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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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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北夏认得那耳坠。

他们一起去烟火大会的时候, 她跟程七初曾在一个卖首饰的摊位上见过。当时程七初还把那耳坠比在她脸侧,问江越好不好看。

她记得那时脸发烧的感觉。

那个摊位上所有首饰都是老板亲自手作,每一件都独一无二。樱桃耳坠光泽如初, 闪烁着来自十年前的细碎回忆。

本以为是价值不菲的钻石耳饰, 气鼓鼓地折返回去, 要还给江越,那股气却在走到一半时突然被抽走。

太阳穴砰砰跳了几下。

烟火大会, 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啊……

方北夏脑中划过一个不敢想的念头。

她步伐一滞, 开始翻腾遥远的高中往事。

高中时代由学习, 家庭烦恼和“笔友”组成。其他的,一概属于次要记忆。

时间是把杀猪刀,剔完血肉, 只能在渣渣里找寻江越的踪迹。

他弄湿过她的课本,赔了一本新的给她。

他在小巷中救过她,胳膊上被烟头烫了疤。

她脚受了伤,他放下一半的篮球赛背她去医务室。

他们一起去看烟火大会,他在人挤人的时候护着她。

……

三年时间, 这些交集,实在不算很多。

他是遥远的天之骄子,他是好朋友的表哥, 他是她故事中,背景板一般的男二号。

散落的记忆拼接,也只能凑出零零碎碎的他。

所以……他喜欢她?从高中就开始了?

重逢后,她能感觉到他释放出的暧昧气息,他不挑明, 她就装作不懂。

他捧着一撮暧昧, 她尚且能入局拉扯, 而猛然间发觉他的深情自十年前而起,她突然有些承受不住。

一对比,她像个没心没肺的渣女。

地库回声大,方北夏这边安静下来,另一头的脚步声逐渐逼近。

江越像是预料到她没离开一样,朝这边走过来。

他每往前走几步,感应灯就亮一格,一盏接一盏,光亮朝她而来。

江越在方北夏面前停下。

两人沉沉对视几秒,方北夏朝他伸手心:“这是什么?”

江越扬下巴:“你没打开看吗?”

肯定是打开看了才没走的。

方北夏问:“给我买的?”

江越嘴角透出一丝漫不经心:“不然呢?”

方北夏面色复杂:“什么时候买的?”

“好久了。”还在嘴硬。

好久是多久?

她问:“烟火大会的时候?”

空气安静了一秒。

“你还记得?”江越一挑眉,似是有些不可思议,“以为你不记得了。”

“我又没得失忆症。”

烟火大会是她高中时期的重要剧情,她当然记得。

她摩挲着那盒子,确实有存放许久的陈旧感。

江越轻轻“嗯”一声,声音颗粒感明显:“是那时候买的。”

方北夏心跳得咚咚响:“为什么买啊?”

江越抬眉反问:“你当时为什么没买?”

方北夏皱眉,她记得这樱桃耳坠,却不记得为什么没买。她们明明在那摊位前流连了好久……

她揪起其中一只,在眼前晃了晃,看到耳针,记忆碰撞。

想起来了。

她把耳针那面翻给江越看:“这个耳针是铁的,我戴上会过敏。”

属实是超出江越的认知范畴了,他完全不知道女生戴首饰还有过敏一说。

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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