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1 / 2)
方北夏认得那耳坠。
他们一起去烟火大会的时候, 她跟程七初曾在一个卖首饰的摊位上见过。当时程七初还把那耳坠比在她脸侧,问江越好不好看。
她记得那时脸发烧的感觉。
那个摊位上所有首饰都是老板亲自手作,每一件都独一无二。樱桃耳坠光泽如初, 闪烁着来自十年前的细碎回忆。
本以为是价值不菲的钻石耳饰, 气鼓鼓地折返回去, 要还给江越,那股气却在走到一半时突然被抽走。
太阳穴砰砰跳了几下。
烟火大会, 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啊……
方北夏脑中划过一个不敢想的念头。
她步伐一滞, 开始翻腾遥远的高中往事。
高中时代由学习, 家庭烦恼和“笔友”组成。其他的,一概属于次要记忆。
时间是把杀猪刀,剔完血肉, 只能在渣渣里找寻江越的踪迹。
他弄湿过她的课本,赔了一本新的给她。
他在小巷中救过她,胳膊上被烟头烫了疤。
她脚受了伤,他放下一半的篮球赛背她去医务室。
他们一起去看烟火大会,他在人挤人的时候护着她。
……
三年时间, 这些交集,实在不算很多。
他是遥远的天之骄子,他是好朋友的表哥, 他是她故事中,背景板一般的男二号。
散落的记忆拼接,也只能凑出零零碎碎的他。
所以……他喜欢她?从高中就开始了?
重逢后,她能感觉到他释放出的暧昧气息,他不挑明, 她就装作不懂。
他捧着一撮暧昧, 她尚且能入局拉扯, 而猛然间发觉他的深情自十年前而起,她突然有些承受不住。
一对比,她像个没心没肺的渣女。
地库回声大,方北夏这边安静下来,另一头的脚步声逐渐逼近。
江越像是预料到她没离开一样,朝这边走过来。
他每往前走几步,感应灯就亮一格,一盏接一盏,光亮朝她而来。
江越在方北夏面前停下。
两人沉沉对视几秒,方北夏朝他伸手心:“这是什么?”
江越扬下巴:“你没打开看吗?”
肯定是打开看了才没走的。
方北夏问:“给我买的?”
江越嘴角透出一丝漫不经心:“不然呢?”
方北夏面色复杂:“什么时候买的?”
“好久了。”还在嘴硬。
好久是多久?
她问:“烟火大会的时候?”
空气安静了一秒。
“你还记得?”江越一挑眉,似是有些不可思议,“以为你不记得了。”
“我又没得失忆症。”
烟火大会是她高中时期的重要剧情,她当然记得。
她摩挲着那盒子,确实有存放许久的陈旧感。
江越轻轻“嗯”一声,声音颗粒感明显:“是那时候买的。”
方北夏心跳得咚咚响:“为什么买啊?”
江越抬眉反问:“你当时为什么没买?”
方北夏皱眉,她记得这樱桃耳坠,却不记得为什么没买。她们明明在那摊位前流连了好久……
她揪起其中一只,在眼前晃了晃,看到耳针,记忆碰撞。
想起来了。
她把耳针那面翻给江越看:“这个耳针是铁的,我戴上会过敏。”
属实是超出江越的认知范畴了,他完全不知道女生戴首饰还有过敏一说。
他指了指自己的耳朵:“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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