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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午和谁出去吃饭啦?」

我故作不经意地问宋意。

宋意夹起了她面前的那道红烧鱼,含在嘴里细细品了品鲜甜的鱼肉,愉悦地回道。

「陈宇呀!他人超好的,只是跟我问几个问题而已,他就请我吃了事务所附近很有名的法餐。」

我突然觉得我嘴里现在咀嚼的不是炒地瓜叶,而是柠檬片。

偏偏宋意还兴致勃勃的滔滔不绝。

「而且呀,你说巧不巧,陈宇他也喜欢thebeatles!」

「可惜我们都生错年代了……」

宋意满眼嚮往的看着我,「不然我们三个就能一起去看他们的演唱会了!」

「嗯。」我心不在焉的戳了戳碗里还馀下大半的米饭。

其实,我不喜欢披头四。

是因为宋意喜欢披头四我才去了解的。

宋意考上会计师执照那年,我还特意找了很久,买了张披头四的黑胶唱片送她。

宋意伸出手,在我眼前挥了挥。

「泠?你是不是不舒服呀?」宋意满脸担忧地看着我。

她用手背轻捂了我的额头试温度,「你的脸色好差喔?」

「没事啦?赶紧吃饭吧,我只是想到我可能又要被编辑通缉了就觉得有点累而已。」我拿下她的手,装作没事般地笑着。

晚饭后,宋意自愿接下了洗碗这份工作,并命令我到沙发上坐下。

「泠,吃梨子!」她端着一盘切好的梨,放到我面前。

我用牙籤插起一块,慢慢的嚼着。

「那个陈宇呀,当会计师很久了吗?」

「唔…」

宋意皱着眉想了想,「陈宇……他之前好像是在证券公司当经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来我们事务所了。」

忽然,宋意瞇起眼,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

「林零零!你怎么对陈宇那么有兴趣?」

我抓住她的手亲了一口,「因为他是你的同事呀!」

宋意满意的在我脸上印下一个大大的唇印,「好吧,放过你。你要是对陈宇动心了、拋弃我了我肯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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