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1 / 2)
有个哭笑不得的点是,香膏产业还带动了养猪。因为猪油是不可或缺的油脂原材料,林屿经常在同村或者邻村之间购买猪油提炼提纯,养猪的人家眼看自己的规模不够大,索性多养了十几头来供应,因为他养的多,现在附近几个村子想要吃肉比以前方便多了,经常有人去买,猪肉的价格还降了两文。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兴盛起来,其他行业都会纷纷跟进。
搞定契约的事情后,林屿终于收到了沈东篱的回信。
“拜见?”
“对啊,赵叔叔的朋友,这位叫做沈东篱的先生,住在翠州的郊外,咱们开春不是去过吗?沈先生当时没在,于是留下礼品就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位姓田的衙门书吏,当初跟同僚们一起凑钱,帮着康平他们叫了马车把人送过来的。他们自己可能没什么挟恩以报的念头,但是林屿都记在心里,没有一个劲的攀附上去,只是在逢年过节送上一份不轻不重的礼物,浅浅的维系着感情。
“那就去见见?”康安有点犹豫,他从前没见过这位沈先生,也不知道是个性格,兼具了长辈身份,有点怕。
“只是见面而已,混个眼熟,跟以前的田叔叔,李叔叔他们没什么不同,尽到晚辈的礼节。”林屿对待长辈的态度就是,你关心我,我尊敬你,如果想要充大辈儿对着他指指点点,觉得他哪儿哪儿不对,那就拜拜呐您哪!
经过他的安慰后,四个孩子慢慢想通了,也回信告知拜访的时间。
因为铺子的生意日日不停,所以他习惯提前半月做好布置,这样偶尔外出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是拜访当然要做好礼物,便宜的拿不出手,过于贵重的买不起,想来想去还是准备一点自己做的表示心意最佳。沈家有女眷的,他就准备了一套玉香雪的绢花,一大三小,怎么搭配都好看,而沈先生本人是炭笔。
因为炭笔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记录东西,还有搭配的册子,十分实用,另外就是长兴蘑菇,以及四色糕点,这样也不算失礼了。
赶了许久的路,终于来到沈家宅院外围,老仆沈叔眯起眼睛,努力辨认着:“前面来的是林家小郎君吗?”
“是我,带着弟妹来访。”林屿第一个跳下马车,然后接着妹妹先下车,康平也已经率先跳了下来。老仆连忙过来帮忙拿东西,同时把人往里面引。
沈家的院子从外面看很是威严,其实走进来之后再瞧,不免有些陈年失修的感觉,碎掉的青石砖没有及时更换,柱子上的漆也脱落了,露出木质的颜色,光线也不是很好。
不过坐在正堂的主人,反而让人眼前一亮,男人坐在左边的尊位,一身宽松落拓的青衣,不经意透出自在的感觉,看起来是不被世俗困扰的类型。而女主人温婉端庄,十分的可亲可敬。
第一百零四章
一碰面, 沈夫人先笑着说,“可算是见着面了,从前东篱没在, 倒是劳烦你多跑了一趟。”
林屿连忙回答:“夫人哪里的话!早该来拜见的。”说着他上前行礼,“见过沈先生。”
后面四个孩子也齐刷刷的站着行礼,各个都保持着礼貌。
沈东篱还是头一次见好友的继子,心里不免先带了三分挑剔, 唔, 长相倒是没的说,而言行举止里, 因为没有教导过,自带着粗俗,不太行的样子。
他一个挑眉,沈夫人都知道他心里想了什么,不由得一个手肘击了过去,提醒他别太失礼。
沈东篱勉强收好神色, 温和的说:“一路过来辛苦了。”然后把谈话模式调整到日常寒暄上。
林屿也跟着客气,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聊了半个时辰,告知自家大致的情况后,沈东篱的眉头总算稍微舒展了些。
看样子, 还行。
正好到了饭点, 几个人就转移到旁边的花厅用饭, 沈家的姑娘沈明玉也跟着陪客。
饭桌之上好说话, 话题逐渐转成轻松, 聊一些日常的吃食之类的, 沈夫人也热情的招待着:“不了解你们的口味, 如果不合适尽管说。”
“怎么会,十分的丰盛,夫人尽心了。”林屿连忙接话,就是真的不合口味,大不了少吃点吃慢点,混过场面再说。
不过几个孩子都不是挑食的人,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不然也不会个头窜的这么快。
在一片的宾主尽欢里,沈家姑娘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慢吞吞的夹着菜,每一口都是标准的嚼十下,然后才下咽,整个过程显得格外的慢。
楚楚捧着饭碗,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瞧沈姑娘,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实在有些失礼,林屿借着夹菜的功夫瞧了她一眼,楚楚这才不好意思的收回眼睛来。
她好奇嘛!明明饭菜也不算难吃,怎么沈姐姐表现的跟喝药差不多,就差把难吃写到脸上。
用过饭后老仆沈叔送上茶叶,幸好不是现在流行的香料茶叶糊糊,林屿喝的十分开心。
“天气热,不如到小院的凉亭里坐着休息,更惬意。”沈东篱提议着,于是除了沈夫人留下收拾花厅,其余人都转移到院子中的凉亭。
沈夫人看着女儿瘦削的背影,唉,怎么样才能让她多吃点呢?单薄成这样,实在让人忧心。
几人转移到凉亭后,因为气氛放松,沈东篱就开始问起别的东西,比如他们都靠什么生活,以后有没有什么计划之类的。林屿答道:“在县城开了铺子,也能养活自己。”
“喔,那就好。”只是很可惜,大概是没什么机会求知上进了,沈东篱不免有些可惜,他想了想,“可去学堂里念过书呢?多学着东西,没坏处的。”
想起那些限制出身的学堂,林屿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没去过学堂,都是自己买了书回来自学的,弟妹们也是跟着我一起学的。”
“这个好!不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学习。”沈东篱些微改观,有心上进的至少不是什么坏孩子,他起了兴趣,“让我来考校考校你们。”
说着就随口来了一段四书里的典故,四书是所有读书初学者必备的书籍,算是入门级别,林屿当然看过背过,粗略的内容也还记得。但这也太像过年给亲戚表演节目了!来,学的什么乐器,哟二胡呀,来一个!
他连忙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甩锅...不是,转让给两个弟弟,“让他们两来吧。”孩子小正缺机会呢。
果然,康平跃跃欲试,康安面上看着不动声色,实际上腰背都挺直,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
沈东篱抽了两个简单问题,他们都对答如流,丝毫没有困难。沈东篱升起几分爱才之心,把问题的难度逐渐加深,甚至已经超过四书的基础程度,可能他自己没发觉问题的难度已经提升。
康平皱着眉头,这个题目他还没学过呢,但是文科类的题目不像理科,没学过也可以试着分析理解,他试着讲了自己的理解跟感受,康安也跟着补充了两句,填补上了漏洞。
“好啊,说的太好了,我先前竟然没想到这个角度,真是绝了。”沈东篱激动的把桌子拍的巴巴响,起身团团转,“不行,我得先记下来。”他正在到处找纸笔时,希希过去把随身的本子和炭笔递了过去,“用我的吧。”
沈东篱握着炭笔,跟平时毛笔的手感截然不同,他好奇,“这又是何物?”
“炭笔,毛笔写字很有风格和气运,但是携带不易,墨汁淋漓,还需要砚台,所以用这个做了一只容易携带的笔,只要撕开外包装上面的纸,也就能用,胜在方便。”希希认真的解释着:“沈先生不如先试试。”
沈东篱别扭的握着笔,慢慢调整着姿势,逐渐适应了炭笔的手感,在上面随手书写着,越是写他的眼睛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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