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2 / 2)
她对贝姆特和伊莉娜的用心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留在南城只有死路一条,在西城还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学会防身的技能。
盘算好以后,轩风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亚麻布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
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房子都是石筑,式样统一。下面是一大片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或者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位于中西两城的边境。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
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一个人也没有。空气里飘荡着厚重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让轩风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
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她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气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口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
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拉私活,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
白凤佣兵团长和黑龙佣兵团长也愣愣地瞧着她,转头问同僚:“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炎狼佣兵团长丈二摸不着头脑。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救世主。”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原来首领偷偷把肥羊绑回来了!
轩风打量他们:“对了,请问三位是——”
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很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头领”,“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都被她的笑容眩花了眼,热情地回了声“请多指教”。
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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