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这一吻缠绵又哀伤。
老k脖子上的玉环,在李欢欢锁骨上硌下浅痕。
“我今晚真的像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老k的勃起竟又蓄势待发,隔着浴巾都能感受到热度。“不管它。”老K把脸埋在李欢欢的胸口自嘲地笑。
“只要你能让我躺着,我们可以再来一次。”
“不,我现在只想搂着你睡一觉,你在我怀里,我们什么都不做。”
老k伸手探到下面,不知道做了什么,神奇地藏起了自己的勃起,李欢欢没来得及惊叹,头已经枕到了老k的肩头。
“说话,小朋友。”
“说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我喜欢你在我旁边嗡嗡的像只蜜蜂。”老k闭上眼睛,接着道:“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入行以来都没有。”
“哪一行?陪睡这一行?”
“是啊,女客户还满意吗?”
“天啦!你也接待男客户吗?”
老k举手投降,眼睛仍闭着,声音里突然透出无限疲惫,笑道:“宝贝,不是这个时候,这个时候真不行,我已经36个小时没合眼了,我们换个时间再斗嘴。”
李欢欢咬着嘴唇冲空中点点头,仿佛老k能看见似的,她也想睡,却不敢,怕醒来光线已经弥漫屋子,就到了分别时刻。
时间啊,要走得再慢一点才行。
密不透风的怀抱,湿腻的肌肤,灼热的下体,微醺的大脑,全身尖叫着的娇媚,只想要绽放在这一个人的眼里。
李欢欢瞪视着昏暗光线下屋内的暗影,搜索脑内所有还能记住的形容词,要记住当下这一刻,以慰将来回北京后每一个失眠过不去的夜晚。
噢,是的。她已经嗅到那种无孔不入的想念的气味了。
想念啊,真折磨人。
耳畔传来老k的一本正经的声音吓了她一跳。
“我让助理给你把房间往后顺延了一个礼拜,你这次多待几天,你经理那边我去说。合作上还有很多事儿需要讨论处理,一天两天的哪能办完。”
李欢欢明知道对方不可能看见,仍旧学他挑高了眉毛的样子,等他说出重点。
“当然,你要是觉得不好玩儿,我下工了就来陪你。”大概见李欢欢没什么反应,老k又加一句,“每天都来。”
李欢欢终于藏不住,在老k怀里笑得肩膀都抖了起来,摇晃着,鼻尖蹭着老k的脖子,抑制不住地喊道:“噢,坏蛋,你这样处心积虑,女客户怎么舍得走嘛!”
“那就不要走咯。”
说完这句,老k停了停,似对着自己,又似对着李欢欢,叹一口气,道:“你不知道我多喜欢你。莫名其妙就疯了。”
李欢欢心底也有话,到底没说出口,只抓住老k绕着她腰侧的手指,缠绕着画圈。
很快,她沉沉地睡去,梦黑且沉,但有星光。
再醒来时,老k已穿戴整齐坐在床边看着她,她睡眼惺忪地扑进他怀里,哑着嗓子说:“每天睁开眼睛看到这样一张脸,心脏最多只能负荷到50岁吧。”
“不行,你至少要活到80岁写23岁时的性爱回忆录呢。”
老k故意说得一本正经,他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奕奕。
“是一场丰富盛大的性爱回忆录。”
她故意不理会他即将出发去片场的事实,食指抚过老k的额头,亲一下,道:“额头好看,一个木村也不换。”
老k挑眉,李欢欢手指又抚向他的眉头,轻轻抚平,又亲一下,道:“眉毛,好看,两个木村也不换。”
老k不得不吻她,他不想与自己的人道作斗争,但他告诫自己,别碰她的胸,不碰那儿他便还有万分之一挣扎的勇气——尽管此刻她正光着身子在他怀里。
他轻轻拍她的背。
可是他低估了她。
李欢欢的手指又滑下来,停在他的鼻尖。
“鼻子,好看!叁个木村也不换!”
手指接着下滑——她摩挲他的嘴唇,指尖绕着唇线来来回回走了叁圈,“嘴巴么,也好看,十个木村也不换。”
他投降了。
捏住她的如尖。
滑腻,饱满。
微微颤抖。
他想要更多。
他压向她,压她在身下,牛仔裤硌着她细嫩的皮肤,他释放出自己的野兽,循着花露,没入牡丹花心中。
她还有话,闭了眼,挺着腰接纳他的滑入,才缓缓说:“噢噢噢,就是这种感觉,100个木村也不换!”
他徐徐的进出,不着急,就为看她的样子,还能说什么傻里傻气的话。
她一开始活泼,慢慢有了情欲,生出媚态,眉梢眼角都是春意,珠玉落盘的言语变成悠悠的喘息,他忍不住,稍稍使力,她的花露如涨潮般而来,他进出更快,她弱不胜力,抱着求他,楚楚可怜又娇艳如花,这一次跟之前几次又有不同,他觉得命都可以不要了,全给了她,俩人足足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他原本凌晨四点该出现在片场,结果五点半才从酒店离开,离开时她又睡熟了,才不过他进浴室冲个凉的功夫。
他替她关了灯,窗帘拉好,又挂上免打扰的牌子,最后又亲了亲她。
老k也很奇怪,怎么有人是永远亲不够的?
想到晚上又可以亲到她,一整天他都很开心。
李欢欢醒来时一个人,朝黑暗的屋内连喊了两声“喂”,又等了两分钟,确信老K没有藏在某个阴影角落里,才真正相信他已经走了,她明知这种玩笑的惊喜概率百分比不足个位数,却还是允许自己幻想一番。
毕竟,刚刚跟老k在一起的24小时,已是一件幻想难达的事情。
她慢慢梳洗,慢慢收拾东西,又特意把床铺整了整,看看表,时间正好,才拖着箱子去退房,身上穿着老k落下的那件袖子上有只老鹰的墨绿色夹克,上面还留有老k的味道,闻起来温暖又安心。
临上飞机,李欢欢给老k发了条短信,编辑了好几次,最后通通删光,只留下几个字——“喂!我走啦!”
发完没多久,廊桥出现一个身影,身形跟老k极像,李欢欢的心怦怦直跳,以为他来送她,或是抓她回去,后来发现认错了,对方的头发比老k要长得多。
但她还是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
“如果我现在后悔,要下飞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李欢欢心想。
她不是没考虑过老k的提议,就算一个礼拜太长,多呆两天总是行的。
只是多呆两天而已。
最后还是放弃了。
趁她还可以潇洒离去的时候。
她爱上了他,人生23年,真见鬼,她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没错,她笃定那就是爱,那种心动的、想要跟对方绑在一起直至宇宙尽头的感觉,让她兴奋又胆怯。
不,胆怯多过兴奋。
他是那么完美,该死的完美,比电视剧里还要完美。
李欢欢胆战心惊地想,爱情这首歌,她起调有点起高了。
叁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李欢欢用来回忆跟老K在一起的每一秒时光,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到了北京,我们这帮人乌央乌央地在机场等着,并不知道李欢欢刚刚睡完荧幕上那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帅脸回来——她光说她要去见梁朝伟来着。李欢欢豪爽地在机场停车场就把箱子里的东西分给了我们,然后拿出小本本记账,谁谁欠了她多少多少。
我们总是得等到发工资的第一天才有钱。
我们接她,当然不为这些东西,至少不是主要目的。我们在那儿,因为有次大家在一块儿喝酒,喝大了,不知道谁提议,以后不论谁从哪儿坐飞机回来,我们得一起去接机,一块儿出现在接机室,让回来的人感觉到家乡的温暖。
就因为这个傻逼提议,我每周都要绞尽脑汁想理由跟老板请半天假。
李欢欢顺手把箱子还给了我,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塑料袋,拎着她妈过万的化妆品,回家去了。
她身上那件外套看着不太合身。
晚上很晚李欢欢才接到老k的电话,对方张口就咬牙切齿地骂她,“小骗子!你竟然溜了!”
“我给你发短信啦!”
“我根本没时间看短信,刚刚赶到酒店,人家说你已经退房了。”
“我穿走了你的外套。”
“什么?你非要把我气死才甘心是不是!那可是全球限量版!只有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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