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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帕西斯冷淡地拒绝,见徒弟露出失望之情,心一软,“好啦好啦,你爱怎么编怎么编——唉,你的小情人不是长发,真幸运。”

“其实冰宿的头发也可以梳成很可爱的发式,只是我一直忍耐着。”

“我说,你连女生腔调都能改过来了,为什么就这个兴趣改不掉?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玩头发很奇怪耶。”

罗兰浮起寂寞的微笑:“我已经剪掉长发,不再跳舞,改掉娘娘腔的口气,至少希望保留这个无伤大雅的习惯,这是我和她们唯一的联系了。”帕西斯看了他一会儿,叹息着转过头:“你这个傻瓜啊。”

“切,师父也不比我好到哪去。”

“哼!”

“不过,我编你的头发,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打了个简单的结,罗兰将完工的长辫递到师父面前。帕西斯瞥眼间,大吃一惊:“这是……咒带!”

咒带是魔法师常用的一种法器,可以提高精神力、附着法术、反弹诅咒等等,而这根咒带的等级不知高了多少。以黑绡混合宝贵的秘银织成,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代表刻印的符文和辅助图案,一个刻印就是一位高阶法师的心血。更别说把法术和实物融合,需要花费多少魔晶粉,秘银和魔晶粉现在都是稀缺物品。

罗兰对魔法没有涉猎,更别说早已失传的降灵术,降神术还是最高等级的降灵术。还好东城有雄厚的法师资源,自从登上城主之位,罗兰就着重培养境内的人才,开设学校,普及知识,平衡圣职者和法师的关系,提升操法者的地位,因此东城的法师也十分爱戴这位开明的王者。经过讨论,法师们提供了帮助。

原来法师当中也有精神分裂的患者——罗兰这才知道法师是求知欲的疯子,不少人为了在不同的元素系取得突破,刻意分出不同性格的自己,后来变成了半疯。为了遏制这种不良倾向,有些法师钻研出了这种咒带,能够区分体内的两种人格,把其中一个封印起来。

“小羽已经把神体的事告诉我,所以那天我就让大家着手准备,暮也帮了不少忙,总算做出这条咒带,你先戴着。”罗兰自认不是圣贤者,传说中十三段的最强法师,手下也没有神级法师,做不到封神。不过黑龙王说,降临的神祇不是本体,只是一部分精神体,力量不是最强,应该还是有用。

帕西斯会炼金术,是识货之人,但他不知道艾斯嘉如今的魔力环境做出这条咒带有多么不容易,耗费了多少珍贵的材料,只当做徒弟的孝心接受,所以他连谢谢也没说。

“还有。”罗兰掏出一只精致的小金属盒,表情有些怪异地递给他,“考虑到你不可能一直绑着头发,预备了一样,这是普鲁托的神器,「止息之戒」。”

为了拿到这样东西,他还被冥王吃了点小豆腐,他这才知道众神是通吃,男女不限,寒毛直竖。

“我还以为你向我求婚呢。”帕西斯笑嘻嘻地调笑,没注意徒弟打了个寒战。

虽然不知道这两件礼物有多么珍贵,但帕西斯还是很感动徒弟的心意,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枚造型十分华丽的黑色戒指,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一边嘀咕怎么又是黑色,他一边把神器戴上左手的无名指。

罗兰收起空碗,将烘好的果酱馅饼拿出烤箱,再调了杯蜂蜜牛奶一并放在托盘上。帕西斯欢呼着接过,幸福地大快朵颐。

也泡了杯月桂茶犒赏自己,罗兰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头上的印记,也要遮掉才行。”

“很烦耶,这个就别管了吧。”

“不行,有知识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协调神的圣纹。”斩钉截铁地驳回,罗兰起身拿起放在桌上的扁平木匣。看清里面的东西,帕西斯一时无语。

那是一只打造得非常精美的头环,做工装饰都无可挑剔,但是……

“罗兰,你是不是认定坏蛋就该配黑色?”

“不是吗?”

“见鬼!这是什么逻辑!我就喜欢白色,你小时侯也明明喜欢蓝色!”

罗兰觉得爱穿白衣的人更变态,比如帕西斯和维烈,不过他选这个颜色,只是一点恶趣味,和无名氏神官的银头环区分。

帕西斯咕哝了一句,还是戴上了黑水晶雕琢的额环。

东城城主吐出邀请:“师父,来伊维尔伦好吗?”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瘟神,我早就去找你了。”

自从离开迷雾森林,银发青年第一次有回家的感觉,打心底笑起来。

第三百六十一章 报复

同一天,杨阳一行来到莫尔斯港。

和所有的港都一样,这里的白昼充满了活力和生气,晚上因为不是纯商业都市,渔市收摊,商店关门,显得很是冷清,唯独酒馆等娱乐设施依旧灯火通明。不过他们到达的时间是下午,有幸一睹莫尔斯港的繁华气象。

迎面吹来的海风舒爽而宜人,街上人头攒动,汇聚了来自大陆各地的人潮。不同于内地的整齐,这里的建筑混杂了各式各样的风格。其南方都市的风情也格外强烈,一年四季跃动着鲜活的色彩。市集里,小贩起劲地叫卖,为冬日的午后增添了热闹的气氛。

“哇哈!”

昭霆情不自禁地放脱缰绳,蹦蹦跳跳地冲在最前面。希莉丝也由衷感叹:“真是个生机盎然的都市。”杨阳牵过友人的马,问道:“我们是先去港口,还是先找旅馆?”

“不能直接上船吗?”满脑子特权思想的莎莉耶眨巴大眼。

“不行的,要先预定船,还要等航班。”肖恩纠正,转向耶拉姆,“这种大港的民用船时间间隔应该不长吧?”

“嗯,一般三到五天,不过我也没来过,不清楚。”

维烈这段时间一直吓得魂不附体,浑浑噩噩,没接同伴的话。

肖恩建议:“我们最好先找家旅馆。啊,还有,民用船多数不管饭,粮食也必须备齐。”莎莉耶咋舌:“什么!竟然有这种破船!”

杨阳突然停下脚步,像根木桩似的立着。余人见状讶道:“怎么了?”

“……我的眼睛好像抽筋了。”杨阳僵硬地道,呆呆瞪视一点——如果她刚刚看到一个和东城城主很像的人在菜市场晃悠,这不是眼睛抽筋是什么?那是菜市场,菜市场耶!

“是不是昨晚看书太累了?”希莉丝关怀地问道。肖恩甚至准备施法。杨阳挥手示意不必,揉了揉眉心,定睛望去,果然不见人影。

呼……幻觉。拍拍胸口,杨阳绽开笑容:“没事,我去问问附近有没有好的旅馆。”

在一家名为「小绵羊」的旅馆放好行李,一行人前往港口,得知上一班船刚走,而下一班要到后天再接受订票,不得已无功而返。

“没办法,只好后天一早去订票,明天去市场买干粮。”耶拉姆制定了行程。昭霆叫起来:“什么!又吃干粮?我吃腻干粮了啦!”看来之前的话她全没听见。

“今晚就吃得好点,当作未来的补偿。”希莉丝安慰,纤长的食指划出活泼的弧线,“而且难得来到这种海鲜多多的港口,不大吃一顿太对不起自己了。”于是当晚众人点了油炸白鱼、清蒸海蟹、柠檬汁烤扇贝、串烧碎鱼肉丸、海龟冻、奶汁烤菜、蛤蜊汤等佳肴,肚皮饱饱地进入梦乡。

次日上午·莫尔斯港东部菜市——

三教九流的人群中,却有一人特别显眼,不是身高鹤立鸡群的缘故,是因为他俊美尊贵的容貌和不应景的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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