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游戏基地(2 / 2)
苏往生:“……”
他知道了,知道宁长风夸过宁宿优秀了。
他也知道了,知道凌霄绝对不是普通玩家了。
会说话还得是宁宿,这一句话炫耀了两个人,秀得他都尝到了狗粮的滋味。
苏往生:“你们真配。”
凌霄:“也就天作之合。”
宁宿:“谢谢,你和祝双双也很配。”
苏往生:“……?”
他差点跳起来,“你说什么呢!我跟她没什么!”
宁宿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静静看着宁长风,他的眼睛清透至极又不浅薄,好像能看透人心,看得苏往生要炸毛。
宁宿得意地走进了永冥社团的大门。
要说永冥社团最大的敌人,肯定是银桦社团,他们一直视师天姝为眼中钉,自从社团赛后,又多了一个肉中刺,那就是在社团赛中把他们耍得团团转的宁宿。
只不过,守门的是遍布树林中的蛊虫,所以,宁宿出现在永冥社团大门并没有引起震动。
刚从门前小路经过的郭晓,被一颗石子砸中脑袋。
“谁他妈砸我!”
他一转头看到宁宿正堂而皇之地站在永冥社团的大门口。
少年身姿细瘦高挑,脸又好看又呆,天然带着一股无害气息。
越是这样,郭晓越是气愤。
当时社团赛他就是被他这幅样子骗得团团转,他明明是永冥社团的新人杀手锏,为此,他连扬名的个人赛都没参加,结果呢,就是因为宁宿,他王炸打了个哑炮,成了全基地的笑话。
郭晓一下阴笑起来,“宁宿,你还敢来永冥社团?你不是基地前十的玩家,在基地不能用技能武器吧?”
宁宿:“是啊,我们不是一样的吗?你为了社团赛也没参加个人赛没有排名,不能用技能武器……咦,你有技能武器吗?你的技能是什么啊,我在社团赛好像都没看到你用?”
“……”
郭晓这个永冥社团的新人杀手锏,连技能武器都没拿出来就被宁宿送出游戏了。
郭晓一瞬间脸都黑了,“你等着!我们社团有前十的玩家,我这就叫社长和蛊婆!”
宁宿:“你去啊,我也有大腿!”
说着他躲到凌霄身后,探头一副狐假虎威的模样,“谁怕谁,我劝你不要跟我斗,你会后悔的。”
“……”
郭晓看了一眼查无此人的凌霄,“哈?哈哈哈哈哈哈!”
宁宿转头对凌霄说:“花神大人,他竟然看不起你。”
凌霄:“……”
宁宿瘫着脸拱火,“男人面子大过天,你该教训教训他了,何况,他还欺负我。”
苏往生:“……”
他怎么记得,是宁宿欺负郭晓?
不待苏往生开口,郭晓那条小道上的草木忽然活了,凝成一股草绳缠住他的双脚,瞬间就把他拖了过来。
郭晓茫然地躺在宁宿脚边。
苏往生诧异地看向凌霄,眼里是之前没有的慎重。
宁宿得意洋洋地从凌霄背后走出来,开心得脸上都要发光了。
苏往生不理解他的这开心,明明自己也能制服郭晓的,有大腿出手就这么开心吗?
他思来想去,只想到,不愧是咸鱼!
宁宿踢了踢郭晓,“方琦在哪里?”
郭晓回过神,“我怎么知道!”
草藤移到郭晓面前,变化成尖锐的刀形,虽然是草,却莫名给人一种比尖刀还要恐怖致命的感觉。
宁宿:“你都不配凌霄花出现,还嘴硬什么?快说!”
凌霄:“……”
郭晓:“他跟人蛹师在一起,我哪里知道!”
看起来还是嘴硬不说,其实已经说了。
在人蛹师身边。
别说进了银桦社团的宁宿了,就连进九星社团的苏往生都知道,人蛹师大致住在永冥社团的哪个位置。
可惜没在这里没有人蛹师,也没有方琦。
人蛹师住的地方,像是古代皇宫中的房子,有一个大大的院子,院子里好多诡异的缸。
宁宿刚要掀开缸看,巫师和蛊婆向这里走来。
巫师愤怒地指着宁宿,“宁宿,你把我们永冥社团当什么地方!你竟然还把郭晓挂在社团大门上!”
宁宿立即指着凌霄:“不是我挂的,是他!”
凌霄:“……”
有时候真的想把男朋友打一顿。
巫师:“管你们是谁!”
他转头看向蛊婆,“蛊婆,虽然不能在游戏基地杀了他们,但是让他们中个蛊毒,生不如死不是很简单吗?”
蛊婆看着宁宿和凌霄并没说话。
巫师急了,用更大音量喊了他一声。
蛊婆今天没有戴面具,在游戏基地这么久,他的脸早就恢复如初,正如祝双双说的,像个超模,五官鲜明,雌雄莫辨。
他没有看巫师,长眸落在宁宿身上,“你让我用蛊虫对付我喜欢的人?什么蛊虫,情蛊吗?”
巫师震惊地看着他,“你、你说什么?”
凌霄掀开眼皮看向蛊婆,眼眸幽深混沌,像是有什么要涌出,随即,他对蛊婆笑了一下,稀松平常。
宁宿抿了抿唇,对蛊婆说:“蛊婆,刚才我们在树林里的话,你都听到了吧。”
他确实有打算,这次来找方琦,如果遇到蛊婆,就把这件事告诉他。
宁宿在副本里就决定要把他和凌霄的关系告诉爸妈了。
他要跟凌霄堂堂正正地在一起,而不是偷偷摸摸的。
既然要公开,他想过要把凌霄明白清楚地介绍给三方人。
第一是父母亲人。
第二是朋友。
第三是可能会喜欢他的人。
刚才穿过树林来永冥社团时,他还在跟苏往生说他和凌霄的事,树林里遍布蛊虫,宁宿觉得蛊婆应该听到了。
可是此时他并不说话。
他不说话,宁宿就再说一遍给他听,“蛊婆,这是我喜欢的人,我的男朋友凌霄。”
他知道蛊婆喜欢他。
蛊婆是爱之生恨之死,爱和恨都特别迅猛的人。
他能因师天姝一句话而恨上她,也会因他的一次开导或一条裤子而喜欢上他。
宁宿那时不太理解这种情感,他感觉他要是喜欢一个人,应该是长长久久慎重安稳的。
后来,他意识到他喜欢上了凌霄,才知道这两种情况都是对的。
他看似从小就能感知到凌霄,因而积攒了别人代替不了的安全感。
但其实,从《花奴》副本第一次见到凌霄,到现在确定关系,也不过两个多月而已。
不是应该怎么样,而是要看人。
他知道,蛊婆曾想过,要是他们能在读书时遇到就好了。
就算是读书时遇到,他们两个并不被同学喜欢的人,很可能,也只可能成为朋友。
而在他和凌霄在那个年龄段遇到,宁宿还是会忍不住抱住他。
不是谁好谁不好,他们就像是宇宙中游荡的某种石块,有两块天然就能紧紧合在一起,完整彼此,并想永远这样拥合在一起,就这样在漫无边际的宇宙游荡下去。
蛊婆转过身,他微微低头戴上面具,抬头向前走。
“宁宿,我喜欢你,远不是爱情能概括,你要是不喜欢他了,就来找我,我能陪你到老。”
他是男人,走路的步子很大,白色的宽袖翻飞,上面绣着一只蓝色的蝴蝶。
干净,栩栩如生,随着他的走动,好像要随风飞走。
比一般女人绣得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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