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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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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扎根在那里,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树荫下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和苔藓。趴在洞穴边细细聆听,会听到石缝里淅沥沥的流水声。

红日高悬,阳光落入深渊,将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过树枝叶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发现它的人,这是我唯一一件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藏。”

楚瀛带着他去了那棵树下,然后从草里挖出一只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无一物。

“你问过我,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当初埋下它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并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么都没有放。”

丁厌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绺头发,放入盒子里。

“现在找到了。”

后来他其实不太记得那天楚瀛和他说过什么,而他又想了些什么。但如果有人问起他,看到那棵树的感觉如何。

他会无怨无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个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

第73章 尾声

婚礼如期举行, 如他所愿,只是场小小的仪式,白色的轻纱和玫瑰装饰在庄园的草坪上, 一张摆满菜肴香槟的长桌,一个六层高的大蛋糕。

爸爸妈妈推脱了数次, 但看在他买的机票很贵, 退款手续费高昂的份上, 到底是来了。爸妈一来,大伯大婶和姨妈姨父也跟着动身, 要一探究竟他这个结婚对象是何许人也。

姐姐哥哥和嫂嫂,两个外甥, 一个李芃芃, 还有曲荷。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 有过密切交集的人, 都来到了现场见证他即将迎来的下半生。

尴尬是必须尴尬的,不过他亲身经历的糗事和尴尬不多这一桩。他的要求也不高,场面上过得去就行。

韩云的天才在这种场合发挥出作用,敬酒时生造了一个词:弟婿。

丁厌头皮发麻了,幻听到八卦小组网友们的那一声声“哥夫”。

多亏他姐姐发声救场。丁茵举着酒杯道:“祝丁厌和小楚同心同德,相亲相爱。”

结婚真是好累呀, 纵然他的婚礼很小,但张罗起来依旧费力, 宏宏这个淘气小孩, 吃饭吃到一半, 和狼狼打了起来。

把整桌人吓得大惊失色, 一边拉狗, 一边训孩子。

丁厌的脸上不知给谁抹了奶油, 他转身寻找凶手之时,又一盘奶油拍到了他的衣服上——还好他没穿婚纱啊。

霜霜牵着李芃芃,俩小女孩咯咯大笑,机灵地跑开了。

之后就演变成了扔蛋糕的狂欢,想不到就一二十个人还能热闹成这样,他趁乱逃走,回房间换衣服洗头发。

善后事宜就交给楚瀛和佣人们。

他的婚礼并不神圣,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就连那套价值不菲的高定婚纱,他也没有机会穿着它走到众人视线中。但那无损它的美丽,也无碍他穿上它时的激动心情。

楚瀛没他倒霉,不过头发仍然沾到了少许奶油,在楼下用毛巾擦过,没有弄得太干净。

丁厌刚好还差一步穿好裙子,他把拉上拉链的步骤交给对方。

婚纱是裁缝和刺绣师赶制了数月的量身定制款,每一条走线和每一道花纹都贴合着他的身材曲线,纤细、优柔、轻薄。随着腰线的收紧,仿若将他裹入了一张美艳的皮肤,裙摆的分层比花瓣更为周密,圆融的摆度晃荡在足尖,轻轻扫着地。

楚瀛握着他的腰侧把他托了起来,在他惊叫声中,又将他放回地上。

丁厌被搂得腰身痒酥酥,浑身处在警觉的状态,于是挣开对方的手,后退到门边,转圈圈道:“怎么样?是不是你见过最漂亮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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