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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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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出口的声音落到耳里,怎么听怎么怪异。她赶紧摇了摇头,然后捂住温敛耳朵。

“你不要听了。”她贴在温敛耳边,小声说,“我唱得太不好听,你就当做没听过。”

温敛转过头,嘴唇就这么轻易地碰到她的手心里。

“多好听,像一只小黄莺。”

是因为温敛的话语,还是他的嘴唇在她掌心开开合合温柔的摩挲,让迟穗的耳根如烧红的晚霞。

一定是,两者都有的关系。

她放下手,想起什么,推开了窗。外面的评弹声细细,像春风春雨入内。

“她唱得更好。”迟穗知道温敛一定是在哄她,她那两声顶多比猫叫好听一些。

可温敛随后却关了窗,还拿手为迟穗遮挡了一下扑面而来的日光。

“也不嫌热。”这一句,更像是温柔的嗔怪。

之后的话题便从那评弹说到了乌江的天气,这里靠江,靠湖,多雨,与平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地方。

“真巧。”温敛说,“以往来过一次,正好是晴天。”

其实温敛也不理解,他为什么能记得那一次短短的乌江之行,大约是那个时候,他的心情太糟糕了。他总能记得糟糕的事情,用来提醒自己,是哪些人让自己如此不开心了。

总要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好巧。”迟穗也喃喃,忽然就抬起眼,看着温敛的眼睛。他有如此漂亮的一双眼,瞳孔中能依稀看到自己的模样。

高中时的迟穗,从未想过能有一天,能在他的眼里,见到自己。

“我第一次见到你,也是那一天。”

作者有话说:

有必要提醒一下,温敛真的是个神经病。

第46章

她看到温敛幅度很小地歪了头,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有一点疑惑。

迟穗知道温敛肯定会不记得,他不可能会记得的,那时的自己,或者说那时的乌江,对于温敛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我第一次见到你,你亲手递给了我一张奖状,奖学金的奖状。”

迟穗想起那段回忆,在漫长的记忆中,也是闪闪发光的存在。

她的眼睛,像是聚集了今天所有的日光。温敛感到嫉妒,即使她回忆的人,也是他。

他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脸,迟穗眼里的光亮有了形状,是现在他的模样。这才让温敛感到满意。

“藏得那么深。”

这是在说迟穗关于曾见过他的这件事。

可是迟穗稍稍仰起了下颔,说:“这不算藏,你也知道,只是你忘了。”

她小小地反击了一下,然后继续说:“之后,我每年都拿到了那个奖学金。”可是,温敛却再也没来过了。

这个奖学金,温敛现在才勉强翻出了一点记忆,它是老爷子设立的。乌江这个地方,老爷子从小住过一段时间,所以后来捐楼设立奖学金等等算是回馈社会的方式,乌江也有一席之地。

那个时候,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他名义上的父亲死去的时候。温敛对于这个父亲,着实没有什么印象,见面的次数太少,熟悉程度大概只能比陌生人好上一点。

对于他的死亡,温敛实在没有哪怕一点点悲伤的情绪。可是老爷子觉得他会悲伤,他也乐于做出悲伤的模样。那段时日,整个温家都乱糟糟的,老爷子只有温敛的父亲这一个儿子,他膝下所谓的长子,没有半分血缘关系。而温敛的父亲,也只有温敛这一个儿子,即使这个父亲,万分不想承认。

现在温敛父亲死后,偌大的家产及说不清道不明的资源关系,岂不是全都要落在温敛头上。因此许多人不乐意了。首当其冲的,就是当时他父亲的妻子。

在那时乱糟糟的温家中,温敛遭遇了一次看似平常的车祸,所幸他受伤不重。出院之后,老爷子做主,将他送往了乌江。

他带着糟糕透顶的心情,以及想要让那个女人尝尝他所受痛苦百倍的想法,百无聊赖地去了一所普通的中学,颁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奖项。

没想到在那段糟糕的日子,能碰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他在乌江住的时间不长,时局平稳过后,又再回到了平京。不过,就算温敛在乌江的时间再长,恐怕那时的他,也没心情同一个小女孩玩耍。

温敛挑了一只颜色漂亮的螃蟹,慢慢地剥壳去脚,将其中的蟹肉与膏黄挑出,放到迟穗碗里。

“在平京见到,也不晚,不是吗?”他剥完一只,又去挑第二只,但是盘中好像再没一只模样漂亮的,就抽了纸巾,慢条斯理地擦起了手。

温敛说的,确实有道理。

“如果在乌江真正同你认识的话,我也许考不上平京的学校。”迟穗说。

温敛颇有兴致的挑起眼尾,仍开擦手的纸巾,专注看她,“怎么说?”

迟穗却卖起了关子,偏不着急说,而是将注意力放到碗中的蟹肉,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温敛对她有十足的耐心,就等着她吃完螃蟹,唇色不知为何,变得红艳艳,最漂亮的玫瑰,也不及它的娇艳。

迟穗吃完,也去挑了个螃蟹,学着温敛样子剥起来,只是她怎么做感觉都不如温敛剥得那么轻松自在。鱼米河上的姑苏女子,又传了婉转的评弹声,大约是已经绕了鱼米河一圈,重新回到故地。

温敛不着急,急的人自然而然就变成了迟穗。她剥了一半,终于无法忍受,放下手,然后说:“你就不好奇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吗?”

温敛拿那双被春风吹拂过的眼睛看她,里面的盛着的温柔,迟穗只觉得看一眼就会溺毙在其中。他的声音比乌江的烟雨还要柔和:“我很好奇,所以一直在等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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