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2 / 2)
纸上已经是她改过的文章,不管怎么修辞,始终欠缺一点。沈明玉觉得闭门造车不太行,这才厚着脸皮过来想实地考察。
上次沈明玉所写的《玄武楼观画记》,已经被沈东篱一并拿去京城,在场亲历过事件的人,赞不绝口,夸奖这篇文章是“辞藻朴实,情真意切,妇孺皆知”,因为流传颇广,引得洛阳纸贵,也顺利把沈明玉的名气传了出去,就连玄州这等偏僻地方也听说了。
但沈明玉并没有因为一时名气自得,反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写文章上,在这段时间里又写出一篇《鬓间花》和一篇《杯中物》,现在又把新文章的内容定到了甜菜糖上。
如果能够顺利传播,对糖类销售当然是有利的宣传,这种好机会林屿肯定不能放过,他考虑后就答应了沈明玉的请求。
制糖作坊不算大,但各种材料跟工具都收拾的很整齐,因为是食品行业,干净最重要,林屿一贯是注重卫生,在作坊门口摆了足够的水,凡是进出的人都要再三清洁。起初工人不习惯,但在强力的督促下,最终还是慢慢适应。沈明玉一瞧,悄然点头。东西干净,吃起来才放心。
走马观花看过作坊后,林屿又从生产线上抽调了三名工人,让他们来听沈明玉念之前写好的文章。
工人们不会华丽的修辞,但对工艺顺序门清,有没有写错有没有错漏,他们一听就知道,在林屿再三鼓励下,终于开口指出其中不足。
沈明玉认真倾听着,恍然大悟的在文章里修改,她之前的版本虽然好,也始终是空中楼阁,悬浮着不接地气,听完工人意见,恍然有种茅塞顿开感。
林屿想起以前听过的闲闻轶事,有位非常有名的大诗人,在每次写完诗后都要找邻居的老奶奶品鉴,直到老奶奶也能听懂为止,他的作品才算完成,所以他的诗句通俗易懂,街知巷闻。
传闻真假不论,至少这个法子挺好。
沈明玉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版本,这才心满意足的把纸张收好,今日不虚此行,她的文章改的非常好。
林屿准备把沈明玉送回城去,作坊在城外人烟稀少,不好找马车。
车里,沈明玉珍惜的把纸张收拾好,准备回去再誊抄修改,如果没有大问题就能定稿。
林屿想起之前,沈姑娘瞧着兴致不高,而现在,她情绪饱满精神振作,连眼睛都在闪闪发亮。
果然啊,拥有自己的事业后,不管是谁都会精神焕发。林屿也替她高兴,在高兴之余也想把这份兴奋延续下去,忍不住提议说:“沈姑娘有没有考虑过,把自己的文章收集出版?”
沈明玉一愣,忙不迭摆手:“我怎么敢!”只有名家大作才有出版的资格,她不过写了几篇文章,哪里敢奢望这些!
“这又有什么不敢?难道沈姑娘还要等到功成名就那日才敢?每个名家在成名之前也是寂寂无名的小子,并不出奇,倒是书籍加快了他们成功的脚步。有书籍售卖扩大名气,不管是夸是骂总归是一种回馈,再根据回馈来修改进步,不比自己天天闷着头琢磨强多了?!”林屿一番话,成功说服了沈明玉,她其实正苦恼于这点,她身边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很少,自己一个人闷头研究,始终没有跟人一起讨论进步,不禁心动起来。
沈明玉真答应下来,到家后就开始收集往年的文章,准备凑齐一本就出版,沈夫人不仅没有反对,还跃跃欲试起来。沈夫人自己才学同样出众,但这些年忙着家事,倒把这些都忘了,如今有这个机会,还默写出自己早年的文章,准备一起出版。
沈明玉心愿得成,就憋着一股劲想要好好做出一本文章集来,经过再三比较,发现玄州的人工更便宜,就决定在本地印刷,然后再运送到京城去。
沈东篱还在京城待着,因为斗画协会的人非要搞什么联谊,一直走不掉。沈东篱自己也想恢复往日旧交,耐着性子应酬。
这对希希也是好事,如果能交到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对她的发展也好。如今希希一举成名天下知,想要目睹她技艺的排起长队,好在她还稳得住,只参加必要的聚会,再加上有沈东篱这个前辈指点,表现的不亢不卑,让其余的老前辈更是高看一眼。
制糖工艺日渐成熟时,林屿也没忘掉自己的老产业,甜菜红也是一种天然色素,做成的口脂会格外好看,正好推出新品来。
不过现在,林屿能用的人手变少了。
希希待在京城,康平进了亲卫营开始训练,每日被训的鼻青脸肿还要假装没事,为了照顾他幼小的自尊心,林屿还只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让康安悄悄的去送药粉药油。
既然选了这条路,哭着也要走完,这是林屿希望康平能够学会的东西。
不过遭遇了社会的毒打,康平反而迅速成长起来,伤养好之后,行事更加稳重妥帖,好在那股少年意气风发的感觉没丢,还迅速跟亲卫营的其余人混熟了,勾肩搭背的一起出去玩。
剩下能调用的人手就是康安跟楚楚,考虑到需要核酸成本,他本来是想康安去做的,没想到楚楚自告奋勇接下这个任务。
“既然是口脂,当然是我最在行。”楚楚保证着,“大哥别担心,我也是熟手。”
既然如此,林屿就把提炼过的天然色素交给她,让她回翠州一趟,先把新的口脂做出来。
楚楚领命而去,这边林屿已经把西瓜种了下去,换到适宜的环境里,瓜苗长的极好,根苗健壮,连虫害都减少了。
在他记忆中,新疆的哈密瓜葡萄大枣,一直都是一绝,换到类似的气候,没道理长不好吗?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以现在的交通条件,种再好的瓜也运送不出玄州,顶多是快马加鞭,少量作为奢侈品送到京城,让有钱人尝个新鲜。
摸着瓜藤,林屿十分可惜。以前是一骑红尘送荔枝,怕不是要改成一骑快马送西瓜?
“怎么,这作物长的不好?”身边有人发出疑惑的声音。
“不,是长的太好了,我可惜其他地方的人尝不到。”林屿顺势回答,等说完回头一看,尴尬发现竟然是信王。
糟糕,被老板逮到工作时间干私活了!
作者有话说:
快要完结了,开始疯狂挠头怎么写。
第二百零六章
林屿若无其事的起身, 拍掉手上的泥土。开玩笑,干什么私活?他这是出来考察市场做调研好么?为了摸清土壤的性质,引进更适合的作物, 方便更好的发展本地特色经济。
他准备了一肚子的理由,结果信王压根没问,反而饶有兴趣的追问,面前这些作物都是什么。
林屿只好解释这些都是西瓜, 等到成熟时滋味甜美, 解暑解渴,本是夏日美味。
就是可惜不耐放, 除了本地人和附近州城,其余人尝不到。
“可惜了!”信王也跟着遗憾起来,他还记挂着过年时尝过的美味,充满着夏日的清甜气息,那两罐子西瓜酒被他一口气都喝了,还嫌不过瘾呢!就算这两罐, 还是他拼命抢下来的, 不然白老先生会全都昧下来。说起这个, 信王十分郁闷,怎么会有这样的师父!
“哈!”林屿想起白老先生偶尔会这样,扶额笑道:“老小孩老小孩, 越老越像小孩, 先生只是想要耍个赖, 让一让就是了。”对付小孩子嘛, 他最拿手。
他正要传授几招, 突然一拍脑门, “我想到办法了!既然西瓜运不远, 那就全部做成西瓜酒好了!风味不变,还解决了储存问题!并且延长了销售期,降低成本。”
生鲜类产品运送一直都是难题,所以本地人民也会应运而生发明出许多的衍生产品,比如荔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所以应运而生产生了一种叫做“荔枝好郎君”的蜜饯果子,方便随时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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