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节(1 / 2)

加入书签

“喜欢摸人腰?扶个人而已,非要扶腰?”路听野声音平静,一只手就把梁楚凡压制得牢不可破,可见他的力气大出梁楚凡数倍。

“你、咳咳.....你疯了.....?”梁楚凡喉咙嘶哑,像被撕破的纸,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孩。

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他可以说是风光无限,花团锦簇,被人高高捧起,宛若神明,更别说他背后有嫁进宋家的小姑撑腰,在上流圈层里也是吃得开的,谁不卖他三分颜面?

从没被人这么对待过。从没。更何况是一个比他年岁小的无名小卒。

“不是你挑衅我的吗?”路听野笑得几分轻蔑,扼他脖子的手指继续收了一寸力,空闲的那只手拿着奶茶,送到唇边喝了一口。

镜子周围的灯带将他英挺的骨相勾勒成画,琥珀色的眼瞳透亮而灼灼,眼底似有一颗兴奋又野蛮的火种。

梁楚凡费力呼吸,张开的手指在化妆台上胡乱摸着,摸到了一个重物,正准备往门口扔去,路听野见状只是笑:“赶紧都把人都喊进来,顺便让她也欣赏一下你有多狼狈。”

梁楚凡犹豫片刻还是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不能惊动外面的人,不能闹大让沈常乐知道。

他要脸。要体面。

路听野见他还真放下了,跟条败犬一样,又吸了口奶茶,刚好喝到见底,他皱了下眉,松开手。

梁楚凡没了桎梏,顿时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稍微缓过来一点,他愤恨地看着嚣张至极的路听野,通红的双眼里透出屈辱,心里有强烈的上去揍他的欲望,可想到会闹出动静,他只能隐忍作罢。

路听野只是平静抽了一张卸妆巾往手上擦了擦,他语气很淡,像是兴致都败完,“就你这样的也配喜欢她?没意思。”

“我不配,你就配?你是疯子就去医院治!别出来胡乱咬人。乐乐怎么把你这种疯狗放在身边!”梁楚凡朝垃圾桶里啐了一口吐沫。

路听野不以为意,声音没什么波澜:“梁先生,把你那些下三滥的勾当收着点,少打沈常乐的主意。不然我很乐意请全国人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他早就看梁楚凡这玩意不爽了。从微博爆出那几张照片出来,他就不爽,一直压到了今天。

梁楚凡一把扯掉衬衫的领结,扔到地上,“沈常乐不是你的!你又算什么东西?”

路听野的眼眸到此时才起了一点波澜,牵起唇,一字一顿:“沈常乐,她当然是我的。”

别人碰都别想碰。

梁楚凡咬紧牙根,冲着路听野的背影说:“沈常乐知道你他妈是个疯子吗?”

路听野没有停顿,大步离去。手掌中的奶茶杯像划破口子的气球,狠劲一捏就瘪了。

她当然不需要知道。

他可以在她面前装一辈子的乖。

沈常乐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坐在化妆镜前卸假睫毛,和夸张的绿色亮片眼影。

她身上穿着一件深紫色小外套,圆翻领,黄铜扣,风格有点vintage的味道,同色系一步裙,腰身被剪裁勾勒得很是妩媚,脚上踩着一双新款尖头低跟鞋,左腿架在右腿上,小脚时不时翘两下,弄得细后跟带微颤颤往下掉。

她随意地坐在椅子上,黑色的大波浪卷发慵懒地铺开,像一张旧时光里的老电影海报。

“姐姐的私服比拍封面的造型还好看!”阿喻彩虹屁张口就来,掏出手机对沈常乐拍了两张,等哪天沈常乐心情好要发微博,这些都是素材。

“拍两张够了,拍多了懒得修。”沈常乐简单补了个妆,最后对着镜子戴耳环,复古珍珠扣款式,简单又大方。

路听野进来时,沈常乐刚好打理完毕。

“怎么去了这么久?”沈常乐看了路听野一眼,随后收回目光,不再看他。

也不是对他有什么意见,单纯是他太高了,也不知道从小吃什么长大的,她坐在椅子上,看他一眼就得仰头,脖子都要累断。

路听野看向镜子里那张皎如明月的脸,只觉得那紫色衬得她皮肤越发白嫩剔透,漂亮得像一只洋娃娃。

他笑得很开心,那颗尖尖的小虎牙又露了出来,“去抢炸鸡了,抢了半天才捡到一块剩下的。”

沈常乐笑出声来,“有这么饿吗?”忽然想到他的晚餐是那碗粥,而那粥全下了她的肚子.......

她思考时会习惯性地抿唇,几秒后她又说:“晚上带你去吃鮨今的日料吧。就当你入职的第一顿饭。”

其实是她自己想吃这家的海胆寿司了,顺便把他捎带上而已,有个饭量大的男孩陪着吃,能点更多的菜,还不会浪费。

路听野听后凑过来,眸子里的浅棕色格外勾人,“好啊,我请你吃。”

沈常乐皱眉,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路听野。

他有钱请客吗?大话一溜就跑出来。不是她收留,他都要流落街头了。

吃一顿人均四千的高档日料对她来说什么也不算,但对路听野这种打工族就不同了。很有可能一顿饭就吃掉他一个月工资。

路听野也跟着凝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沈常乐要这么看他,仿佛他脸上有脏东西一样。

沈常乐叹了口气,招呼阿喻过来把化妆品都整理好,然后拎着小包朝门口走去,经过路听野时,她还是没忍住,幽幽开口:

“我知道你虽然年纪不大,男人的恶习却沾染了不少,大男子主义,好面子。但有的时候,不该逞能就别逞能,尤其是现在这社会,很多东西只是浮于表面,没你想得那么重要。打肿脸充胖子,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不是她非要好为人师,爱多管闲事,但这男孩现在跟着她做事,该提点的得提点。毕竟她长他四岁。

说完,沈常乐又看了眼路听野还没来得及取下的假表,以及又发现他脚上穿的是一双限量款的牌子货sneaker,估摸着也是假鞋。

现在的年轻男生都这样吗?

爱慕虚荣,好高骛远,掉入消费主义陷阱,更有甚者为了买奢侈品去借裸/贷,一身光鲜亮丽其实......

路听野还没反应过来,就收到了沈常乐翻的一个白眼。

精致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地飘然远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