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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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夜是加餐, 适量就好。楚瀛从冰箱拿出一块金枪鱼排,解冻、腌制、调汁、配菜,总共花了将近40分钟。
丁厌给他发微信时,他正好在切番茄。
当他在锅底淋上橄榄油,将腌好的鱼排送入升温的锅中,适逢门铃响了。
楚瀛不慌不忙地走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身量细瘦的高个子女孩, 她穿了一条裙摆有蓬度的小黑裙,光裸双腿玉白无瑕, 脚上的高跟鞋后跟缀着红的绿的娇俏绒球;她是黑色长发, 戴了一支十分卡通的麋鹿角发箍, 发丝间晃荡着雪白的兔毛耳坠。
没有化妆, 只浅浅地涂了一层山莓色唇釉。
丁厌的瞳色深, 一双眼睛亮而有神, 侧肩从他的身体与门的夹缝间溜进他的房子,嗅了嗅空气,说:“好香啊,你在做什么?”
鱼排浸润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和美妙的肉香,在焦黄的肉质表面撒上胡椒、盐、香料,再等待几分钟,由银亮的铲子铲起,盛进洁白的圆盘。
红艳艳的多汁番茄也用余温煎过,熟烂地摆在盘边,饮料是两杯柠檬汁;富有营养而清淡的一餐就做好了,主菜与餐巾、刀叉、玻璃杯一同摆放到桌上。
丁厌望向他的眼神,难得带有几许崇拜,“你是会做饭的。”
楚瀛:“你不会做饭?”
丁厌拿起餐刀切下一块鱼肉,小口品尝,然后喝了点果汁道:“我不会做,我太笨了。”
“这和聪明笨有什么关系?熟能生巧而已。”楚瀛习惯先吃配菜。
“不,做饭多少还是需要天赋的。”丁厌说,“我记性不好,火候和口味都没法掌握,还时常分心把锅底烧糊,就是性格不合适……”
“但你都能学会开车,学做饭又有什么难的?”楚瀛道。
丁厌:“你非得让我说出,我就是懒、不爱碰锅碗瓢盆和油烟,你才满意是吧。”
楚瀛发笑道:“很抱歉。”
一块鱼排的份量哪够填饱肚子,但夜里吃多了不好消化,所以六七分饱足矣。丁厌爽快地结束用餐,用餐巾擦了擦嘴,喝光了酸酸甜甜的柠檬汁。
“感谢款待!改天我也请你吃饭!”
“嗯,好。”楚瀛同时放下了餐具,然后端着杯子喝水,并问,“还想要甜品吗?”
丁厌抿着嘴唇,说:“如果……你家有冰淇淋?”
“还真有。”语毕,楚瀛去冰箱拿出一桶香草味的冰淇淋,洗了两只新杯子,挖了三颗球,摘下两片薄荷叶点缀,插上小勺子递给他。
丁厌在看手机,头也不抬地伸手接下杯子。他在家时拍下了今夜的装束po到小号上;除夕夜熬通宵当夜猫子的网友不在少数,火速集结在他的评论区和点赞列表。
-第一!迟来的圣诞节福利?
-啊啊啊啊姐姐头一次发腿照
-这鞋什么牌子的,好可爱……
-老天爷啊,维纳斯看了你也要自惭形秽
-美女新年快乐!
楚瀛窥见他的手机屏幕,道:“这么说,他们是先于我看到你这身打扮的?”
“可是你能看见脸呀,他们又看不见。”丁厌识趣地翻过面放下手机,吃了口冰淇淋,咬着勺子感触道,“你好像哆啦a梦,我想要什么你都能给我。”
“我有那么胖吗?”楚瀛也不会当真计较他发照片,坐下解决自己那份甜品,吃相斯文而不失效率。
“我哪儿知道,我又没看过……”丁厌说完,真想扇自己两耳光,这说的什么话这是。
也许是吃多了,脑子短路了;我的大脑为什么天天短路呢,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两瓣聪慧的脑花。
“那你想看看吗?”
“啊?”
楚瀛又笑了,勺子搁到空杯子里。“有时也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明显是真傻呀……丁厌想了想,没说。哪有人会承认自己傻的,傻子也有自尊的啊。
对方换了话题,“鞋子怎么样?大小合适吗?”
丁厌:“刚好合适,你怎么会知道我穿39码半?”
“看出来的,我很关注你。”楚瀛的两条手臂靠在桌面,是松弛亲近的姿态,“不过我主要是想问,舒适度如何,磨脚吗?”
“新鞋子哪儿不磨脚的,尤其是女鞋,特别是高跟鞋。”丁厌颇有心得道,“你别误会,这和价位没关系,五百、一千、六千这三种价格的高跟鞋我都买过,每一双都会磨出血,大概就是美丽的代价吧。”
“穿着这么辛苦,但还是喜欢?”
“嗯!”丁厌畅谈起感想,“我是男的,痛了难受了还可以脱掉,穿回男装;但我的前女友,她也不矮,可每次去应酬,她的上司就要逼她穿得正式点,其实就是要她穿裙子和高跟鞋,她那几次回家脚趾都肿了,疼的要命,所以她恨死那个老头了。”
曲荷选择出国读博,也有工作环境不如意的原因。
楚瀛追问:“那你是如何安慰她的?”
“我只能为她按摩,帮她上药、贴创口贴。”丁厌气馁道,“安慰人我不会,她常说我一张嘴就暴露智商,还说我要是个哑巴就好了。可我也没有那么烦人呀,只是嘴有点笨。”
“你们这些聪明人,就爱从我这种笨蛋身上找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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