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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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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像是悬在某种高空。

女人男人都一样,在好皮囊面前都是要犯罪的。

沈常乐咬了下唇肉,忽然手指勾住项圈,把人扯过来,吻在他唇上。两人的气息瞬间绷乱。

她的舌尖温热又细腻,很软,触上他的时,尝到了粗粝的质感,滑滑的,路听野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反客为主,抱住她,深深.钻.了进去。

沈常乐满头细汗,喘着气,“还惯着我吗?路听野。”

“惯,都灌给你,你是我的祖宗。”他低声应,根本不想腾出空隙来说话,只想和她靠近紧.贴,吮/砸的声音令两人都犯浑。

路听野尝到她嘴里白葡萄酒的味道,淡淡的,很醉人。

“我回答你之前的问题。”他一边咬一边说,气息很碎。

沈常乐用力呼吸,两只手抓着项圈。

“我想知道分手的原因不是为了别的。”

“那是什么.....”

路听野抱住她,湿漉的发尾冰着她月光一样的雪白,“我不想到头来只是一个从未被你真心喜欢过的玩物。”

“我只是想确认。你曾经喜欢过我。”

沈常乐听到自己心脏碎掉的声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呢?

沈常乐找不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点,只知道他就这样蛰伏着,做小伏低地爬进了她的心里,紧接着是一步步试探她的底线,一步步逼她往后退,到彼时,她这副肉/身已经完全被他吞掉了,他还嫌不够,他要吃掉她的灵魂。

他要让她爱他,光爱他还不够,还得发疯一样地爱他。

她是真的有点发疯了。

好爱他。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姐姐。”路听野捧住她的柔软,把月光一样的白拢成一团,呼吸就落在上头,仿佛是玷污月光。

“我喜欢你很多很多年了。”

作者有话说:

真的不好意思......来迟了.....

红包补偿大家!

第51章 画地为牢

那一刻, 沈常乐被他弄得神魂颠倒,已经找不清北了,突突地听到这句告白, 一时间怔了许久,还没有想出什么, 就被他拖进一场癫狂的爱里。

过后, 路听野抱她去浴室清理,替她擦干,吹头发, 把人再度放在床上掖好被窝, 此时已是万籁俱寂的深夜。

沈常乐靠着男人发烫的胸膛,好不容易干爽的皮肤又被烫出一身汗来。冬天的时候抱着他是很舒服的,热热的,像只暖炉,可到了夏天就忒难受了。

沈常乐在他怀里换了好几个姿势, 都觉得热, 最后干脆翻身过来,面对着路听野, 对上他丝毫不见困倦的眼睛, 她抿了抿唇,小声说:“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喜欢我很久?”

她眨了下眼睛,笑着, “该不会你以前是我粉丝吧?我就说呢, 你一开始就是冲着我来的, 还骗我无家可归。比演员都会演。”

路听野哼笑, “我才不是你那些脑残粉。”

沈常乐气不过, 打了一下他的肩膀, “什么脑残粉!说话注意点!”

路听野抓住她的手,捏了下,忽然翻身,单手撑在沈常乐身旁,另一只手去撩自己的头发,把头发全部往后弄,露出光洁英挺的额头,“你仔细看看,你真的不记得了?”

男人把脸送过来,一双雪亮的眼睛仿佛藏着星,满是期待。

他这样反常,把沈常乐的好奇勾了起来,她很是配合地仔细瞧,纵使他这张脸,她早就刻进了心底,无数次地想念过,在分开的那一个月,她几乎夜夜梦见他。

“记得什么?”沈常乐除了帅,没看出别的名堂。

路听野皱了下眉,心想难道高中时的他和现在差这么大?不对啊,他那时也挺帅的,不至于被人忘记得一干二净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沈常乐遇过的帅哥实在是太多了,而当年他那么小,早就不知被她扔在记忆深处的哪个角落,落灰上锁。

路听野想通了,叹气,颓丧地把手垂下来,瘫在床上,对着天花板幽怨道:“没良心的。”

沈常乐被他气笑,“你一个人在这演什么戏。你不去当演员真的可惜了,你这么会演,又会加戏,又会编故事,又有信念感,有你在的剧组能少请一帮人。”

“我其实拍过电影。”路听野意味深长地看过来,说了这么一句让她摸不着头脑的。

“拍过电影?谁拍的?”沈常乐吃惊。

“你。”

“我?”

“嗯。你不记得了吗。”路听野看着沈常乐迷茫的双眼,心里凉飕飕的,像一只漏风的稻草人,说不出的惆怅的滋味,“你还记得五六年前你去过江城吗。”

沈常乐大脑立刻搜寻五六年前,嗯.....十八十九岁,大概是她大二大三的时候。

“你说你要拍一只微电影,在大马路上找人当你的主角,找来找去.....你就找到我了,姐姐。”路听野说着,声音低沉了下去,像一截蓄着白灰的焚香,渺如烟云,拉着人陷入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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