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1 / 2)
柳轩风摇晃汤勺,绽开揶揄的笑容。她在剑士服外套了件白色的围裙,却意外的搭配,明媚俏皮的丽颜因为扎了马尾更显得青春朝气。
“话说回来,你每天这么早起来,真是勤奋啊。”柳轩风环视除了他们俩空无一人的餐厅,叹了口气,“害得我也没懒觉睡。”贝姆特不好意思地道:“你可以不用顾虑我。”
“然后你可以又跑去啃冷馒头?”轩风哼了声,想起进厨房当班的第一天,看到炕上有一笼硬得跟石头没两样的冷馒头,当作是馊食就随手倒掉。次日清晨她被一阵翻找声吵醒,以为是小偷就提着凳子冲出去,却看见那个贼竟是西城城主。
「是你啊,怎么样,这里住得惯吗?」贝姆特装作没看见她手里的东西。
「还好……你在做什么?」
「找馒头。」
「馒头?」
青年一指炕上,困惑地问道:「就放在这里,你看见过吗?」轩风沉默半晌,问道:「你找它干嘛?」
「当然是吃。」
「……」
当年轻的城主得知对方把他的早饭扔进垃圾桶时,没有生气,只嘱咐今后别再动放在那个位置的东西,就拿了别的存粮走掉了,留下少女在原地发呆。
老天!虽然莱拉已经告诉她西城很穷,穷得鸟不拉屎鸡不生蛋乌龟不靠岸,但穷到城主必须以那种猪食裹腹,这也太……当时轩风只觉前途一片黑暗,但她很快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首先除了那笼“石头”厨房其他的伙食都很正常也很充足;其次就连地位最低的马僮也吃得比他们的顶头上司高级,还有面包肉干配马奶酒!
于是轩风得出一个结论:贝姆特是个自虐狂!而她最看不惯的就是亏待自己的人,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把“猪食”倒掉,把那个自虐狂押进餐厅吃她煮的美食。
之后金雀花佣兵团长告诉她,贝姆特有早起的习惯,因为不想打扰厨役,才那么做。轩风问:「那为什么不吃好点的食物?总是馒头、馒头、馒头!」莱拉想了想回答:「因为馒头不易坏,首领常常忘记吃早饭。」
还不是自虐狂一个!
“对了,你每天这么早起到底是干嘛?批公文?”
“没有那种东西。”
轩风愣了愣:“没有……公文?”
“嗯。”贝姆特点点头。
“大臣呢?”轩风开始觉得这个城有点问题了。
“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宰相?书记?内务官?民政尚书?财务……”
“财会有的,不过目前失踪中。”
轩风默然半晌,问道:“你——到底是怎么管理这个城市的?不,请问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贝姆特合上报纸,叹了口气:“真是个好奇的姑娘,看来不跟你解释清楚不行了。”
“别说内阁,伊斯法连王宫也没有。自初代城主死后,这里就一直处于半内乱状态,城主上台常常不到几天就被踢下来,自然没有建立政府的余裕,忙着加强武力和军备都来不及了。”
“那你为什么不建一个?你完全有这个实力吧。”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贝姆特摆摆手,“我要书记做什么?记我今天宰了多少人?开了几场军事会议?内务官没有王宫,要来何用?我只需要军需官就够了。嗯…还有什么官?”轩风掰手指:“多勒!不过很多你好像是用不着,对了对了,刑事部长!为了处理民事纠纷,这个官肯定需要吧……什么,用不着?”
“伊斯法所有的纠纷只围绕一样东西:食物!”贝姆特斩钉截铁地道。
“我还以为你会说地盘……”
贝姆特笑了笑:“没错,就是地盘——耕地、矿山。伊斯法只有这两样可以填饱肚皮的财产,才会千年来内乱不休。可是一直打人会死光,所以渐渐形成许多不成文的规矩。比如占据最多矿山和耕地的人就是城主,两个团火拼时不允许第三者捡渔翁之利,拥有地盘的人或组织必须抽取百分之二十的粮食给周围的居民等等。”
轩风大感新奇:“这么说,伊斯法的人民完全有能力照顾自己?”
“嗯,所以,城主需要做的只是惩戒一些不遵守规定的宵小;想方设法取得足以填饱全城人民的粮食,再公平地分到每个人手里就行了。”
“可是你刚才说抢到最多地盘的人就是城主——”轩风提出质疑。
一缕阴云划过青年的眉宇。
“的确,那样是可以自封为城主,也没人会有异议,所以过去有许多家伙就这么做了……”
不等他说完,轩风就击了下掌:“我明白了!虽然当城主只要武力就可以,但是不完成城主的义务的话,马上就会被踢下来。”贝姆特微笑了一下:“你如果有武力,也许会成为伊斯法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城主。”
“你夸奖人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拐弯抹角?”轩风斜睨他,“像上次夸我像马戏团的狮子,老实点会死啊!”
贝姆特干咳一声,瞄到桌上的空碗,灵机一动举起来:“轩风,再给我一点汤。”
“哼!”生气归生气,轩风还是很有责任感地舀了一勺热汤倒进他的碗里。
“啊!不要芋艿!要光汤、光汤!”
“少废话!芋艿比你的馒头好吃多了,又有营养,吃下去!不然我告诉伊莉娜你挑食!”轩风刻意盛了一大堆芋艿给他,很为贝姆特的苦瓜脸感到快意,不过她终究不若冰宿记仇,一会儿就动了侧隐之心:“好啦,面包拿来,我多涂点蜂蜜给你。”
当了贝姆特专门厨娘的轩风很清楚:这个男人非常讨厌软绵绵的食物,比如豆腐、芋艿,却又喜欢吃甜食。
年轻的城主心满意足地吃着涂了厚厚蜂蜜的面包,不再介意碗里扑扑满的芋艿。少女也给自己舀了碗汤,坐到他对面,开始享用早餐,视线却不由自主地停在对方脸上:“换作我,就先吃芋艿,再吃面包。”
“为什么?”贝姆特诧异地望着她。轩风笑道:“勤俭节约,先苦后甜呗。”
贝姆特轻笑了声,笑声有着微量的嘲讽。
“这是有甜可吃的人才有的想法。如果你尝过无麦可食、无水可饮、辛苦耕耘数年的田地却依旧寸草不生的滋味,就不会说出这种话了。”
轩风满脸通红:“对不起。”
“不……”贝姆特反而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懊悔说了重话,顿了顿,他问道,“你后悔来到这样一个贫穷的城市吗?”轩风扑哧一笑:“我还没经历过没饭吃没水喝的日子耶。”贝姆特一窒。
“也许当我尝到那种无论如何努力也得不到回报的感受,我会恨把我掳来这里的你。”轩风一手支颊,眺望窗外微泛晨光的天空,“毕竟我来自一个富足的世界,但我知道不会有那一天的。”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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