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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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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第一次,有人陪他一起站在这里。

顾清淮白衣黑裤,清瘦干净:“妈,是我女朋友,她叫钟意。”

钟意小小声说“阿姨好”,眉眼乖巧温顺。

她在心里默念,请您请保佑他平平安安,一生顺遂。我真的很喜欢他。

看完母亲,顾清淮和钟意来到烈士陵园。

无数英魂长眠于此,这其中,有秦钊,有顾长生。

情绪难以名状,顾清淮在顾长生墓碑前深深鞠躬。

-

阳光很好,一连几天都是晴天。

钟意牵着顾清淮的手走在街上,像是生在这里长在这里的一对小情侣。

走过古镇,看过苗寨,顾清淮笑着给穿民族服饰的钟意拍照。

飞机在凌晨,他们没有再订酒店。

当夜幕降临,钟意指着一家装修别具风格的酒吧:“我们去听听歌?不喝酒。”

酒吧里人不多,驻唱歌手在唱一首很老的粤语歌,

钟意靠在顾清淮怀里听歌,喝没有酒精的饮料,自在又惬意。

间隙,她趴在他耳边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酒吧,当时就想,这个男孩子怎么这么好看。”

顾清淮低头看钟意,想那个女孩子把自己裹成小雪人,眼睛盯着他一眨不眨,胆大包天。

可是他第一次见她,却不是在酒吧,是在贵州龙洞堡机场。

晦暗的光线,氛围朦胧又温柔,钟意听那人在唱“上天啊,难道你看不出我很爱她”,心脏绵软微醺。

她小小声对顾清淮说:“我也想听你唱歌,反正现在人少,也没有人认识你……”

顾清淮身上白t恤黑长裤,脑袋上还压着黑色棒球帽挡住眉眼,鼻尖痣灼眼。

他垂眸,透过钟意清透的瞳孔,还能看到那个忍着眼泪唱《喜欢你》的小姑娘。

当上一首歌音乐声停,顾清淮真的如她所愿,钟意笑得眼睛弯弯。

她找出手机想录视频,误触企鹅图标,看到提示新消息的红色小圈一。

有新留言,她讶异,点开。

是她初恋的头像,是她初恋的名字,留言内容却是:

钟意,我喜欢你。

十年前是,十年后依然。

顾清淮。

《喜欢你》的前奏,熟悉得不能更加熟悉。

她曾经为了跟他表白,小学生学拼音一样,学了整首粤语歌。

如今,那声线清冷落在耳边,她的眼睛能看耳朵能听,却失去所有思考能力。

太多的记忆,太长的时间线。

数不清的过往画面,脑海重现,从高二一直绵延至今。

像个失忆的人突然找回所有记忆,大脑一时无法承受所有,空白一片。像搁浅在海滩上的鱼只能艰难呼吸,仿佛下一秒就要窒息。

十年前的初恋,在这一刻,终让她看到正脸。

剑眉,凤眼,鼻尖有一颗小痣,温柔到致命。

——金榜题名,就见面吧。

——好。

他没有食言。

他来到她离开的机场,只是拍了一张照片。

他过得很苦,所有温柔自始至终都只给她一个人。

那个相册叫cl。

那个相册是初恋。

现在已经被他改名,改成钟意。

眼泪无声,朦胧视线里是他,眼角余光是他,十年来一直是他。

顾清淮的声线干净好听,温温柔柔。

“愿你此刻可会知

是我衷心的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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