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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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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意见是,如果你的性取向也没有那么笔直,其实可以试一下呀。”丁茵设想道,“我还是很相信二婶的眼光,连她都赞不绝口,那必定是大帅哥了。一个长得帅、个子高,品味上佳,还能横跨万水千山来送你惊喜的男生,更重要的是——经济条件很好。这还有什么可挑剔的?换成是我,就二话不说离婚改嫁了。”

“姐,你也太势利了吧。”丁厌说,“你舍得你的宏宏和霜霜吗?他们还那么小,又是那么聪明的小孩。”

“这社会运行的基础逻辑是等价交换,我付出汗水辛劳获取学位,再用学位去争取到一份好工作,不过因为爸妈赋予了我一份稀有资源——美貌,所以我还能整合资源,去搏得更优越的生活。你莫非觉得我和你姐夫结婚是因为爱情?”丁茵对他摇了摇手指,“他有哪点配得上我?除了他的钱。”

“姐姐当初可是在事业、爱情、家庭三者之间权衡过利弊得失,才做了现在的选择。当然也是因为,我的确有生育意愿,想要抚养自己的孩子,养孩子可是很费钱的,所以事业和爱情就被我牺牲了。但是假如——”丁茵的话锋一转,道,“老天给我个机会,去享受不为面包发愁的爱情,那我会抛下一切向它奔赴而去。”

“可是我没有那么在乎钱啊。”丁厌梳理着自己的价值观,“我更希望找个喜欢的人,普普通通的生活一辈子。孩子有没有都可以,有的话,他们也不用很优秀,做个像我一样的普通人就好了。”

“但你真的普通吗?丁厌。”丁茵问,“你正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无法企及的生活,不必为生存发愁,没有负债或需要你供养的父母;你是活在象牙塔里的小孩呀,你身边的每个人都爱你,所以你才能维续你这份「平凡」的安稳人生。你还有很好的父母,他们使得你没有在成长中沾染憎恨和嫉妒;你不在乎钱,是因为你没有缺过钱,没有受过穷。所以你能慷慨洒脱地说这种话。但其实,你的这份心态。正是由钱和爱浇灌出来的。”

丁厌怔怔地看着她。

“为什么姐姐非得嫁给有钱人才愿意生小孩呢,因为姐姐过过苦日子;上台表演节目,别的小朋友都有红色小皮鞋,只有我没有,那种眼巴巴望着别人、还要被老师批评的感觉。当时也没有穷到那个程度,只是我爸舍不得买给我。虽然在你出生时,我们家的条件已经好转很多了,但那样的感觉,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丁茵平淡地追溯童年回忆。

“贫穷是会在人的心头烫下烙印的。姐姐有这个烙印,但你没有,所以你很幸运啊丁厌。姐姐就希望把自己的小孩养成你这样,单纯善良,开开心心。”

“可我并不开心……”丁厌觉得心中很苦涩。他也有难以言述的苦闷和痛苦啊。

“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没有谁能永远开心,生活是痛的。”丁茵莞尔一笑,“但爱能把痛转化为快乐。你不在乎钱,那你在乎爱吗?”

丁厌肯定道:“这我在乎。我只和我喜欢的人结婚。”

丁茵笑得掩嘴道:“你看看你啊,虽然不求财,但总想要奢侈品。”

一刹那间,丁厌误以为被她看穿了自己深藏不露的爱好,他确实痴迷于高奢的小裙子……但他随即理解到,那是形容和比喻。

“多数人结婚,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相互扶持、搭伙过日子。现代婚姻制度也并不保护爱情,甚至也不保护财产,不然私生子就不会享有继承权了。不过大家还是想要用这一纸契约保障自己的丈夫/妻子名正言顺地归属自己。”

“我们还是说回爱情吧。”丁茵喝了些红酒缓解喉咙的干涩,娓娓道,“你说你有点害怕他,而你害怕的是,他追求你实际是以发生关系为目的,那今晚他已经向你证明了,他不是那么急色和贪图肉欲的人。你还有什么顾虑呢?”

“我苦恼的就是这点啊……”丁厌萎顿地耷拉着头,“我误会他了,还把他赶走了……”

丁茵:“那就把他追回来。”

“不是不是,”丁厌慌忙解释,“我是直男,笔直的,按理说他长得那么帅,亲我我该有感觉吧,可我只觉得压着我好讨厌,想推开他……人的生理反应是最诚实的,我对男人就是没感觉。所以我不会把他追回来……我只是想跟他道歉。”

“道什么歉?害人家白跑一趟?可是人家表明态度了,不是为了跟你做点什么才来的。”

“对呀,想跟他道歉,我误解了他,践踏了他的心意……也不算践踏吧?我那该叫试探?”丁厌探究道。

“不,你不能这么做,”丁茵纠正他的想法,“既然你百分之百地笃定自己是直的,那就不要去耽误人家了。对待不喜欢的人就该冷漠无情,不然会惹上很多烂桃花。”

——我也想啊……可是他送了我好多好贵的裙子。丁厌仍然困顿不已,啊啊啊啊吃人嘴软,拿人手软,可见钱是多么重要啊!

他只想要小裙子,不想要楚瀛。如果退还小裙子就能远离楚瀛,那他忍痛割爱也不是不行。然而今晚过后,他猜不准楚瀛是什么心意了。

“希望你收下它,然后好好爱惜你自己。”——这无论怎样解读,都像句结束语;但对方走之前又送了他东西,这分明是不可能接受他退还的礼物。

只要一看那些裙子,他就不可避免地会心生愧疚;让他处理掉它们,他更做不到啊!那么漂亮的小裙子……那么漂亮的小裙子……

呜哇我没救了……

丁厌挤出两滴若有似无的泪珠,喝完冷掉的苦咖啡。

靠……比和楚瀛谈恋爱还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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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走前还送了你手链?”丁茵伸手道,“带了吗?给姐姐瞻仰一下。”

丁厌在裤兜里摸了摸,扯出那条细链子放到她手中。

丁茵捏着手链的两端,欣赏它在灯光下闪耀的光芒。完了还给他,并说:“只有你这种直男,才会相信它是路边摊上的便宜货吧。这是宝格丽,这儿还有logo呢。这款我记得售价三万多,不到四万左右。”

丁厌呆若木鸡道:“这、这不是银的吗?怎么可能值几万?”

他作为直男的时尚素养是能分辨lv和el,知道prada和dior,fendi和e略有耳闻,但b开头的他只认识burberry和bwm。

丁茵无语道:“这是铂金……还带钻的。不过你是男孩,怎么会送你手链呢?该送你戒指或腕表才对啊。”

丁厌:“我看我还是还给他吧……”楚瀛又骗他!又骗他!

“这就随便你了。”丁茵下沙发穿上鞋,走向厨房,“我想煮面条,你肚子饿不饿,要来一盘吗?”

“要!”还是吃要紧。

姐弟二人各吃了一盘奶油配黑松露意面,然后端着红酒到微型放映厅里,蜷缩着看完了一部科幻电影。

影片结尾,丁茵感动得热泪盈眶,再去看丁厌,她的笨蛋弟弟已经睡熟了。

她拿起手机,点开相机,关掉闪光灯,然后镜头对准丁厌的脸,为他酣然的睡相拍摄了一张宝贵留影。

昏暗的房间里只有银幕上的滚动字幕照射而来的光,暧昧不明地映那张端秀的脸庞,睫毛浓密纤长,鼻梁像深墨勾勒的俐落一笔,融进了被发丝遮掩的阴影。

她十五岁那年,五岁的弟弟刚学会折千纸鹤,还用水彩笔在翅膀画了小花儿,心灵手巧地串上铃铛和珠子,送给因为期中考试名次退步,而被父母骂得躲进房间里的她。

尽管只是堂弟,但丁厌自小在她家里的受宠地位绝不逊色于她父母亲生的;弟弟又小又笨,却见不得她哭,送完她纸鹤,跑到外面客厅扭着她的父母大哭道:“不准你们骂姐姐!不准骂我的姐姐!哇啊啊——”

她的父亲一面对这个弟弟,就变得慈爱可亲,满口答应道:“行行,不骂她不骂她,小厌别哭了,大伯带你去买大卡车。”

“不要大卡车,要洋娃娃……”

“哪儿有男孩子玩洋娃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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