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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取字 “青霄直上九重天,子霄如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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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府听戏的时候特别不自在,但戏园子里的其他人不同。

这年头的戏,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现在出了个新戏,这新戏的剧情还那么有意思……

一开始看到孙举人打算使坏,他们咬牙切齿。

后来看到孙举人的人认错人,他们忍俊不禁。

等一切真相大白,他们更是纷纷叫好。

“好戏!”

“这戏好!”

“这崇城县的苟县令和知府大人,都是好官啊!”

……

人们还议论起来:“你们知道吗?苟县令的戏不止这一出,听说还有新戏在排。”

“还有新戏啊?到时候我一定来看!”

“我也要来看。”

……

戏园子里的人都很高兴,张知府却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想要掩面出去,但周围那么多人,他鬼鬼祟祟地出去大家肯定都盯着他看……

张知府只能尴尬地坐在原地,准备等其他人走了再走。

“这位老伯,你怎么了?”有人担心地看向张知府。

张知府满头白发,一看年纪就不小了,又一动不动坐着……这人还以为张知府不舒服。

“我没事。”张知府盼着这些人快些离开,偏偏这些人都不急着走。

那人还对他道:“老伯,你知道吗?我见过张知府。”

张知府如临大敌。

这人又道:“之前我远远瞧过张知府,张知府长得真高大,他真是个好官……”

张知府:“……”

张知府正庆幸这人没有认出自己,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知府大人?”

张知府抬头,就见府衙的一个胥吏站在远处,好奇地往他这边张望。

张知府想也不想,快步往外走去。

幸好他之前扭伤的腰已经好了,不然怕是逃不掉。

只是……想到之前那些百姓口口声声说他是好官,张知府皱眉看向临湖县所在的方向。

张知府纠结的时候,崇城县,苟县令却正在宴客。

除了这次考过县试的学子以外,他还请了彭景良等人。

宴客的场地,是新码头附近朱前刚建好的园子,一应酒水也由朱前提供。

苟县令如今变了心态,没让朱前准备太多东西,一些昂贵的食材也不让朱前使用。

不过吃食还是管够的,黎青执每次把自己面前的点心吃光,都有人给他端来新的。

当然他并没有吃太多,这种场合,还是交际为主。

黎青执注意到,苟县令的心情已经彻底恢复,而那些应邀前来的考过了县试的学子,对苟县令都很恭敬,双方也就相谈甚欢。

“贤侄,听说你还没有取字?”苟县令笑着看向黎青执。

“是的,大人。”黎青执连忙道。

苟县令道:“不如我给你取个字?”

“多谢大人!”黎青执作揖行礼。

苟县令昨晚上想了很久,给黎青执想好了一个字,但此刻他沉吟片刻,装作是自己现场想出来的:“青霄直上九重天,子霄如何?”

黎青执,字子霄……黎青执当即向苟县令道谢。

“霄”这个字确实不错,在大齐,霄时常被用来指代朝堂。

最重要的是……青霄直上,原主本名李直。

苟县令办的这宴会,称得上宾主尽欢,不过那个没有被苟县令邀请的人,就不怎么愉快了。

那人是孙举人的学生,孙举人出事后,他本就受了一些闲言碎语。

本来这次县试,他要是什么都不做,以后完全可以好好去参加府试院试,以他的学识不一定能考上举人,但考个秀才还是没有问题的。

偏他一直为孙举人抱不平,县试之后,还被洪晖推到台前,当众指责苟县令……

他今后,怕是走不了科举道路了。

不过黎青执觉得这人是活该。

张赟权之前在崇城县,真的就是扫黑除恶的对象,孙举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不说别的……包括孙举人在内,崇城县一帮乡绅占了崇城县大片良田,却根本不交粮税!

朝廷给普通百姓定下的粮税其实很少,但这些乡绅想法子不交税之后,崇城县为了能上交足额粮税,少不得就要让老百姓多交税。

而老百姓压根没法反抗,毕竟这帮乡绅和县衙的胥吏相互勾结,收税是他们收的。

这群人,说白了就是一群压榨百姓的蛀虫,这人倒好,之前竟然还写诗作词为孙举人和张赟权说话!

这样的人真要当了官,又是一个孙举人。

崇城县这边主要喝黄酒和米酒,黎青执喝了一些,但没多喝。

他对酒精兴趣不大。

苟县令是下午办的这宴席,众人还一起吃了晚饭,而等吃过饭,朱前就找了人,送黎青执他们回去。

黎青执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金小叶还没有睡觉,点了灯正在清点布料。

黎青执见状上前帮忙,顺便跟金小叶说白天的事情,自然也说到了苟县令给他起的字:“小叶,县令大人给我起了个字,叫子霄……”

“这字好听!”金小叶念了几遍“子霄”。

等黎青执说完,金小叶就开始说她白天都干了什么,她今天挺忙的,不仅进了布料回来,还回了一趟庙前村招人。

说起这事儿……金小叶突然道:“阿青,你知道吗?金柳树跟金茉莉也打算来县城做生意了!”

黎青执有点惊讶:“他们打算做什么生意?”

金小叶道:“他们想在码头那边卖吃食。”

黎青执想了想:“要是踏实肯干,应该能挣到钱,就是不多。”

在崇城县的码头那边,卖吃食的人不少,市场差不多已经饱和了。

这种情况下去卖吃食……

摆个小摊子卖吃食成本不大,只要不一次做特别多的吃食,是不会亏本的,但挣得也不会太多。

“我也这么觉得,我以前就想过要去卖吃食,但我家菜地就那么一小块,粮食也不够吃……我算了算,去卖吃食挣不了多少钱。”

金小叶以前跟着金大江出去干活,学过做大锅饭,做的还挺好吃。

但去码头那边卖吃食……如果用的是自家的粮食自家地里的菜,家里还有人给她帮忙,那绝对是能挣钱的,但他们家当时没有地,还没人给她帮忙,她也就放弃了这念头。

现在金茉莉和金柳树去做这生意还挺好的,毕竟这两人家里的粮食都有富裕,地里的蔬菜也一直吃不完。

家里有地就是好!

黎青执和金小叶聊天的时候,金小树家,此刻挤满了人。

今天白天金小叶回了一趟庙前村,跟庙前村的人说了两桩事。

其一,是去年金小叶他们种着的六亩地,今年全都要租出去。

其二……金小叶在县城开的绣坊,打算在他们村招十个学徒女工。

在庙前村,有些人家地很少,得知金小叶要把那六亩地租出去,他们都很兴奋,争着抢着想要租。

学徒工就更不用说了,家里有女孩的人家,都想让自己女儿去当学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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