着社会上的人抢生意,走门道。

在贺铭找回他之前,他连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知道是谁,野种一个。

时间一长,留下的那点钱都被养父赌光了,高利贷追着不放,有时候他忍受不了地打回去,满身伤回家的路上,周围的邻居像是躲瘟神似的躲着他走。

这种烂进泥里的日子,他早就过够了。

没劲。

要么他死,要么他们一起死。

可偏偏,只有她那天晚上报了警。

敲了那扇门,想尽办法救了他这条烂命。

他其实一点也不想活的。

后来,是贺晟某天夜里回家时,看见女孩晕倒在通向自己家的楼梯上。

其实他最讨厌管闲事,也毫无同理心可言。

他连自己的命都懒得顾,更别提别人的命。

可不知怎的,他又想起那天晚上,她站在楼梯下,跟他说的那句话。

就算活不久了,也不能不活吧。

一开始,贺晟只觉得她很有趣。

既然已经活得那么艰难,何必还要在这个肮脏不堪的世界上苟延残喘。

如果是他,恐怕早就给自己一个了断。

他本就活得孑然一身,说死也就死了。

恐怕说不准哪天他死了,连个给他立坟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没什么可顾及的。

她明明跟他一样,也孤身一人,何必这么坚持。

最起初,贺晟发誓,他只是想看看这只可怜的兔子还能怎么活下去。

所以他又鬼使神差地来了医院。

那天刚好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楼下的花坛附近,女孩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病号服,一个人正坐在那里晒太阳,看着花坛里盛放着的海棠花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身影孤单又寂寥,和周围两两聚在一块的人群形成鲜明对比。

贺晟这才仔细看了看她。

她的身形纤瘦得过分,硕大的病号服套在身上,显出几分空荡荡。

那天晕倒在他家门口,他把人抱起来时,几乎没摸到她身上一点肉,一张脸甚至还没他的手掌大。

因为生了病,她的肤色也比旁人白上许多,白瓷似的手腕,好像一折就会断掉。

和煦的阳光笼罩在她周围,将她清丽的面容映照得更加柔和,肤色近乎透明,唇角还噙着清浅的弧度,眼里像是燃着一簇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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