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七零之不当后妈16 下本开《超想谈恋……(1 / 2)
谢凌、苏晓晓意图杀害方容萱,派出所通知了村长,叫谢方两家到镇上去。这消息一传开,震惊了全村人!
杀人啊!这种事他们也就是听说过,现在发生地就在村外那片地,离他们这么近,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们怎么敢?什么深仇大恨要杀人?都是同村乡亲,怎么就能动杀心呢?
这些天大伙没少笑话谢家,一想起来就害怕,可嘴上又忍不住继续说,说幸亏把谢凌抓起来了,就该枪毙了他,免得往后危害大伙。
容萱到派出所时浑身已经湿透,好在是冬天穿着棉袄,也没什么不方便的。冰冷的河水让她脸色惨白,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抖,要多惨有多惨。给她倒热水的女警喊她发现她没反应,上前碰了她一下,容萱立刻惊叫一声,躲到旁边,看得一众警员又怜悯又气愤。
谢凌曾经也是他们敬佩过的副所长,竟然对一个十七岁的姑娘下这么狠的手,太可恨了!
这次没什么好查的,也没什么可狡辩的,东子派去的两个人全程看得一清二楚。他们在苏晓晓把容萱的头按进河里时,还在犹豫要不要出现,想着苏晓晓是不是只是教训一下容萱。没想到容萱一下子就被推进去了,而他们刚刚要动,就见谢凌抄起棍子去打冒头的容萱,这下全清楚了,他们就是要杀人!
两个人惊怒又恐慌,在和谢凌搏斗的时候还伤得不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抓住,其中一个人肋骨都断了,这时当然是激动地把所有事说得一清二楚。
谢凌是矢口否认的,说他拿棍子是要救容萱上来,让容萱搭手,说他没想到苏晓晓会把人推下去。他这还真是一个好借口,可梁爱民知道这次是个难得的机会,直接让苏晓晓在门外听谢凌这些推脱的话。谢凌没沾手,全推到苏晓晓头上了。
苏晓晓脸色惨白,吓得几乎晕厥,这时女警带容萱换了衣服,从她身边走过,按照梁爱民的交代故意说了一句,“放心,她推你的时候有人证看着,又有谢凌的指控,她跑不了,肯定枪毙。”
苏晓晓被“枪毙”俩字吓得一哆嗦,立马对梁爱民大喊,“是谢凌!是谢凌指使我的,方容萱也知道,谢凌掐着她的脖子说她遗书啥的,就是让我弄死她,领导就能让谢凌复职了。是不是方容萱?方容萱你说话,是谢凌指使我的,不是我,我没想害你……”
容萱深吸口气说道:“是谢凌,我听见他和苏晓晓串供,他就要杀人灭口,还说只要我死了,伪造遗书说我就是举报者,一切都是我瞎编的,上头庇护他的人就能叫停对他的调查,让他复职。
他想这种主意、干这种事太熟练了,熟练得不像第一次,我现在还在后怕,要是今天他们成功了,是不是以后真就是干部和官太太了?那我呢?我是什么?”
旁边的女警抱了抱她,将她带去医务室做检查,而苏晓晓这边又多了个串供的罪名。梁爱民心头一动,跑去向书记汇报,希望彻查谢凌这些年经历的所有事,说不定他真的不是第一次害人,所以才这么注重证据,总给自己留有后路。
这也算一个新的调查方向,书记自然安排了下去。
有了苏晓晓的供词,警方这次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谢凌与苏晓晓离婚后还和苏晓晓有过关系,就是流氓罪。苏晓晓知道自己跑不掉了,恨透了谢凌,把所有知道的事全都告诉了警方,一副要拉谢凌一起死的架势,就连上头那个庇护谢凌的领导,她也猜到了是谁。
还有容萱一口咬定谢凌要杀她,谢凌狡辩也没用,直接被当做重大嫌犯关了起来。谢父谢母带着俩孩子一起来的派出所,一听谢凌被关就撒泼打滚,叫俩孩子跟着闹腾,冲容萱哀求不成就痛骂。可没想到提供更多证据的是苏晓晓。
谢母冲上去打苏晓晓的时候,苏晓晓哭着冲孩子喊:“你们记住,就是老谢家害死的我,是你们亲爸逼我杀人,是你们爷奶逼我离婚出走,全是他们逼的!”
警员及时阻止了谢母,将苏晓晓也带走关押,而谢家俩孩子满脸茫然,不知所措地看着谢父谢母。二老正在气头上,谢母对上他们的眼神上前就给了他们两巴掌,“看啥看?我养你们这么大,你们信她?那个贱人把你们爸害惨了!你们两个白眼狼都不知道帮我揍她,我养你们有什么用!”
俩孩子被打得哇哇大哭,最后警员让他们了解情况之后强制他们离开了。方家是方父方母和方大哥来的,方父一看见容萱就呵斥道:“这时候想起有家人了,你不是看我们耻辱吗?找我们干啥?自己扛啊。”
方大哥皱眉指责道:“你说说你,谁家姑娘不老实在家待着?就你见天儿往镇上跑,还跟踪人家,那人家能不弄你吗?你这不自己找死吗?”
方母难得一次发了脾气,“你们别说她了!萱萱差点死了,你们不去揍那杀人犯,骂她干啥?要不是你们骂她,她能出去吗?”
“你跟谁说话呢?反了天了你!”方父撸袖子就要动手。而方母已经跑去抱住容萱了,担忧地上下查看她怎么样,旁边的警员指着方父道,“这是派出所啊!想干啥?想进去蹲几天啊?”
方父见了警员立马就怂了,点头哈腰地赔了两句不是,生怕得罪警察。方母见状一愣,他们几乎一辈子没离过村子,在村里方父一直是比较横的人,她真没想到方父在外头、在警察面前是这么怂的。
方父还想起找谢凌了,和方大哥一起询问会怎么赔偿,说谢凌和苏晓晓这么害容萱,肯定得赔大笔钱吧?警员看不上他们,直接就说谢凌犯的罪多了,说不定要清点家产全部没收,没钱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