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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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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霆朝小臂上的灼伤吹气,这是昨晚灭火时不小心留下的“功勋”。

“小命保住就该偷笑啦,管什么财物!要不是我们,别说钱了,他们连命都没了!最讨厌那头肥猪,昨晚杀敌不见影子,地精一死就冒出来神气活现!死那么多人也没见他掉一滴泪,看到那些布烧了就哭天抢地,真恶心!”

“他是商人。”杨阳虽然这么说,脸上的表情也不以为然。商队主人杰罗的行径确实叫人不齿,对受伤的人不闻不问,昨晚牺牲的护卫也是草草埋葬了事,光顾着心疼损失的财产。幸好昨天晚上难民都躲在一个帐篷里,没有死伤。

耶拉姆沉吟了一下,转身欲走。杨阳叫住他:“你去哪儿?”

“向杰罗讨保护费。”

两个少女惊讶。昭霆不解地问:“当初不是说好到雷南郡再给?”

“那个老头的性格是典型的过河拆桥,一旦我们失去利用价值,他就会以昨晚的事赖帐,但到时我们也拿他没办法了,所以趁早拿好比较放心。现在我们的存在对商队至关重要,他不敢不给我们。”

“顺便也报复一下?”杨阳微笑。耶拉姆淡淡一笑,不置可否。目送他离去的背影,昭霆咋舌:“看不出死小鬼这么奸诈!”

“不是奸诈,是聪明,幸好有耶拉姆在,换作我们俩就被人宰了。”杨阳看着友人臂上一条足有七八厘米长的血痕,叹了口气,用金疮药小心地抹在上面,道,“昭霆,我们已经离开村子,今后再没人用白魔法帮你疗伤,你作战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蛮干,要注意保护自己,你看耶拉姆就一点事也没有。”

“因为他比我厉害!”

“不,是因为他比你注意。说到这个,也是我不好,要是我魔法水平再高些,或者当初多花点力气研究防护魔法,就不会害你受伤了。”杨阳自责,“你可是女孩子,在身上留下疤痕怎么得了。”

“不关你的事!是我不好!”见友人一脸难过,昭霆大急,举手做发誓状,“我保证!以后会好好保护自己!”

“一言为定。”杨阳得逞一笑,刚才的沮丧之情不翼而飞。昭霆发觉上当,鼓起腮帮,瞪了她一眼。

杨阳笑起来,把绷带和药品丢进药箱,起身道,“好了,我去看看别的伤者,你在这儿休息,我特别把小姆借给你。”

当杨阳回来时,却发现表妹打开了她的行李,却没有拿火凤凰蛋,捧着一本法术书,看得目不转睛:“昭霆……”

棕发少女慌得跳起来,却舍不得放下怀里的书:“对不起,阳,我只是看看。”

“没关系啊,你喜欢就可以看。”

杨阳很意外这个不喜欢阅读的表妹居然看起艰深的中级魔法书,笑开颜,“为什么在神殿不看书?”那里书可是更多。

“我怕神官先生误会,教训我。”昭霆垂头丧气,“他说我资质不怎么样,也许会骂我不自量力,可是神官先生自己也乱用魔法的嘛。”

杨阳心生疑惑,她始终记得昭霆轻易点燃的光亮术,那一抹明亮至极的光辉,还有魔法检测水晶球里无比瑰丽的七色光芒。

昭霆的资质,真的比她差吗?

杨阳下意识不愿怀疑师长,何况神官也没理由骗人:“就算你资质不好,也可以学啊。”

“真的吗?”昭霆大喜过望。

看她这么高兴,杨阳更是内疚,她理解魔法的魅力,由衷喜欢魔法,昭霆却失去了被神官教导的机会。

“真的,其实我觉得我的资质没神官说的那么好。这样吧,我没带基础的法术书,不如你先看我的笔记,不要随便发动,初学者乱用魔法很危险的,不懂问我。”杨阳匆匆记下了梦里学会的魔法,一并交给她。

“嗯嗯。”昭霆心满意足,如获至宝地抱着书。

看到棕发少女珍惜地接过笔记,杨阳突然想起,梦中的男孩小心翼翼捧着手写的笔记,那一双伤痕累累的蜜色小手。

对了,昭霆的皮肤颜色,和席恩一模一样呢。她模糊地想到。

第一百二十二章 星华

经过三天的跋涉,一行人来到了北城的边境都市雷南郡。

这些天杨阳没梦到席恩,颇为遗憾,猜测是她精神力消耗的缘故。

商队比预定晚了一天,是因为一下子多出许多伤者。其中还有一段小插曲:地精夜袭那晚,打算报复杨阳等人的那伙混混中了睡眠术睡得人事不知,当然没参于战斗。第二天早上,商队主人杰罗要把他们赶出去,是杨阳三人和其他队员求情,才打消了初衷。

杨阳三人这么做,是看在人道份上,失去商队的庇护,以那些人的本领根本无法活着离开战歌平原。而且他们就是害得人家怠职的罪魁祸首,总要负起责任。

那些人经过这件事,也完全失去了气焰,一路再没挑衅。

趁杰罗和守门卫士交涉的空挡,三个少年少女打量阔别多日的雷南郡,矮人筑造的城墙依然那么坚固厚实,噬岩兽咬出的大洞已经修补好了。那日赛雷尔猜出是师弟搞的鬼,把他骂得狗血喷头——战歌平原上还有许多魔兽和野怪,神官不计后果的行为等于陷雷南郡的百姓于危险。

两名守卫形式化地检察了一下货物,就侧身放人。一等商队通过正门,耶拉姆就向杰罗辞行,领着两个师妹走进城里。

杨阳看了一眼走在最后面的难民,竭诚希望他们一路平安。

不过她没发现里面两个小女孩已经不见了。

和以前的印象一样,雷南郡还是这么热闹,各式各样的招牌和店铺令人目不暇接。上次他们来时,还是和神官一起,为取得冒险家的资格在这里搭空浮舟去中城首府里那,算算已经是快半个月前的事了。

此刻刚过午,正是市集生意最火热的时候。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擦踵,有赶着载货大车的商队,牵着驼满行李的骡马的行脚货贩,自己驾车的独立商人,商业都市的气氛浓厚无比。还有些佩带武器的流浪佣兵到处闲晃,期望遇上顾客。

“接下来怎么办?”昭霆问道,她只知道要去西城和东城找神器,具体的行程一概不知。

杨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北城地图,边打开边道:“我记得是搭船逆芬诺特运河北上到北城首府米尔菲,这条路最近。不过芬诺特运河是交通要道,来往的船只几乎都是商船,客船数量很少,必须在几个月前预定。上上个月班斯先生来运货时,神官拜托他帮我们预定了一艘船,日期是丰之月中旬。”

“对。”耶拉姆接口,“今天是十四号,应该还来得及,待会儿我去船埠问一下,我们先找家旅馆放包。”

“耶拉姆,明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我们先不要订房间吧?”杨阳建议。耶拉姆沉吟道:“也是,那么先去吃饭吧。”

“哇——”听到最想听的话,昭霆振臂欢呼。另两人苦笑。

找了家干净的小旅店(注:大都市的旅馆一般都兼饭店),三人在靠窗的位子坐下,点了红茶、牛奶、煎蛋、生菜、猪肉肠、辣马铃薯、特色的马嚼子果馅饼。

杨阳切了块马嚼子果馅饼品尝,觉得不错,煎蛋和辣马铃薯也在水准之上。

她惊喜地拿起桌上一张泛黄的报纸,道:“这里服务真不错,还有免费报纸提供。《边境商业报》?唔……”

“什么免费报纸,我看是垫桌子的。”昭霆吃着热乎乎的腊肠,辣油煎得很入味,反正哪个地方的口味她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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