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2 / 2)
傅砚泽又打了一个喷嚏,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可他最近确实没有感冒的症状。
傅砚染忽然笑了起来:“该不会是哥哥树敌太多,有人在背后骂你吧。”
傅砚泽皱眉:“少胡说。”
“哼,我胡说。”傅砚染又把话题拉回到之前,继续说,“哥哥你这次回上京可千万别轻举妄动,小心把二哥逼急了,他和你对着来,你也够呛。”
“我就不懂了,你怎么非要让二哥回傅家,你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二哥连傅家的一粒米他都不想吃,你还想让他改傅姓,这不是天方夜谭?你这样只会让二哥越来越讨厌你。”
连带着都讨厌她了。傅砚染想起来就不高兴,难受的想哭。小时候二哥可疼她了,陪她骑马,陪她放风筝,陪她去草坪里捉蛐蛐,还给她画过画像当作生日礼物。
傅砚泽被妹妹吵得头疼,捏着眉骨说:“这也是父亲的意愿。父亲身体不好,也不知道能撑过几年,就想走之前看着听野认祖归宗,叫他一声爸爸。”
傅砚染听闻,倏地站了起来:“父亲老糊涂了吧!他还想让二哥叫他爸爸?”
傅砚泽往四周环顾一圈,这才低声斥责:“傅砚染,注意你的言辞!”
傅砚染眼眶顿时就红了,她尖叫:“傅砚泽!你就是父亲的鹰犬!走狗!帮凶!我再也不喜欢你了!”说完就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傅砚泽看着妹妹的背影,没有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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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裴珊吃饱喝足,高高兴兴地走了,走之前还打包了没吃完的小龙虾,说是带回去给常西尝尝。
裴珊一走,沈常乐就开始光明正大地瞪路听野。路听野忙把冰箱里留的一份酸辣柠檬鸡爪拿出来,又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桂水果茶。
沈常乐:“好啊,你还背着我妈藏私货!”
路听野笑,滚了滚喉结:“不是你说要吃柠檬鸡爪吗?我若是拿出来了,你妈又打包带走你不就没得吃了?”
这个倒是说的没错。今晚的小龙虾她就没吃过瘾。
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小龙虾,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她一直是嫌弃的,再加上她不太爱吃辣,每次都不会想到去吃小龙虾这种东西。今天吃得很开胃,可架不住自家妈是个吃货,吃完了还要打包带走,这真是让她头疼。
沈常乐于是一边啃鸡爪,一边看下午没有看完的电影,这是她最后休闲的时光了。后天就是新电影《花束般的美好》男主角的试镜选角,等新电影的男主角确定人选,就是火速进组,要赶在过年前开机。
掐指一算,离过年也就一个月了。
沈常乐到现在还是觉得路听野不接这部电影的男主角亏了,吃着吃着,等路听野再次进来的时候,她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嘴。
“你真的不想拍电影吗?片酬可不低呢,你有我在,我至少给你争取这个数,若是你红了,那一年赚得可就多多了。”
路听野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要怂恿他去拍电影,难道是嫌弃他赚的太少?他低着头,鸦黑色的睫毛盖住一双狭长的桃花眼,看不出什么情绪。
“你是不是嫌我挣得少。”
路听野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沈常乐。
沈常乐一根鸡爪还在嘴里没理利索,听到这话后差点呛到,“我为什么要嫌弃你穷?我找男朋友若是在乎钱不钱的,我这辈子怕是只能找我爹那种大叔了。”
换言之,同水平的男人,都没她有钱。
路听野一听就笑了,“那你就是想潜我。大导演片场寂寞,找找刺激。”
沈常乐:“.............”
她把嘴里的鸡骨头往路听野脸上吐去。叫他一张嘴不好好说话!
就在沈常乐真不想搭理路听野的时候,路听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绒布袋,放在了她腿上。
沈常乐:“这是什么?”
路听野不说,示意她打开不就知道了。
沈常乐乜他一眼,不想显得自己太急不可耐,还是把手上那根鸡爪啃完,然后擦干净手,优雅万分地打开了绒布袋子。
一只精致小巧的胸针从袋子里滑出来,掉在她的掌心。
是她在港城那家服装工作室里看上的翡翠蜻蜓胸针。当时没有买纯粹是忘记了,也懒得因为一个小东西折回去再买,后来她也想过这只小蜻蜓,但也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转瞬就被别的事冲走了。
就是不知道路听野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枚胸针?”
“那天我过去找你打领带,你手上拿的就是这枚。被你拿在手上把玩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沈常乐不是没收到过礼物,比这枚胸针贵重的不胜枚举。
可她觉得这枚胸针从港城失之交臂,到现在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手心,有种妙不可言的缘分。
就像是属于你的东西,即使你错过了,即使你没有为此努力,它还是会奋不顾身地来到你的身边。
就像路听野一样,突然就来到了她的世界。
路听野:“一期一会,缘分是很偶然的东西,不想你留下任何遗憾。以后你看到这枚胸针就能想到我们在港城度过的时光。”
沈常乐嘴角翘了起来,像小姑娘一样拿着胸针细细欣赏了好一会儿,完全不像是珠宝柜里有无数高定古董珠宝的大小姐。
“不过不值钱,你别嫌弃。”路听野送之前还有点忐忑,怕大小姐收到这么便宜的礼物会觉得不高兴。
但现在看来,沈常乐真的很喜欢。他也很高兴。
一说到价格,沈常乐忽然揶揄:“这胸针不值钱也好歹要两三万,你别为了给我买东西背地里去卖血吧。”
浪漫的氛围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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