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53节(1 / 2)

加入书签

这天,肖恩心血来潮,想到杨阳、昭霆和耶拉姆三人还是有点僵硬的氛围,把无名氏神官那封信原原本本默写出来,最后问:席恩,你觉得这封信是什么意思?

没多久,他收到回信,只有一行字,怒气腾腾地写着:我不是你的知心小情人!

肖恩颓丧地趴在桌子上,心想我不就是想参考一下你的意见,至于发这么大的火么。

他倒是看出来兄长生气了,夏尔玛大陆,西琉斯王的怒火已经快要烧穿天顶。

不知基于什么心情,席恩寄信回来,漆黑的字迹如同燃烧的火堆罗列在纸页上,是地狱之主冷峻寒烈,直指人心的语调:

写信的家伙,嫉妒死了他的兄弟,但这不是杀意和仇恨,因为他有了个刑具,就是收信人。

肖恩皱眉看着,果然是这样么……

*******

深夜·米亚古要塞——

中城救世主坐在喷水池边缘,信手弹奏七弦琴。今天她不是因为学习和看书熬夜,而是白天的谈话引发的回忆,令她睡不着。

月色之下,琴声惊破了水的温润,在星光和水光的朦胧界限间回荡。

这时,她瞥见一只蓝色的小魔兽穿过庭院的花草走近,心下奇怪,雷奇?它不是和莉莉安娜在东境么?

也是因为认出是主君的宠物,戒备森严的城主府放进了这只小魔兽。

发现异常的瞬间红袍少女就心生警惕,身为法师的严格训练发挥了作用,一个龙语魔法已经在指尖蓄势待发,但是看清小狼龙的样子,她反而震惊下站起,消除了警戒。

因为这只小魔兽咬着一叠报纸,就像每个神殿的早上,为无名氏神官衔来神殿的早报一样。

“你是……雷奇?神官的雷奇?”杨阳惊喜地道。

雷奇吐下报纸,黄玉色的眼睛只有冷漠。

“你现在真像王妃一样尊贵啊。”小狼龙发出的是男性的声音,嘲讽地看着主人收养的徒弟,再看了眼地上皱巴巴的纸,“他们检查了我,检查了这份报纸,然后高兴地放我进来,我听到他们说,原来殿下想收藏。”

杨阳不解地看着他,同样瞬发了一个“侦测”和“辨识伪装”,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

她胸中重新升起混合着不安的警惕,因为她感到雷奇设了个隔音障壁,虽然这种小儿科的魔法,并不能威胁到她。一旦他有异动,城主府的魔法陷阱也会发动。

“打开看看吧,杨阳,这是神官死的前一天,看过的东西。”

第七百十六章 成长

东城伊维尔伦·沉星森林——

金发青年从狮鹫背上一跃而下,用久违的目光打量眼前的密林,星星点点的光芒点缀在苍翠的枝叶间,细碎的光斑从树梢洒落,雏菊柔嫩的花瓣仿佛凝聚着淡金色的眼泪,晶莹而脆弱,一条若隐若现的小径通往森林深处,却更像是梦境的邀请。这里是白妖精的领地,和迷雾森林一样,曾经带给他难忘的回忆。

因为异族大融合,贵族经过摄政王拉克西丝整肃,加上东城如今的强势,不敢再对妖精和水族伸出魔掌,罗兰撤出了手下,让异族自由往来伊维尔伦的土地,而妖精守卫领土的幻术,他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进出。

一个身影从他身后的影子浮现,黑发黑眼的秀美青年,点缀着彩石配饰的全黑长衣,宛如日蚀的金色瞳孔是龙族的纵长。狮鹫低声嘶叫了一声,拍打翅膀,惊得差点飞起来。

“罗兰,你为什么骑这种胆小的生物。”

金发青年无奈,他是觉得儿子骑在老子头上太不像话,所以专程驯服了一只狮鹫作为坐骑,偏偏巴哈姆斯很不满意,一路碎碎念,真是搞不懂龙族这种独占欲强的生物。

“好了好了,不要惊吓岚夜。”安抚坐骑,罗兰喂了它一把储物腰包里面带的饲料,让狮鹫到一边休息,招呼义父和自己一起走进森林。

这是个晴朗的天气,云雀在枝头高歌晨曲,天空如同湖水般湛蓝,空气凉爽而清新,晨露滴落在柔嫩的草丝上,一枚枚淡紫色的果实散发出幽微的荧光,从树木和灌木丛间蜿蜒而过,罗兰蹲了下来:“啊,这就是妖精灯笼吧,最近野地里开得最多的魔法植物。”

“这种中空的果子其实是妖精的鳞粉被空气中的玛娜扩充的产物,比较像孢子,所以在妖精飞过的地方最多。魔导历被法师改良后,成为了探寻玛娜元素富集区域的媒介,所以也被列入了魔法植物。”巴哈姆斯说起遗传记忆和自己的回忆,“玛蒂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黑暗历中期,这个大陆还到处都有,当我苏醒,的确看不到了,没想到现在又大量出现。”

罗兰微微一笑:“暮你刚发觉?”

“对不起,罗兰,龙族从不注意脚下踩着什么花。”

“我从魔药学典籍上看到,很多魔植对龙族也是有害的,暮,你要小心点。”罗兰捻起一颗紫色的小果实,掰开,发现果然是中空的,想要舔一舔的时候被阻止:“罗兰,用魔法测毒术给魔法植物检测是肯定不准的,虽然妖精灯笼一般没有毒,但是在沉星森林这种充斥着妖精法术的地方长出来,恐怕会有轻微的致幻效果。”

“啊,是吗?”法师学徒很惭愧,停止了轻率的行为,虽然他的魔法水平在魔导国的年轻一辈当中是佼佼者,但因为没有师从任何一位正统的法师从小学起,而是短时间速成,很多常识都不懂,只有法术能力高超,但这样一个法师,严格说来是不合格的。

巴哈姆斯忧心忡忡地看着义子,罗兰有些缺根筋的想法,是被他带坏的。

六岁那年,上任东城城主的私生子被亲生母亲一刀造成致命伤,鲜血意外解开了龙眠上面的血契封印,苏醒的黑龙王与男孩缔结了共生契约。但因为封印解开不完全,巴哈姆斯只能住在罗兰的心灵世界,无法显形。

那时,他就发现,罗兰绝对不是普通人。他那幼小的意识界,居然能承受他一个龙王。虽然对罗兰来说还是太沉重的负担,压制了他魔法感应的天分。而且因为思维重叠,罗兰能听到他的心念,而很遗憾,巴哈姆斯并非一个拥有正常完整思想的龙族。

在还是龙蛋时,他被父亲分裂成八个自我,后来又因为恋人玛蕾尔妮死亡的深仇大恨,吞吃了其他的自己,精神世界错乱分裂,尽管在龙族强大的秉性支撑下,他仍然保持了理智,不能算是一个疯龙,但是对于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来说,他比最疯的同类更糟糕。

罗兰同时获得了诅咒和馈赠。

有时他能进入黑龙王宝藏般丰厚的遗传记忆,翻阅那些亘古以前的知识和阅历,自然地理解龙语,让他小小年纪就拥有了接近成人的智慧;有时在梦境体验到最恐怖的经历,比如巴哈姆斯吃掉其他自己那种血腥残暴的记忆……这让刚被流浪剧团收养的罗兰,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怪小孩。

他不跟人交际,完全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连饭也不会吃。

幸好收养他的义母以为他是受到亲生父母的打击,暂时走不出来,无微不至地照料义子。巴哈姆斯也发觉不对降低同步,把一些来自自己的记忆封住,罗兰才渐渐走出了困境,重新回到正常的人世。

但是他从此有了感知障碍的毛病,特别是血亲方面——得知亲生母亲发疯,后来死掉,他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包括后来坐视同父异母的妹妹毒死父亲的时候。

而且罗兰的天性极为敏感,他受过的精神创伤,会完全反映在他的人格上。彼时的巴哈姆斯不知道这是天才元素使的特征,因为自身人格丢失导致的思维障碍,他日子过得糊里糊涂,就算遗传记忆也甚少翻看,都不如罗兰看得多,又因为先天后天的聪明,罗兰完全隐藏了自己的怪异,用学到的本领伪装,使得他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只是被隐藏了起来。

好在罗兰在一群温暖的人当中长大,剧团的姐妹待他如亲如故,所以对手足之情和友谊,罗兰还是能感知和反馈,解冻的感性也慢慢复苏。

但是随着罗兰渐渐长大,巴哈姆斯的力量也在强大,到十一岁时,罗兰已经快要保不住自己的意识。幸好十岁时,罗兰误入迷雾森林,遇见帕西斯,成为他的弟子,帕西斯将龙眠里的神力引渡到徒弟体内,将黑龙王强行驱逐出来。从这一点上,巴哈姆斯还是感谢帕西斯的,虽然他不能认同帕西斯灌输给罗兰的许多理念。

“对不起,罗兰。”巴哈姆斯歉疚地道,“我没有发现你法师的天赋,也没有教你运用龙语魔法。”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