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李桂红心里很熨帖。她知道队里有些人既重男轻女,又看不上宋妍前些年因为上学挣不到什么工分。但是家里人都知道,她并不因为长辈和哥哥的宠爱而娇懒。
远在怀省边区某驻地,宋虎口中的娃娃亲对象邹彦手里捏着父母寄来的挂号信。
“邹哥,等等,除了信还有东西呢。”
邹彦将挂号信塞进军装的口袋里,挺立在窗口等办事员给他拿东西。
办事员笑着将一个小包裹送到邹彦面前:“和信不是一波到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寄件人。”
邹彦接过小包裹:“知道了,谢谢。”
办事员见邹彦迈着长腿大步地离开,在里头小声聊天。
“首都来的挂号信?”
“可不是,稀罕得很。”
“邹哥应该是首都人吧,人家可不是咱们这样的泥腿子,军官学校毕业的正式大学生呢。”
“那肯定啊,不然起步也不能那么高。学历高,脑子好,人又拼,邹哥升得快我心服口服。”办事员竖起大拇指。
邹彦回到宿舍先打开了信封。
信件是邹彦的母亲所写,字里行间却有些隐隐约约的生疏与礼貌,与寻常人家父母儿子之间的交流大为不同。
“儿子近来可好?拼搏之余也应当好好照顾自己……不必忧心首都,我与你父亲都应付得来。也代我向小田问好。
“此次来信,的确有一要事告诉你。刘家三番两次同你父亲打听你的消息,似乎有结亲的意思。不过我与你父亲早年曾经为你订过一门娃娃亲,万不能违背此约。……你父亲已经去信,约定你与宋妍于某月某日在温省桥明县城国营饭店见一面。”
因为特殊时期,信中用语颇为婉转和间接。
邹彦明白父母的意思。刘家想借婚事和邹家绑在一起,邹致远夫妻俩并不想被拖下水。为绝后患,希望邹彦直接在怀省结婚。
二人联系了十几年前订下娃娃亲的宋家,希望小辈能见一面联系感情,如果能就此促成婚事再好不过。信中还特地要求邹彦“拿出最大的诚意”。
邹彦把信件放到桌上,拆开小包裹,里面是一件破夹袄。邹彦一寸一寸捏过夹袄,摸到异物后停住,徒手撕开了夹袄。
夹袄隔层里缝着一叠全国通用的票据。
信中说如果婚事有幸成了,可以用这些票据准备彩礼。
邹彦将票据和信件一样一样收好。
邹致远和方立华是革命夫妻,小儿子邹彦出生时二人还在为祖国的事业奋斗,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只能将邹仪和邹彦姐弟俩送到老家,邹彦几乎是姐姐带大的。
邹致远夫妻俩将孩子接回身边时,姐弟俩都已经长大,多年的分离让双方有着很难消解的距离感。姐弟俩都十分优秀,父母既骄傲又愧疚。
邹仪和邹彦都走了参军的路子。不幸的是邹仪已经牺牲,她四岁的儿子许田现在跟着邹彦住在部队宿舍。邹致远夫妇那里的局势还不明朗,并不适合把小孩送过去,只能由邹彦一个单身军官照顾许田。
在邹彦读信的时候,许田一个人蹲在角落里发呆,不说话,也不动。
邹彦起身,在许田面前蹲下,喊了一声“小田”。
片刻后,许田抬头,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小舅舅。”
“过几天我要出远门,到时候你跟花奶奶去她家住两三天好不好?”邹彦摸摸许田有点微微发黄的细软头发。
“小舅舅过三天回来吗?”许田小手紧紧捏着衣角,重重点头用清脆的童音说,“我会乖乖听花奶奶的话等小舅舅回来的。”
第5章 本事
牛翠喜在宋家聊天。
见宋妍过来,牛翠喜用粗糙的双手拢住宋妍的手,颇为感激地冲李桂红笑道:“多亏了阿妍这孩子,先头给兰兰做的那身结婚穿的红衣服,又合身又好看,说不出来的时髦,比县城店里的都好!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小时候娘家多少有点家底,见识过不少手艺好的老裁缝,都比不上阿妍。”
宋妍面上不显,心里可被夸得美滋滋的,轻快地飘到李桂红身边坐下听她们聊天。
李桂红连连摆手:“小孩子家家的,可经不起这么夸,哪里就比得上老裁缝。”宋妍伸出一根手指头偷偷在后面戳李桂红的背,见不得亲娘小瞧她。小金凤见状也跟着戳宋妍的背。
兰兰是牛翠喜的二女儿,也是秀秀的姐姐。牛翠喜和李桂红走得近,知道宋妍手艺好,故而在闺女定亲后用攒了两年的布票扯了一块布,请宋妍做结婚穿的新衣服。
当时宋妍为了避免后续麻烦,和牛翠喜商量要了十个鸡蛋。一个鸡蛋七分钱,十个鸡蛋虽然难得,但比找裁缝做一件衣服便宜许多。她就是故意表态,让社员们知道她不拿东西就不做衣服。后来那些鸡蛋也都喊秀秀一块来吃了,只是叮嘱了牛翠喜千万别说出去。
现在环境特殊,宋妍并不打算靠这行赚钱。如果村里人知道她愿意免费给兰兰做衣服,保不齐后面会惹出什么事。
有些人的心态就是那样,绝对不放过任何占便宜的机会。今天姓李的让你收裤脚你收了,明天姓王的让你钉扣子打补丁你做不做呢,要是拒绝说不准就惹出仇来了,不如一开始就断了那些可能。
牛翠喜今天来是和李桂红倒苦水的,她继续说被宋妍回来打断的话题:“桂红啊,我都快愁死了。马上就要办兰兰的过门酒了,不说办多好,但为闺女长长脸总是要的吧?可惜咱们庄稼人一年到头地里刨食,想办好点也没辙。”
李桂红深有同感:“谁说不是,样样都要钱要票,家家种的粮只够糊口,勒紧裤腰带也省不出半斤肉。”
过门就是新娘出嫁,树湾队的习俗是早上接新娘子,女方家办早上的酒席,等到了新郎那头办中午的酒席。结亲的队伍接连吃两餐,难免有个比较。
牛翠喜想稍微置办好一点,给兰兰长脸,免得她被婆家看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缺钱缺票,就算想做点荤腥也有心无力。为这事她已经愁了很久。
宋妍从李桂红的肩膀后面露出半个头,睁着一双小猫似的圆溜溜的眼:“婶子要是信我,我有个法子。”
“什么法子还能无中生有?”牛翠喜露出一个苦笑。
“听说肉联厂的猪下水、猪头、猪蹄那些东西比肉要便宜好多,而且还不要肉票。不过怕是难抢得很。”宋妍提议道。
牛翠喜摇摇头:“便宜是便宜,但味儿太大了无法吃,办酒席又不是自家,难吃忍忍就下去了。用那些东西钱花了,还要被人说嘴,落不着好。”
宋妍半真半假地说:“我在县城上学的时候,班里有个女同学的爹是大厨。她和我说,用香料把洗干净刮掉猪毛的下水头蹄卤上几个小时,不仅没有怪味,还香得很。他们卖的卤味又便宜又好吃,县里人喜欢得紧,家境殷实点的人家经常去买,比吃肉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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