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龙哥家里很有钱,爸爸是科技公司董事长,妈妈是公司董事。
我们常笑说,龙哥含着金汤匙出生,连家里马桶都是黄金做的。
「如果我想,我可以把整个家都变成黄金,可是我不想。」龙哥这样回我们,然后表情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
爸妈是上市大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就算在师大旁边买几间房,对他们都是小意思。
「龙哥,你干嘛不在学校旁边买间房住,要来跟我们挤学校宿舍?」小宇一边玩cs,一边被龙哥爆头。
「我想当个普通人。」龙哥淡淡地回应。
在场所有人都没有再回话,我不知道其他人对这句话有什么想法。
但我心里感受很深。
对龙哥来说,父母给他很多钱,也不希望龙哥去外面工作。
如果失去才会懂得珍惜,那不曾失去过金钱的他,会懂得珍惜吗?
龙哥身上随时有一张黑卡,用不完的钱,从来不用出去打工。
这样上流社会的龙哥,懂我们一般人赚钱的辛苦吗?
有一次,我们所有人在宿舍喝酒。龙哥拿出5000元,让小宇和斯康出去买酒,有多少买多少。
没多久,小宇和斯康回到宿舍,手上提了3袋大小不同的酒。
苏格兰威士忌、伏特加、琴酒、龙舌兰、白兰地,还有龙哥最爱的金牌台啤。
我曾问过龙哥,为什么特别钟情金牌台啤?
「不要问,喝就对了。」龙哥红着脸,笑着对我说。
你们知道混酒的威力有多强吗?
小宇把酒拿起来随意调配,完全不按牌理出牌。
「来猜拳,输的喝一杯。」小宇说。
每个人都喝了好几杯后,小宇和斯康早就不省人事,身上一丝不掛。
他们两个只要喝醉酒,就会开始发酒疯,而他们发酒疯的方式,就是脱到一件不剩,大声在宿舍唱歌。
好不容易等到他们睡死,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我拿着他们的衣服,把他们身上的「脏东西」盖住,那种东西露出来,真的不太雅观。
纬汉再也撑不住,也爬上床睡觉。
只剩下我和龙哥,一人一张椅子,坐在窗户旁。
今晚月色很美,可惜从窗户往外看,只能看到对面宿舍的窗户和冷气机,横的为排、直的为列,就这样排列成大大小小、灰白不一的景致。
龙哥叹了口气,缓缓说起属于他的故事。
龙哥家住天母,爸爸早年就在天母置產,这对我们这种阶级的人,是想都不敢想的。
他们买下同一层的两间房,左右都有120坪以上,加起来至少240坪,有管家和佣人。
他从小不用煮饭、洗衣、拖地、扫地,你能想到的家事,他通通都不必做。
他就读薇阁国小、薇阁国中,那里面很多都是住在天母的有钱人,从小衣食无缺。如果学校允许带佣人上学,你会发现佣人比学生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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