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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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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嘉宁听哥哥如此说,立马赞同:“对呀!对呀!时代不同了,我们不应该有偏见。”

“我们自然不会有偏见。只是这个世道就是如此。”傅太太慨叹,“这世道对女人和对男人是不一样的。”

“那就从我做起,不要有偏见,理解别人的艰难,尊重他人的选择。多给女子一些宽容!”

“哥哥,你的思想好新潮啊!”

“你的思想不用太新潮。”傅太太跟女儿说,“结婚是慎重的事,我们家不兴结婚之后再离婚。”

“我才不会呢!”傅嘉宁撅起了嘴。

傅嘉树吃过晚饭上楼,脱下衣服准备洗漱,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想起中午一幕,禁不住低头笑起来,不知道她刚才注意到他的不自然了吗?

习惯了就算去大洋彼岸也只要一天就能到达的秦瑜,这会儿去个武汉要三四天,实在无趣得紧。

只能安慰自己往下两层看看,底层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趴在桌上打盹。头等舱算得上要什么有什么了!

秦瑜对比了一下,给自己找了点幸福感,到顶层去,乔希正在找她:“yolanda,我们一起对一下,有些专业名词,不知道你能理解吗?我怕到时候你解释不清楚。”

乔希拿了一堆图纸出来,搬到了咖啡厅,他拿出笔记本给秦瑜看,确实有些专业名词跟她理解得不一样,不过那个谁也不会看吧?

但是乔希非常认真,他不容许这些词句出现误解。

秦瑜大学的专业就是机械,而毕业之后很多年就是做设计,乔希解释着解释着,两人就变成了机械结构探讨,秦瑜发现乔希在机械上非常有天赋,她很多建议是百年后的经验之谈,他却是立马融会贯通。

丁长胜来了又走了,走了又来了:“秦经理,你们不要讨论了,可以吃晚饭了。”

秦瑜一看时间:“走,吃晚饭去。”

丁长胜倒是很能找到乐子,吃过晚饭,他拉着乔希和秦瑜一起去舞厅,舞台上洋人穿着西装弹着钢琴。

舞台下男女随着钢琴曲摇摆。

丁长胜弯腰伸手:“秦经理,跳一支舞。”

秦瑜不是不会跳舞,只是百年后这种交谊舞出现的地方大多在广场上,退休老大爷和老大妈的爱好。她还没想过提前享受退休生活。

“我不会。”

“没事儿,我教您。”丁长胜真想跟这位漂亮的女经理跳舞,说出去多有面子,“您那么聪明一点儿都不难。”

想想宋家造的西洋宅子,客厅可以做舞厅,这个年代跳舞还真是顶顶流行的一项社交活动。

“你教我。不许笑话我。”

“那是当然。”

秦瑜被丁长胜邀请进了舞池,刚开始确实步履紊乱,好在她节奏感还挺强,交谊舞也不算是很难的事儿,跟丁长胜跳了一支舞,乔希也邀请她,带着她跳了一会儿,居然也有点儿像模像样了。

这个年代,旅行的男多女少,更何况是这般年轻漂亮的小姐。

很快有陌生人伸手来邀请,解锁了一个新技能,秦瑜也兴致勃勃。

接下去的两天,白天乔希压根就不给秦瑜空闲,抓住机会就让她一起看图纸,晚上跑在舞厅学跳舞,她把交谊舞给学会了。

回房间的路上,一个二十多岁手里挎着一个篮子,梳着油光发亮发髻的女人走过来。

这是一个梳头娘姨,梳头娘姨就是专门给女眷梳头的女人,可以说是民国时代的托尼老师吧?

今天秦瑜见舞厅里的太太小姐都梳着手推波的发型,突然也想赶一下这个时代的时髦。

梳头娘姨被她拒绝了两次,今天见到就微微躬身行了个礼,要穿过去。被秦瑜叫住:“明天早上给我来梳个头?”

那个梳头娘姨转头:“好的,小姐。”

“明天早上六点半。”

约好了时间,秦瑜回房间休息,第二天一早,梳头娘姨准时来敲门,秦瑜刚刚起床正在抹雪花膏。

梳头娘姨把一个藤条做的筐子放到秦瑜的梳妆台上,从筐子里拿出一个白色的瓷盒,打开盒子,里面是带着中药香味的微褐色凝胶,有了原主的记忆,秦瑜知道这叫刨花水,用处就跟发胶一样。

梳头娘姨先用阔齿梳把秦瑜的头发从上到下梳顺:“小姐的头发是我见过最好的,又黑又密又顺,而且皮肤也好,嫩得跟剥光鸡蛋一样。”

秦瑜看着梳头娘姨的巧手在她头上翻飞,秦瑜表示眼睛说它会了,手不会。

没一会儿,这个年代最流行的发型就出现在秦瑜的头上,这么好看的发型只要一个大钱。上辈子那些托尼老师,还没给你修出个样儿来,就开始忽悠充卡了,真是良心价啊!

这么好看的发型肯定妆容也要跟上,秦瑜仔细给自己上了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要搞就来全套吧?

倒大袖的宽松旗袍似乎不适合这个妆容,蕾丝衬衫看上去有些繁琐,毕竟是来出差的,也不能把全部衣服都拿了。

原主母亲过世,为母亲守孝做了好几套素色衣服,料子都是上好的真丝,秦瑜拿在身边当成家居服穿,此刻手里一件白色的倒大袖上杉就是这么来的,面料非常舒适,双绉面料,纯白色带有纹理,仔细看还很高级。

上衣穿在身上,再拿一条到小腿肚的黑色长裙,长裙束在上衫外面,拿了一根两寸宽的绣花腰封做了点缀,就这样,感觉很不错。

秦瑜走出房间去吃了早饭,吃过早饭回房去整理行李,十点多,航行了三天四夜的船终于靠岸了。

从客运码头通道往岸上走,可以看见边上货运码头上,打着赤膊肩上扛着麻袋的脚夫和拿着鞭子嘴里吆喝的管事。

而边上黑魆魆的锅子里煮着红薯,走出来的旅客纷纷过去买红薯吃。

瘦得皮包骨的孩子,用茫然的眼光看着来往的客人,一个洋人走过去,扔出一个没有吃完的面包,一群孩子扑上去抢。

武汉在秦瑜的记忆里,是春日里东湖公园开遍樱花的粉色,是黄鹤楼低调大气的橙色,还有鲜香的豆皮的黄色,唯独不是现在这种暗淡的灰色。

“秦经理,前面好像是海东的陈经理,我先去看看!”丁长胜的话,让秦瑜回神。

秦瑜往丁长胜的方向看去,那里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着西装,一个穿着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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