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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烟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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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白旻严就理所当然赖上我。不管我跟沫沫去哪,他就跟到哪,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身后还有另一个人,不是那位的大声公保鑣。

「你又哪位?」我回想脑中的记忆,我的确不认识他。「连浩然,你可以称我连哥……我是说连小弟。我跟白旻严这傢伙是兄弟兼同班,以后他欺负你可以找我!」

「找你干嘛,巧宣被欺负当然是我帮她揍回去啊!」沫沫跳出来不高兴的反驳,连浩然自然不会顺着她的意,回:「哼,林家的產业怎可能敢动白家。」

「讲得好像连家就敢一样。」沫沫朝连浩然做鬼脸,下秒就躲到我身后,「巧宣!」

至少她没有傻到跑给别人追。而两人行变成四人行也没有想像中糟糕,只是有种带着三个小孩逛游乐园一样。沫沫和连浩然什么都可以吵上两句,白旻严则是默默的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好像很期待和我牵手?

我刻意忽略白旻严,四个人一同玩了不少设施,双人乘坐的,沫沫理所当然的和我一同乘坐。我没有错过两个大男孩塞在一起,脸色非常难看的画面,连沫沫也没错过,我们两个人同时窃笑。

搭乘完毕,七彩绚烂的灯光照亮走在前头的沫沫与连浩然的身影,接连玩了不少游乐设施,他们似乎还在讨论要重玩哪些设施。我手上拿着热黑巧克力,走在后头,没注意到白旻严走在我身后看我的神情,以及保持着三步的距离。

「白旻严。」我还是看着前方,用着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喊他,问:「为什么是我?」

「需要理由吗?」他反问,接说:「我以为刚那些已经够清楚了。」

这种话好像挺正常,又好像哪里不太对──只要喜欢就可以为所欲为?被人性本恶的想法给逗笑,自己也是没理由排斥有钱人,特别是富二代,我这是妒富吗。

「总是会有个缘由吧?」我再问。拿起手上的黑巧克力喝完最后一口,顺手丢进路过的回收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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