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2)
生平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站在这里。
顾清淮白衣黑裤,清瘦干净:“妈,是我女朋友,她叫钟意。”
钟意小小声说“阿姨好”,眉眼乖巧温顺。
她在心里默念,请您请保佑他平平安安,一生顺遂。我真的很喜欢他。
看完母亲,顾清淮和钟意来到烈士陵园。
无数英魂长眠于此,这其中,有秦钊,有顾长生。
情绪难以名状,顾清淮在顾长生墓碑前深深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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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很好,一连几天都是晴天。
钟意牵着顾清淮的手走在街上,像是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的一对小情侣。
走过古镇,看过苗寨,顾清淮笑着给穿民族服饰的钟意拍照。
飞机在凌晨,他们没有再订酒店。
当夜幕降临,钟意指着一家装修别具风格的酒吧:“我们去听听歌?不喝酒。”
酒吧里人不多,驻唱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粤语歌,
钟意靠在顾清淮怀里听歌,喝没有酒精的饮料,自在又惬意。
间隙,她趴在他耳边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酒吧,当时就想,这个男孩子怎么这么好看。”
顾清淮低头看钟意,想那个女孩子把自己裹成小雪人,眼睛盯着他一眨不眨,胆大包天。
可是他第一次见她,却不是在酒吧,是在贵州龙洞堡机场。
晦暗的光线,氛围朦胧又温柔,钟意听那人在唱“上天啊,难道你看不出我很爱她”,心脏绵软微醺。
她小小声对顾清淮说:“我也想听你唱歌,反正现在人少,也没有人认识你……”
顾清淮身上白t恤黑长裤,脑袋上还压着黑色棒球帽挡住眉眼,鼻尖痣灼眼。
他垂眸,透过钟意清透的瞳孔,还能看到那个忍着眼泪唱《喜欢你》的小姑娘。
当上一首歌音乐声停,顾清淮真的如她所愿,钟意笑得眼睛弯弯。
她找出手机想录视频,误触企鹅图标,看到提示新消息的红色小圈一。
有新留言,她讶异,点开。
是她初恋的头像,是她初恋的名字,留言内容却是:
钟意,我喜欢你。
十年前是,十年后依然。
顾清淮。
《喜欢你》的前奏,熟悉得不能更加熟悉。
她曾经为了跟他表白,小学生学拼音一样,学了整首粤语歌。
如今,那声线清冷落在耳边,她的眼睛能看耳朵能听,却失去所有思考能力。
太多的记忆,太长的时间线。
数不清的过往画面,脑海重现,从高二一直绵延至今。
像个失忆的人突然找回所有记忆,大脑一时无法承受所有,空白一片。像搁浅在海滩上的鱼只能艰难呼吸,仿佛下一秒就要窒息。
十年前的初恋,在这一刻,终让她看到正脸。
剑眉,凤眼,鼻尖有一颗小痣,温柔到致命。
——金榜题名,就见面吧。
——好。
他没有食言。
他来到她离开的机场,只是拍了一张照片。
他过得很苦,所有温柔自始至终都只给她一个人。
那个相册叫cl。
那个相册是初恋。
现在已经被他改名,改成钟意。
眼泪无声,朦胧视线里是他,眼角余光是他,十年来一直是他。
顾清淮的声线干净好听,温温柔柔。
“愿你此刻可会知
是我衷心的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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