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七零,我带全村成了先进集体 第178节(1 / 2)
看来,以后不能随便做好事了。
尤其是,对方还是大姑娘的这种,他得敬而远之不给自己招惹麻烦。
这次的事,就当吃一堑长一智了。
大队长媳妇也没有久留,说了会话放下几样礼品就要走。
人家带着礼品来,孟骄也不能让人空着手回去,之前听对方夸苹果好吃,便用网兜装了十几个苹果和梨让她带回去给家人尝尝。
还有他们带来的肉和大公鸡,也让他们带回去。
因为她们今天也买了肉跟排骨,够吃了。
大队长媳妇拿着那些苹果和梨已经非常不好意思,自然不肯把拿来的肉和公鸡再给带回去。
一番推让之下,最后把大公鸡和点心留下,水果罐头和肉又让大队长媳妇带回去了。
走的时候,大队长媳妇还说下次有空让孟骄和李彩霞去他们大队玩。
送走大队长媳妇母子,孟骄让孟恺留在家里照看两个小表妹,她和彩霞以及二哥去镇上派出所一趟。
家里只有一辆车子,孟林让孟骄和李彩霞骑着,他则大步跟在两人身后,也不比她们骑车子慢多少。
这可比他负重训练跑几十里轻松多了,三个人没多久就到了镇上。
今天派出所的苏剑和李志国两位同志都在,除了他们俩办公室还有个同事。
李同志和苏同志让几人坐下,说在她们来之前已经审问过那对母子。
那个儿子的确是个智力不足的傻子,小时候脑膜炎发烧治疗不及时把脑子给烧坏了,从小不管他娘教啥都会听他娘的。
第270章 想说就说呗,又不会少块肉
这对母子就住在离镇子不远的另外一个村里,跟姚家村正好调着方向。
那妇人生了一儿一女,丈夫几年前病逝了,女儿也嫁到了隔壁镇上很少回来,剩下个傻儿子眼看着就要三十岁了却还娶不上媳妇。
妇人也托媒人给说过不少次媒,可好人家的女儿谁舍得把闺女嫁给一个傻子,那不是搭上一辈子的幸福嘛!
条件差的,像那种天生残疾或者有智障的姑娘,妇人又看不上。
她就想给儿子找个正常的媳妇,这样等自己百年之后也不怕没人照顾儿子。
可她如意算盘打得好,奈何没人愿意,就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一直拖到傻儿子快三十岁。
妇人这才急了,正好镇子里这两天放电影,她看到不少大姑娘跑来看电影,灵机一动就想了这么个歪主意。
带着儿子蹲守在女厕所附近,寻找那落单的姑娘下手。
想着抓个姑娘让她跟自己儿子来个生米煮成熟饭,要是姑娘丢了清白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到时候不嫁也得嫁。
而且还不用花钱就能娶个媳妇,简直是一举两得!
这倒霉事结果让李彩霞给碰上了,所幸被孟林撞上救了,要不后果不堪设想,说不定这对母子的计划就成功毁掉一个女孩的一生。
李彩霞和孟骄听完,气的直骂那妇人真是黑心肠子,竟然想出这么阴损的点子。
李志国和苏剑说那妇人提出想跟李彩霞和解,并且愿意赔偿她一些钱作为补偿,希望她能撤掉案子。
李彩霞自然不愿意,她不想轻易的放过这母子两个,尽管那儿子是个傻子善恶不分,但却不值得同情。
两位同志也给她分析了一下可能会面临的情况,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若是判刑的话估计也只针对那妇人,因为她儿子是个傻子不具备正常人的思想和意识,所以很大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而且若是给那妇女判刑,罪名自然也是要公开的,到时候怕会对李彩霞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虽然对方并没有得逞。
“难道我愿意和解的话,就没有影响了吗?谁能保证,那对母子出去后会不会到处乱说,到时候还不是一样败坏我的名声!”
李彩霞坚持自己的立场,一定要让那妇人受到应有的刑罚。
最坏的就是她,说起来她儿子也算是被她教唆的。
反正自己是清者自清,不怕别人说。谁想说就说呗,又不会少块肉。
她从小到大因为跟后娘和亲爹对抗,后妈没少在外面败坏她的名声,被人说的还少了。
李同志和苏同志做好记录,又让李彩霞签了字按手印,说会尽快把案子递交上去,结果应该这几天就会判下来。
同时,他们还要通知一下那妇人的女儿。
因为到时候妇人判刑的话,她那个没有生活能力的儿子可能需要自己妹妹来照顾。
李彩霞谢过两位同志,和孟骄兄妹往回走。
“走,事情解决了,心里高兴,我今天要去你那里蹭饭!”李彩霞是个心大的,一出派出所就抓住孟骄的手说着。
“行啊,今天有鱼有肉还有排骨跟大公鸡,你尽管敞开肚子吃!”孟骄豪气道。
“哎呀,你这也太不会过日子了,就算咱们不缺钱,好东西也不能一顿吃完。今天先吃一样就行,剩下的留着明后天再吃。这天冷了,放个几天也不会坏!”
“这不是我二哥来了,多做点好吃的就当给他接风洗尘了!”
孟林听了在一边笑了笑。“小妹,二哥这次来又不是只呆一两天,李彩霞同志说的没错,好东西咱们不能一顿吃完。”
孟骄佯装生气道。“你是我二哥还是彩霞的二哥,怎么还向着她说话!”
↑返回顶部↑